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腾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10,000股,发行价格为48.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250.56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7.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42.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68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12,103.27 12,103.27
智慧工矿项目
| 2 | 8,841.88 | 8,841.8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 | 17,000.00 | 17,000.00 |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
| 4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合计 | 50,945.15 | 50,945.15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状态 |
1 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 12,103.27 12,103.27
已结项
9,667.68
智慧工矿项目
| 2 | 8,841.88 | 8,841.88 | 907.61 |
拟终止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 | 17,000.00 | 17,000.00 | 9,995.88 |
延期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
| 4 | 13,000.00 | 13,000.00 | 13,006.99 |
已结项
合计
| 合计 | 50,945.15 | 50,945.15 | 33,578.16 |
—
注:
1、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及测试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
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3、上述表格中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情况说明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智慧工矿项目”。截至2025年10月31日,“智慧工矿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 A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B | 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 |
| C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
D=A-B+C智慧工矿项目 8,841.88 8,841.88
| 907.61 |
507.3
8,441.6
| 4 | 1 |
(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原因
公司“智慧工矿项目”原计划开发运行智慧工矿系统,其中包括智能工厂系统和工矿云系统,产品主要用于矿物洗选环节,旨在为工矿行业的企业带来契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其自身实际需求的信息系统和云产品,帮助其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上述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客户调研。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下游煤炭行业整体下行,持续处于周期性调整底部,煤炭企业对于资本开支相对谨慎,且资本开支更加集中在煤炭开采环节,对于洗选环节的信息系统和云产品的资本开支大幅度降低。基于当前的情况公司进行重新论证认为,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在当前的情况下必要性较低。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优化资源配置,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对“智慧工矿项目”的投入,后续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管理情况与外部环境变化的相关需求,适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作出其他安排。
(三)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441.61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
和管理。后续公司将积极筹划、论证合适的投资项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审慎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必要、可行性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以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年1月 2027年1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天津开展研发中心的建设,围绕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展与之相关的研发课题,完成核心技术的突破提升和产品应用的研究升级。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下游煤炭行业较长时间内处于周期性调整底部以及与潜在客户的需求情况,项目的推进更加审慎、严谨、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目标。
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月。
五、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系公司根据行业发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工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月延期至2027年1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结合行业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