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耐 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科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耐科装备 2025 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高震、佘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6 年3 月13 日、2026 年3 月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高震、陈华卿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状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 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建立或更新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资料及公 告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银行资金流水、凭证及重大合同等;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重大资金往来凭证等;
7、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对账单、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重大合同、 凭证等;
8、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9、抽查公司收入对应的合同、凭证等,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10、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耐科装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其 他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查阅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 度,相关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 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 相关信息进行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公 司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了解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耐科装备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 立,除与关联方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对账单和大额 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募集资金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耐科装备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内控制度中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相 关的文件,查阅了三会决议、信息披露文件、相关合同及财务资料,并与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 年度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规定履行了相 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 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耐科装备的经营业绩情况,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 务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检查公司收入相关的合同、凭证等;了解近 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 常运转。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诺及 履行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同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时、准确 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未发现耐科装备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耐科装备及其他中介机构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 的备查资料,积极配合其他现场工作的开展,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 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 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 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 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司2025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震 佘 超
高震
佘超
年 月
GUOYUA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 日
2601040721 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