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 | 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
| 投资种类 | 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8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