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688388)_公司公告_嘉元科技:关于实施“嘉元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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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关于实施“嘉元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嘉元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4 月1 日

赎回价格:100.3123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4 月2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3 月27 日

自2026 年3 月30 日起,“嘉元转债”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6 年4 月1 日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距离2026 年4 月1 日(“嘉元转债”最后转 股日)仅剩1 个交易日,2026 年4 月1 日为“嘉元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嘉元转债”将自2026 年4 月2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33.1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 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123 元/ 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嘉元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 年1 月12 日 至2026 年2 月24 日期间,已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33.18 元/股)的130%(即43.14 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嘉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嘉元转债”有条件赎 回条款。公司于2026 年2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嘉元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嘉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嘉元转债”。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 有关事项向全体“嘉元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嘉元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赎回价格=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 =100.3123 元/张\]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嘉元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嘉 元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 年4 月2 日)起 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嘉元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 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4 月2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 有人相应的“嘉元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 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 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6 年3 月30 日起,“嘉元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 市后,距离2026 年4 月1 日(“嘉元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 个交易日,2026 年4 月1 日为“嘉元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 年4 月2 日起,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嘉元转债”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嘉元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100.3123 元 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498 元人民币(税后)。可转换公司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 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 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嘉元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3123 元人民币(税前)。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 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123 元人民币。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6 年3 月30 日起,“嘉元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收市后,距离2026 年4 月1 日(“嘉元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 个交易日,2026 年4 月1 日为“嘉元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嘉元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 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嘉元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提前解除质 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嘉元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 易和转股,将按照100.3123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嘉元转 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嘉元转债”已停止交易,债券持有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33.1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3123 元/张)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 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 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

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失。

特提醒“嘉元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3-2825818

电子邮箱:688388@gdjykj.net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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