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证券简称:时创能源公告编号:2025-04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2023年7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 11,409.31 | 11,409.31 | 7,847.17 |
|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 12,679.00 | 12,679.00 | 5,257.44 |
|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 | 13,730.58 | 13,730.58 | 13,730.58 |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778.60 | 21,778.60 | 8,607.93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34,650.00 |
| 合计 | 109,597.49 | 109,597.49 | 70,093.11 |
对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补充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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