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_公司公告_华曙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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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88433证券简称:华曙高科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西大道2710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6
普通股股东人数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35,945,7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5,945,7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1.294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1.294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14,168,8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中股份数为921,322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小曙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907,31799.988515,3320.004523,1460.0070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906,71799.988315,3320.004523,7460.0072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857,15599.973665,4840.019423,1560.0070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904,69599.987715,3320.004525,7680.0078

5、议案名称: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929,86399.995215,3320.00456000.0003

6、议案名称: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5,929,86399.995215,3320.00456000.000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335,929,66399.995115,3320.00458000.000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7,192,11899.896615,3320.041123,1460.0623
5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7,214,66499.957215,3320.04116000.0017
6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7,214,66499.957215,3320.04116000.0017
7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37,214,46499.956615,3320.04118000.002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5、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达代炎、王泽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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