证券代码:688448证券简称:磁谷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6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5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612.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4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56.85万元。截至2022年9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了编号为“苏公W[2022]B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 8110501012902041512 | 2,652,811.42 |
| 工商银行南京胜太路支行 | 4301028729100238858 | 17,594.02 |
| 交通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 320006677013002582195 | 40,120,178.48 |
| 交通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 320006677013002594113 | 37,686,521.74 |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125904987110808 | 327,980.26 |
| 合计 | 80,805,085.92 | |
注:上述余额不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保本型投资产品1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 1 | 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4,000.00 | 24,000.00 | 18,296.71 | 76.24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0.00 | 9,000.00 | 1,374.82 | 15.28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9,608.14 | 80.07 |
| 合计 | 45,000.00 | 45,000.00 | 29,279.66 | - | |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若合计数与各分项合计存在尾差,为四舍
五入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公司“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涉及的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新建的厂房及办公楼上完成装修工程,建设研发实验室、购买配套设备软件、完善研发人员配置及项目研发,因厂房及办公楼建设进度滞后,亦导致相应建设任务后延。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5年9月 | 2026年6月 |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后续装修工程、研发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采购、研发人员配置及项目研发投入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基础,通过持续地创新研发和技术积累,建立起一整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并运用到公司的主要产品中。面对愈来愈激烈的市场竞争,既需要不断对现有的研发和检测设备进行升级,还需要以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公司核心技术应用领域,开发出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新产品,为公司快速、可持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添置研发新技术和产品所需的研发设备,改善技术研究中心软硬件条件,优化研发环境,进一步提升软、硬件研发能力,提高新产品研发成功的速度,缩短新产品和项目研发周期,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巩固公司的研发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目前,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进行技术、产品研发,为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已规划一批具备市场潜力的产品研发项目,在夯实既有业务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为市场提供更多高技术含量且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可扩大研发场地,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大幅改善研发条件与环境,吸引高端研发人才,扩大研发团队规模,有利于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有利于丰富产品线,增强竞争力
本项目将优化公司现有产品并丰富产品线。一方面研发中心将通过新技术和新工艺研发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优化,有效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的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大对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产品的研发投入,开发基于磁悬浮轴承为核心关键技术的新产品,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构建磁悬浮流体机械多元化产品布局。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扎实的技术储备提供基本保障
公司成立以来,专注于磁悬浮流体机械及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高速驱动等核心部件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已具备开发磁悬浮高效流体机械产品的核心技术,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产磁悬浮流体设备民族品牌。在技术成果方面,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及著作权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授权软件著作权
项。近年来,公司主导或参与起草了“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技术条件”(T/CECA-G0330-2024),“风机机组与管网系统节能监测”(GB/T15913-2022)、“一般用离心空气压缩机”(T/CGMA031003-2020)等共计
项国家标准,
项团体标准,
项行业标准,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在业内起到一定的标杆作用。
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以技术服务生产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关键研究项目攻克的力度,积累了较强的研发实力与技术资源,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优秀的人才储备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和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一支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目前,公司拥有高层次、结构完整的独立研发团队,研
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为8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1.03%。同时,公司在独立自主研发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外联合开发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这都将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人才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3、公司对研发的重视、高投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技术发展路径,长期以来一直非常注重研发投入,积极推进产品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先进制造能力。2022年-2024年,研发投入分别为3,484.75万元、4,032.82万元、4,386.69万元,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同时,公司建立有完善且符合市场运行的研发管理机制,鼓励创新、鼓励发明、鼓励技术升级,积极营造技术创新氛围,目前已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研发及创新机制。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规范的研发管理机制,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三)项目论证结论综上所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具备明确的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延期后继续实施具有合理性。项目建成后,将整体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软硬件条件,优化研发环境,提升研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增加公司的研发成果产出,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结合市场需求与资金安排,稳妥推进后续建设工作,保障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实现。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在实际运营管理中会出现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存在困难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研发人员薪酬,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部分测试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且如水电费等费用需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如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根据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以自有资金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并收集相关支付单据。
(三)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部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四)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的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产能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