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688425)_公司公告_铁建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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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司代码:688425公司简称: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5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因素”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科创板铁建重工688425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刚李刚
电话0731-840717490731-84071749
办公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七路88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七路88号
电子信箱ir@crchi.comir@crchi.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705,542.622,671,184.51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3,989.811,755,580.931.6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83,738.32480,314.920.71
利润总额80,779.2478,806.30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46.4472,297.41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366.7766,173.304.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94.7135,188.67-45.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04.28减少0.1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4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498.76减少0.27个百分点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5.45%,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货款、税费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同比增加。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9,23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1.933,836,262,300000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534,843,206000
饶周婕境内自然人0.5227,811,269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4524,022,503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23,823,361000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619,277,700000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217,001,602000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铁建重工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2814,907,90800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三组合其他0.2814,744,943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优势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714,295,62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铁建重工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员工战略配售持股平台。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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