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15 日召 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熊 树蓉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谢 贤庆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熊树蓉已离职,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指派肖强光接替熊树蓉作为项 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相关工作。变更后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肖强 光(项目合伙人)、曾荣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谢贤庆。
二、 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及复
核过上市公司审
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
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
开始在本所
姓名 角色 成为注册会
计师时间
执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肖强光 项目合伙人 2013 年 2002 年 2013 年11 月 2026 年 4
(二)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强光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发行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
2025 年10 月
收购子公司相关整合情况、研发人员认定等予
肖强光
措施
上市审核中心
24 日
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的问题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强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 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