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688383)_公司公告_新益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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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瑞湾大厦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普通股股东人数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0,235,4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0,235,4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48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48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0,235,02499.99942000.00032000.0003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9,950,30799.5941284,9170.40562000.0003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程程、郭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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