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_公司公告_时创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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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429公司简称: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时创能源68842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夏晶晶王玲
电话0519-671811190519-67181119
办公地址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溧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大道199号
电子信箱zqb@shichuang.cczqb@shichuang.cc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4,521,420,301.144,929,616,758.84-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9,403,117.501,680,415,196.46-10.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50,962,306.20267,997,536.2768.27
利润总额-222,299,630.52-135,358,295.0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216,285.20-133,314,098.6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658,392.61-137,710,512.5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77,603.09-242,881,553.8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8-5.95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5-0.3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5-0.33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5.7235.26减少9.54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97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74142,941,654142,941,654142,941,6540
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4.31137,231,879137,231,879137,231,8790
张帆境内自然人8.1132,440,032000
江苏香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香樟储能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5114,039,403000
上海国方时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827,289,596000
边迪斐境内自然人1.325,266,422000
南京雨霖启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44,949,79200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1.014,041,049000
周冬亚境内自然人0.903,599,848000
李雪林境内自然人0.722,896,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符黎明持有时创投资65.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南京思成16.48%的出资比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未知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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