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 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 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 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 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
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 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 另行决策。
三、履行的程序
2026 年3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 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