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6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1,875,90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1,875,9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532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5328 |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33,118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76,774,280 | 93.7690 | 5,064,293 | 6.1853 | 37,329 | 0.0457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76,903,372 | 93.9267 | 4,935,201 | 6.0276 | 37,329 | 0.0457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健、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