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研半导 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 道中天”)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资质与专业服务能力,能够独立、客观、 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能:
1、2025 年2 月7 日,为确保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及时编制与报 送,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就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新增事项进行沟通,会议要求公司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工作,提高 应收账款回函率、尽快完成增资相关工作、审慎处理股份支付及企业所得税计 提等重点事项,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2025 年3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选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5 年12 月2 日,为确保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及时报送, 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提交的2025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审核,就 风险识别、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既定审计计划 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持续对年审会计师 执业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价,确保其在保持独立性、专业性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审 计工作。
4、在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严格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独立客观、严谨公允地履行审计 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具 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6 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特此报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