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82公司简称:益方生物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目前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其余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或临床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目前公司对外授权的贝福替尼、格索雷塞两款产品已获批上市,随着临床研发和商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公司将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经营风险
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和更优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报告期内,除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产品未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
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供应和质量控制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陆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3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5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3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益方生物 | 指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CRO | 指 | 合同研发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 |
| CMO | 指 | 合同生产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提供产品生产服务的机构 |
| CMC | 指 | Chemistry,ManufacturingandControls |
| ER | 指 | 雌激素受体,可与雌激素发生特异性结合而形成激素-受体复合物,引发基因调控机制,调节下游基因的转录;大多数乳腺癌表达雌激素受体,体内雌激素水平病理性上升刺激乳腺癌细胞增长的主要因素 |
| IND | 指 | 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 I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 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 |
| I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
| NDA | 指 | 新药上市申请 |
| 多中心临床试验 | 指 | 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 |
| 注册临床试验 | 指 | 用于药品注册批准的临床试验,通常是一项III期临床试验或者经药品监管机构同意的II期临床试验 |
| 一线治疗、一线用药 | 指 |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由专业的学会制定的对于初次确诊的疾病给予首选或标准的规范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
| 二线治疗、二线用药 | 指 | 一线用药失败、毒性不能耐受、或者耐药致治疗效果不明显以后,再选择使用的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 |
| PFS | 指 | ProgressionFree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 |
| ORR | 指 | ObjectiveResponseRate,客观缓解率,即可评估肿瘤体积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 |
| 比例,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ORR作为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用于肿瘤新药在单臂试验中生存期的替代终点 | ||
| DCR | 指 | DiseaseControlRate,疾病控制率,指可评估病灶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主要针对实体瘤),包含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比例 |
| CR | 指 | CompleteResponse,完全缓解,定义为患者体内无法检测到肿瘤 |
| 香港益方 | 指 | 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 |
| 上海益喜 | 指 | 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上海益穆 | 指 | 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贝达药业 | 指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正大天晴 | 指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应世生物 | 指 | 应世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米拉蒂公司 | 指 | MIRATITHERAPEUTICS,INC. |
| 美国倍而达 | 指 | BetaPharma,Inc.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益方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InventisBioCo.,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InventisBi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YAOLINWANG |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 公司网址 | www.inventisbio.com |
| 电子信箱 | ir@inventisbio.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YUEHENGJIANG(江岳恒) | 郭丹颖 |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 电话 | 021-50778527 | 021-50778527 |
| 传真 | 021-50778527 | 021-50778527 |
| 电子信箱 | ir@inventisbio.com | ir@inventisbi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益方生物 | 688382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杨沁、龚洁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7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916.38 | 1,487.32 | 28.85 |
| 利润总额 | -11,943.25 | -21,421.8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43.25 | -21,421.8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902.07 | -21,465.50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24.99 | -18,777.06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1,810.22 | 181,078.32 | -5.12 |
| 总资产 | 181,296.82 | 192,081.72 | -5.6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7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7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7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6 | -11.21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1 | -11.24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02.48 | 1,404.61 | 减少802.1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指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为当期确认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有所增加,及研发费用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减少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减少,主要系格索雷塞注册临床试验于2024年结束,报告期内与其相关的研发投入相应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32,363.36 | 第八节、七、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70,846.52 | 第八节、七、68和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5,016.90 | 第八节、七、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9,588,226.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营业务情况益方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公司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负担的治疗方案。
公司凭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方面的人才和技术,建立了靶点评估筛选平台、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平台、高通量药物设计和筛选平台、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药理药效平台,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具有专利保护的创新型靶向药物,治疗领域覆盖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肿瘤,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等代谢疾病,以及银屑病等自身免疫疾病。
公司持续关注患者基数较多、治疗需求尚未满足的药物靶点,专注于研发针对肿瘤、代谢疾病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创新型靶向药物。充分利用自身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加速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早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创新药物,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创新药行业的市场地位及国际竞争力。
2.主要产品进展目前公司的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全球知识产权,并与贝达药业、正大天晴、辉瑞、默沙东等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达成业务合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管线的具体内容和研发进度如下:
(1)对外授权产品贝福替尼(赛美纳?)(BPI-D0316)贝福替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使用EGFR抑制剂耐药后产生T790M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的一线治疗适应症为既往未经治疗的EGFR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适用于既往经EGFR-TKI治疗出现疾病进展,并且伴随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二线治疗适应症)和“拟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一线治疗适应症)均已于2023年获批上市,且其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截至目前,贝福替尼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B-IIIB(T3N2M0)期NSCLC术后辅助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以及贝福替尼联合MCLA-129治疗EGFR敏感突变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研究正在进行中。
公司在贝福替尼获准开展II期临床试验后,与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了合作,由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针对应用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商业化、制造、使用、市场推广以及销售。
(2)对外授权产品格索雷塞(安方宁?)(D-1553)
格索雷塞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KRASG12C抑制剂,用于治疗带有KRAS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G12C抑制剂,并在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据文献报道,KRASG12C突变发生在约14%的非小细胞肺癌,约4%的结直肠癌以及约3%的胰腺癌患者中;在中国人群中,KRASG12C突变发生在约4.3%的肺癌,约2.5%的结直肠癌患者以及约2.3%的胆管癌患者中。
2023年8月,益方生物与正大天晴就格索雷塞签署《许可与合作协议》,授予正大天晴在协议期限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对格索雷塞进行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许可权。
格索雷塞在临床前研究中显示出优良的选择性及肿瘤抑制效果,其生物利用度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在人体血液中游离药物暴露量更高。2024年11月,格索雷塞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的KRASG12C突变型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2025年《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新增格索雷塞为KRASG12C突变晚期NSCLC后线治疗的I级推荐。
截至目前,一项评估格索雷塞对比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KRASG12C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对照、双盲双模拟、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正在顺利进行中。
在学术方面,2025年6月,格索雷塞单药或联合西妥昔单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KRASG12C突变结直肠癌(CRC)队列研究结果正式发表于国际知名期刊《信号转导与靶向治疗》(SignalTransductionandTargetedTherapy,IF:40.8)。该项研究数据表明格索雷塞单药或联合西妥昔单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CRC均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格索雷塞单药队列的客观缓解率(ORR)为19.2%,疾病控制率(DCR)为92.3%,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5.5个月,中位总生存期(OS)为13.1个月;在格索雷塞联合西妥昔单抗队列,ORR达到45.2%,DCR为92.9%,中位PFS为7.5个月,中位OS尚未达到。
2025年6月,格索雷塞联合应世生物FAK抑制剂ifebemtinib(IN10018)治疗一线KRASG12C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单臂队列长期随访数据,以及格索雷塞联合ifebemtinib方案与格索雷塞单药治疗经治KRASG12C突变CRC患者的随机对照队列数据入选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会议壁报。结果显示:在一线NSCLC患者中,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22.3个月,中位应答持续时间为19.4个月,中位总生存期尚未达到;在既往接受过治疗的CRC中,ORR:
44.4%(联合用药)vs.16.7%(单一用药),DCR:100.0%(联合用药)vs.77.8%(单一用药),
中位无进展生存期:7.7个月(联合用药)vs.4个月(单一用药),中位总生存期:联合用药组尚未达到。
(3)临床试验阶段产品Taragarestrant(D-0502)Taragarestrant(D-05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E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乳腺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球女性乳腺癌新发病例约230万,仅次于肺癌,居第2位;死亡病例约67万,居第4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在乳腺癌患者中,ER阳性、HER2阴性的患者约占乳腺癌患者总数的约75%。据《中国临床肿瘤协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2020版)》及《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临床实践指南(2020版)》数据显示,ER阳性乳腺癌患者通常采用内分泌治疗方法,包括芳香化酶抑制剂(AI)和SERD的单独使用或与CDK4/6抑制剂联用。至2022年底,氟维司群是全球范围内唯一获批上市的SERD靶向药,于2002年在美国获批,2010年在中国获批,通常是作为芳香化酶抑制剂(AI)治疗无效后的二线治疗,然而其肌肉注射的给药方式和低生物利用度限制了其在临床上的使用。2023年1月,全球首个口服SERDElacestrant在FDA获批用于治疗ER阳性,HER2阴性,并具有ESR1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晚期适应症。
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SERD靶向药D-0502在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显示出优良的抗肿瘤活性及安全性。2021年10月获得CDE同意,在中国开展在E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与标准治疗进行头对头的注册Ⅲ期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Ⅲ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目前临床试验正在按计划进行中。同时,D-0502正在开展与哌柏西利联合应用的多中心临床试验。
根据现有临床试验数据显示,D-0502(400mg剂量)在临床试验中初步展现出优良的临床获益率和疾病控制率,联合用药出现完全缓解;在安全性方面,D-0502患者耐受性良好,常见副作用中没有出现视力障碍和心跳过缓的副作用,也没有明显骨髓抑制作用,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在生物利用度方面,相比氟维司群和其他同类在研产品,D-0502具有较好的人体生物利用度。另外,D-0502与哌柏西利联用不存在叠加毒性。
(4)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120
D-012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高尿酸血症指血液中尿酸水平过高导致的一种病症,为痛风发病的先导因素。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变化,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患病率快速上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病人数为9.3亿人,中国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病人数为1.7亿人。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获批使用的URAT1抑制剂主要包括苯溴马隆、丙磺舒、雷西纳德和多替诺雷。苯溴马隆在美国未获FDA批准上市,在欧洲上市后因肝脏毒性被撤市;丙磺舒在患者服用初期会显著增加肾脏中尿酸含量,增加肾结石和其他肾脏疾病的风险;雷西纳德2015年FDA获批上市后由于肾脏毒性被黑框警告,并于2019年撤市。因此,痛风患者对新型安全的促尿酸排泄药物有较大的未满足临床需求。
根据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显示,D-0120对URAT1的抑制作用较强,在人体给药后能显著降低血液中尿酸水平,并且治疗效果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在Ⅰ期临床试验中,D-0120产品单剂量从5mg到40mg的给药区间内在人体内显示出较好安全性和耐受性,提示治疗剂量窗口较大。在安全性方面,大多数与该产品相关的不良事件为1、2级,显示出良好安全性和耐受性;在有效性方面,IIa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出了优良的降尿酸效果,在每日给药4mg剂量下患者的血尿酸达标率为80%。
另外,D-0120产品与非布司他的联合用药具有协同降尿酸作用,且联用效果比单药效果明显增强。同时,临床研究还显示D-0120与非布司他的联合用药未影响两种药物的血药浓度,没有增加毒性和副作用,显示出上述两种药物没有相互作用。目前D-0120在中国开展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已于2024年11月完成。公司于2023年4月在美国启动了D-0120与别嘌醇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试验,目前正按计划进行中。
(5)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2570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银屑病是一种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诱发的免疫介导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系统性疾病。随着对银屑病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以TYK2为靶点的治疗药物已逐渐成熟并进入临床。TYK2是一种细胞内信号激酶,介导IL-12、IL-23的信号传导以及I型IFN驱动的应答,但不介导有其他激酶介导的细胞因子应答。因此,靶向TYK2的抑制剂可能通过不同的信号通路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潜在的不良反应。
根据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D-2570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较高,在大鼠中并未观察到与性别相关的PK参数差异,在多次给药后也未观察到D-2570的蓄积。D-2570在CD-1小鼠、比格犬和人血浆中均表现出中等程度的蛋白结合率,在SD大鼠血浆中表现出中到高程度的结合,且无明显浓度依赖性。D-2570为靶向TYK2假激酶结构域的新型抑制剂,可以减少产生与JAK1-3抑制剂相关的毒性。与同类2023年获批上市的氘可来昔替尼片(Deucravacitinib/Sotyktu)相比,D-2570对JAK1的选择性更好,预计在临床上会有更大的安全窗口。2025年4月,公司已完成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报告,数据显示,D-2570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疗效显著优于安慰剂,也优于目前已上市的同类TYK2抑制剂,在效果上也可与抗体生物药(如抗IL-17A,抗IL-23抗体)相媲美,总体耐受性良好,未来有望为包括银屑病在内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2025年4月,针对银屑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已完成与CDE沟通。此外,2025年5月,一项针对中、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首例患者给药。目前D-2570正在临床开发中,拟用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疾病的治疗。
在学术方面,2025年3月,D-2570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研究结果以口头报告形式在美国皮肤病学会(AAD)年会上公布。结果显示:经12周治疗后,D-2570的18mg(低剂量)、27mg(中剂量)、36mg(高剂量)组分别有90.0%、85.4%和85.0%的患者达到PASI75(皮损改善至少75%)的主要终点,显著优于安慰剂组(12.5%,p<0.001)。同时,D-2570在PASI90和PASI100应答率方面也表现突出:D-2570低、中、高剂量组的PASI90应答率分别为75.0%、70.7%和77.5%,PASI100应答率分别为40.0%、39.0%和50.0%,均显著高于安慰剂组(5.0%和2.5%,p<0.001)。D-2570的疗效数据优于已上市的同类TYK2抑制剂,并且在效果上可与抗体生物药(如抗IL-17A,抗IL-23抗体)相媲美。安全性方面,D-2570总体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事件为轻度至中度,未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其安全性特征与其他TYK2抑制剂相似,未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6)临床前产品
公司依托独立的自主研发体系持续开发包括针对激酶、肿瘤驱动基因、肿瘤免疫、合成致死通路等一系列临床候选化合物,临床前研究管线布局丰富,持续研发能力强劲。
在学术方面,2025年4月,公司自主研发的两个临床前药物候选化合物YF087和YF550的研究成果以会议壁报形式亮相2025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YF087是针对合成致死靶点WRN的一个具有高度选择性和强有效的抑制剂。YF550是一款靶向驱动蛋白KIF18A的小分子临床前候选药物。WRN抑制剂YF087和KIF18A抑制剂YF550在多个肿瘤动物模型中显示了其优异的抗肿瘤生长疗效,其研究结果将为临床开发提供支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药物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通常新药研发流程分为以下阶段: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上市后研究。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涵盖整个新药研发全流程的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化学、计算机辅助设计、药理药效、药物代谢、化学生产控制(CMC)、临床研究、注册法规等各个职能,覆盖整个研究
开发阶段。公司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部分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临床前的部分药理药效及毒理实验、药物生产、临床试验及临床试验现场管理(SMO)等。
2.采购模式报告期内,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根据临床试验的计划及进展进行采购的研发所用物料、临床试验用药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相关专业服务等,由公司在供应商名录中择优遴选。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临床前/临床CRO服务供应商以及CMO/CDMO供应商。为确保筛选到符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临床合规部门已建立《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及《供应商管理标准操作规范》,对公司各类研发相关采购及供应商进行了管理。
公司采购原则主要基于成本效益、质量、进度配合、公平竞争等因素的考量,非小额采购须向多家供应商发采购函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服务满足公司对质量和时间需求的前提下,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公司向CRO供应商进行技术采购,是在自身对研发进行整体设计和把控、自主完成核心研发环节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核心及政策要求由具备相关资质机构完成的环节或事项,采取委外研究方式解决,委外内容均不涉及公司在研产品的核心技术。经过近20年的发展,CRO服务已成为较为成熟的临床试验业态,是新药研发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委外研究的环节或事项,在行业中有多家机构可以完成,每项服务的供应商选择均有可替代性。根据每项研究所需的服务内容,公司通常选择至少两家公司参与竞标谈判,从中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公司委托研发服务的受托方较为分散,对CRO服务提供商的专业技术服务不存在技术依赖。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由于当前阶段生产产品均为临床试验阶段使用的试验用药,公司基于成本效率优先的原则,根据临床试验研究计划安排生产计划,并委托第三方CDMO公司进行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
公司与第三方CDMO公司签订了委托生产合同与质量协议,双方协议约定了在生产、检验、放行和运输过程中需执行的任务和履行的职责,确保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对药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
4.销售模式
作为一家专注于创新药研发的企业,公司在产品开发的全过程中,会及时评估各个产品管线的潜在商业机会,分析市场竞争环境,制定最佳的商业化方案,在产品上市前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目前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尚未上市销售。基于创新药的患者群体、全球化的产品布局、市场竞争等因素的考量,公司计划采用授权合作与自主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产品的商业化活动。
授权合作模式(License-out)
授权合作是创新药领域常用的商业化模式,该合作模式通常约定“产品合作方”向“产品开发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并约定一定金额的里程碑费用(按产品研发或销售进展)以及未来的销售提成,“产品合作方”从而获得产品在某些国家或特定地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商业化权利。该模式有利于创新型医药企业,特别是专注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企业,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研发工作,借助拥有渠道优势和商业化经验的合作伙伴来实现产品的最大商业价值,并可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带来一定的现金流入,是一种高效、互利、双赢的商业安排。在欧美等生物医药较为领先的市场,授权合作模式已经得到了较多的应用并为众多创新药公司带来了稳定持续的收入。
就贝福替尼(BPI-D0316)产品,公司已与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台湾地区)达成授权合作。公司和贝达药业在合作区域内共同拥有BPI-D0316的相关中国专利及其申请权,贝达药业将在合作区域内针对应用领域负责BPI-D0316的销售,贝达药业将向公司支付技术入门费、里程碑款项(包括研发里程碑和销售里程碑)、销售提成费等款项。
就格索雷塞(D-1553)产品,公司授予正大天晴在协议期限内对益方生物D-1553产品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以使得正大天晴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对D-1553产品进行独占性的开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正大天晴将向公司支付首付款及里程碑款;并按年净销售额向公司分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公司期待凭借贝达药业、正大天晴等合作方在相关治疗领域丰富的开发、市场拓展和销售经验,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该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降低研发成本,同时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实现一定的现金流入,降低经营风险,确保产品商业化落地。
格索雷塞、D-0120及D-0502目前已开展国际性临床试验。对于产品的境外上市销售,公司将优先考虑采用授权合作或授权销售的模式,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与具备雄厚商业化能力的医药企业开展深入合作。
自主销售
随着公司开发更多产品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公司计划择机在中国境内筹建自主销售团队,招募在相关疾病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销售人员,开展包括市场推广、专家沟通、产品分销、商业运营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亦考虑与国内领先的医药生产企业或流通服务商进行合作,依托其专业化的市场推广服务和优势渠道资源协助产品的自主销售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
1.医药市场概览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12,667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14,950亿美元,2018年至2022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4.2%。目前全球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和生物药两部分组成,化学药仍是全球医药市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2年全球化学药市场规模达到11,312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的75.7%。预计到2025年,全球化学药市场将达到17,524亿美元,并于2030年达到20,908亿美元。(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全球医药市场按区域划分明细(2018-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022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为15,541亿元,随着政策扶持、可支付能力的提高和患者群体的不断扩大,未来我国医药市场将以超过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速扩容,预计2022年至2025年和2025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8.1%和6.0%,预计市场规模于2025年和2030年分别增至19,627亿元人民币和26,245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医药市场由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板块组成,其中化学药品市场是中国医药市场中最大的细分领域。2022年中国化学药市场规模达到7,107亿元,占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的45.7%。预计到2025年,中国化学药市场将达到7,902亿元,并于2030年达到8,976亿元。(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中国医药市场按化学药、生物药及中药拆分,2018-2030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2.肿瘤市场概览
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GLOBOCAN估计,2022年全球约有1997.65万新癌症病例,其中肺癌是最常见的新发癌症,占12.4%(约248.8万例),其次是乳腺癌(11.6%,约232.3万例)和结直肠癌(9.6%,约192.3万例);2022年全球癌症死亡人数约为970万,其中肺癌占
18.7%(约180.5万例),其次是结直肠癌(9.3%,约90.0万例)和肝癌(7.8%,约75.5万例)。
随着人口增长和老龄化、不良生活习惯以及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预计肿瘤发病人数将持续增加,预测到2050年,全球癌症新发病例将增至3,500万,癌症死亡病例将增至1,850万。
2022年中国约有482.47万新癌症病例,其中肺癌是最常见的新发癌症,占全部恶性肿瘤的
22.0%(约106.06万),其次是结直肠癌(10.7%,约51.71万)和甲状腺癌(9.7%,约46.61万);2022年中国癌症死亡人数约为257.42万,其中肺癌死亡人数居首位,占28.5%(约73.33万),其次为肝癌(12.3%,约31.65万)和胃癌(10.1%,约26.04万)。预测到2050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例将增至730万,癌症死亡病例将增至480万。
数据来源:WHO,IARC
高发率将直接推动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增长。从2017年到2021年,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1,106亿美元增长至1,81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3.2%。市场规模的稳步增长与不断扩大的患病人群以及患者对创新疗法的支付能力上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预计全球抗肿瘤药市场在2030年达到4,845亿美元。(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中国药物市场中,抗肿瘤药物市场销售近年来一直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从2017年到2021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1,394亿元增长至2,31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13.5%。癌症发病率的不断上升以及癌症治疗方法的进展使得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未来几年也处于上升态势。预计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在2025年将会达到人民币4,005亿元,2021-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4.7%,到2030年达到6,513亿元,2025-2030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0.2%。(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3.代谢疾病市场概览代谢疾病指因代谢旺盛、代谢障碍而产生的疾病,包括糖尿病、高尿酸血症等。随着人们饮食结构的变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糖尿病、痛风等代谢疾病患者人数不断上升并呈现出年轻化趋势。代谢疾病治疗手段有限,如痛风现有治疗药物毒副作用较大,长期用药安全性待探究,NASH尚无标准治疗方案,仅对症处理,存在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亟待新型药物。全球代谢疾病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1,050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1,600亿美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0.9%,预计2032年将增长至4,580亿美元。(数据来源:君圣泰医药招股说明书)高尿酸血症通常由于尿酸形成过多或排泄不足而发生,它是痛风发生的主要原因。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7.39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9.28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8%。预期未来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会持续增加,在2025年将达到11.79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9%。预计2030年全球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14.19亿人。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37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1.67亿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预期未来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会持续增加,在2025年将达到2.05亿人,2020至202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2%。预计2030年中国高尿酸血症患病人数将达到2.39亿人。(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痛风为全球常见疾病,据流行病学统计,全球痛风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1.7亿人增至2020年的2.1亿人,复合年增长率为5.8%。预计到2025年全球痛风人数将达到2.7亿人,并于2030年达到3.3亿人,期间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5.0%和3.7%。中国痛风患病人数从2016年的2,570万增至2020年的3,420万,复合年增长率为7.4%。预计到2025年中国痛风人数将达到4,540万人,在2030年达到5,220万人。(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目前市场上已上市降尿酸药物在疗效和安全性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中国痛风患者对高效安全的降尿酸药物仍然有迫切的需求,寻找精准的生物诊断标志物、探究发病机制和挖掘靶点开发新药已经成为当下痛风研究中的重点。
4.自身免疫疾病市场概览自身免疫病是机体免疫系统功能异常导致机体攻击自身组织的疾病。正常情况下,免疫系统仅对外来或者危险的物质有反应,而不会对自身组织的抗原出现反应。然而,有时候会出现免疫功能异常,把自身的组织当作外来的,而产生抗体(被称为自身抗体)或免疫细胞攻击自身的细胞或组织。这种反应被称为自身免疫反应,它导致炎症和组织损伤,这种反应可能会导致自身免疫病。自身免疫疾病,影响了大约5%-8%的世界人口,临床需求巨大。截至目前已发现了80多种自身免疫疾病,常见的包括银屑病、桥本甲状腺炎、炎症性肠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2022年,全球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约有1,323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1,473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6%。到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进一步增长至1,767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2022年中国自身免疫疾病药物市场约为29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61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到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进一步扩大至199亿美元,2025年至203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7%。(数据来源: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银屑病是一种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诱发的免疫介导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系统性疾病,典型临床表现为鳞屑性红斑或斑块,局限或广泛分布,无传染性,治疗困难,常罹患终身。全球银屑病患者约有1.25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3年中国银屑病患病人数约有669.3万人,预计到2027年,患病人数将增加到675.6万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0.2%。预计到2030年患病人数为679.8万人,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0.3%。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截至2023年,全球银屑病药物市场价值约340亿美元,约占免疫性疾病总市场30%。据IQVIAForecastLink预测,2020年到2029年,全球银屑病药物市场规模将以年复合增长率3%增长达到335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2年中国银屑病药物市场约有14.358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2.54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1.4%。随着创新药使用渗透率不断提升,到2030年,市场规模预计进一步增长至99.43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0%。银屑病药物市场前景广阔。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益方生物是一家立足中国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聚焦于肿瘤、代谢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公司以解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持之以恒地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负担的治疗方案。公司拥有一支全球化研发团队,具有行业领先的创新能力并拥有较高研发效率和多元化的商业化路径,长期专注主业发展,秉承“于民有益、治疗有方”的经营理念,稳步推动在研产品管线进度,报告期内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目前,公司共有2款对外授权的上市产品,1款处于注册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2款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以及多个临床前在研项目。各临床管线的研发进度均位居各赛道全球或中国前列。
1.对外授权产品贝福替尼(赛美纳?)(BPI-D0316)
贝福替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用于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贝福替尼获准开展临床II期试验后,公司与贝达药业就贝福替尼产品在合作区域内(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台湾地区)的研发和商业化达成合作。贝福替尼二线及一线治疗适应症均已于2023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其一、二线治疗适应症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在适应症拓展方面,贝福替尼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B-IIIB(T3N2M0)期NSCLC术后辅助治疗的III期临床研究以及贝福替尼联合MCLA-129治疗EGFR敏感突变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研究正在进行中。
2.对外授权产品格索雷塞(安方宁?)(D-1553)
格索雷塞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KRASG12C抑制剂,用于治疗带有KRAS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2024年11月,格索雷塞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用于治疗至少接受过一种系统性治疗的KRASG12C突变型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2025年《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新增格索雷塞为KRASG12C突变晚期NSCLC后线治疗的I级推荐。截至目前,一项评估格索雷塞对比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KRASG12C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对照、双盲双模拟、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正在顺利进行中。
3.临床试验阶段产品Taragarestrant(D-0502)
D-0502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E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乳腺癌。2021年10月,CDE同意D-0502开展在既往经治E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注册性III期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Ⅲ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同时,D-0502正在中国和美国开展与CDK4/6抑制剂哌柏西利联合用药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4.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0120
D-012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该产品已在中国和美国完成了多个临床Ⅰ期试验,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于2024年11月完成。公司于2023年4月在美国启动了D-0120与别嘌醇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试验,目前正按计划进行中。
5.临床试验阶段产品D-2570
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2025年4月,公司完成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报告。临床数据显示,D-2570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疗效显著优于安慰剂,也优于目前已上市的同类TYK2抑制剂,在效果上也可与抗体生物药(如抗IL-17A,抗IL-23抗体)相媲美,总体耐受性良好,未来有望为包括银屑病在内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2025年4月,D-2570针对银屑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已完成与CDE沟通。此外,2025年5月,一项针对中、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给药。目前D-2570正在临床开发中,拟用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疾病的治疗。
6.临床前产品
公司依托独立的自主研发体系持续开发包括针对激酶、肿瘤驱动基因、肿瘤免疫、合成致死通路等一系列临床前在研项目,临床前研究管线布局丰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卓越的一站式创新药研发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效率公司拥有一站式的自主研发体系,涵盖靶点筛选、临床前药物研发、CMC及临床开发等阶段,能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在研产品的成功率并且缩短药品研发周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肿瘤、代谢疾病、自身免疫疾病等治疗领域。
公司在上海、北京、美国建立了研发中心,研发团队中拥有多位海归博士,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国际视野。较高的研发效率得益于公司一站式的自主研发平台,自成立以来,公司已将5个小分子化合物从源头自主发现推进至临床研究阶段,其中贝福替尼二线、一线治疗均已获得NMPA批准上市,且均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格索雷塞已于2024年11月获得NMPA批准上市。
2.具备竞争力的产品管线
公司在靶点筛选方面,关注具有较大患者人群,以及临床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的治疗领域。通过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等方式提高开发速度,目前拥有多个进展前列的临床管线产品。
公司对外授权产品,第三代EGFR抑制剂贝福替尼安全性及有效性良好,其药化设计有效降低了贝福替尼吲哚氮去烷基化活性代谢产物的发生。临床试验数据显示,贝福替尼的腹泻副作用发生率明显降低。贝福替尼二线、一线治疗已获得NMPA批准上市。
KRASG12C靶点的基因突变存在于多种肿瘤中,并在肿瘤细胞的增殖生长中起重要作用,公司的KRASG12C抑制剂格索雷塞已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并有望应用于治疗结直肠癌等多种癌症,其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均展现出较好的安全性。格索雷塞生物利用度较高,血浆蛋白结合率低。2022年5月,CDE同意格索雷塞在中国开展单药治疗KRASG12C突变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关键单臂II期临床试验,并于同年6月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23年5月,格索雷塞的关键注册性II期临床试验完成患者入组,2023年12月,格索雷塞单药治疗既往经一线系统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KRAS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DA获得NMPA受理,于2024年1月获优先审评资格,后于2024年11月获批上市。2024年6月,格索雷塞两个新适应症再度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2025年《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新增格索雷塞为KRASG12C突变晚期NSCLC后线治疗的I级推荐。
与现有市场上需要肌肉注射的SERD靶向药氟维司群相比,公司的SERD靶向药D-0502采用口服给药,便捷性和依从性更好。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显示,D-0502生物利用度较高,对雌激素依赖的肿瘤细胞增殖的抑制活性(IC50)和人体内的暴露量(AUC)均高于绝大多数竞品。2021年10月,中国CDE基于Ⅰ期临床试验数据情况,同意D-0502直接开展单药关键Ⅲ期注册临床试验。2022年9月,该注册性Ⅲ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目前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已上市药物长期服用均存在较高的不良反应率,主要药物非布司他和雷西纳德均被美国FDA给予黑框警告,存在较大的未被满足临床需求。临床数据显示,公司URAT1抑制剂D-0120在4mg的剂量下即可达到200mg同类产品雷西纳德的降尿酸效果,有望提供一种高效且安全的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治疗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D-0120中美临床试验均稳步推进中,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已于2024年11月完成;公司于2023年4月在美国启动了D-0120与别嘌醇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试验。
D-2570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靶向TYK2的新型口服选择性抑制剂,用于治疗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D-2570通过选择性结合TYK2假激酶域JH2,抑制TYK2激酶的活性,进而阻断
TYK2依赖性的细胞因子信号传导介导的STAT蛋白的磷酸化,抑制炎症因子释放,参与免疫调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D-2570对JAK1的选择性更高,潜在预示在临床上会有更大的安全窗口。2025年4月,公司完成针对银屑病的II期临床研究报告。临床数据显示,D-2570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疗效显著优于安慰剂,也优于目前已上市的同类TYK2抑制剂,在效果上也可与抗体生物药(如抗IL-17A,抗IL-23抗体)相媲美,总体耐受性良好,未来有望为包括银屑病在内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同月,D-2570针对银屑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已完成与CDE沟通。2025年5月,一项针对中、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给药。公司的产品管线均拥有全球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37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境内外发明专利授权138项,全球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有利于公司保持全球竞争力。
3.核心技术人员学术背景及研发实力突出公司的研发负责人员均在跨国制药公司工作多年,对于药物的研发具备相应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53名,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91.07%,其中19人拥有博士学位、54人拥有硕士学位。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平均拥有超过20年跨国制药公司主持新药研发和团队管理的丰富经验,具体由YAOLINWANG(王耀林)博士、YUEHENGJIANG(江岳恒)博士、XINGDAI(代星)博士、LINGZHANG(张灵)博士等组成。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技术知识结构合理,专业领域涵盖新药研发的各个环节,包括疾病机理研究、靶点鉴别与确证、化合物筛选和药化结构优化、原料药和制剂工艺开发以及临床研究和药品注册,保证了公司新药研发的进程持续高效推进。
4.广泛的全球临床合作网络和极强的临床开发能力公司临床开发团队由首席医学官LINGZHANG(张灵)博士领导,其拥有超过20年肿瘤新药临床研究经验,先后担任强生、赛诺菲、默沙东、新基、第一三共等多家跨国制药企业临床高管。公司完整的临床开发团队奠定了较为高效的临床推进能力,自格索雷塞获得临床批件起,团队通过不到2年的时间便推动其进入关键注册性临床试验,展现了公司的临床和注册法规团队极强的综合临床开发能力。
公司与国内多家三甲医疗机构、全球多个大型医学中心和众多临床专家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这为公司全球化、高质量的产品管线临床开发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公司与全球头部临床研发CRO建立了良好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公司临床开发网络力量,确保产品管线临床试验高效、有序推进。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公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公司依托自主研发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能够在药物靶点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及转化医学、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和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等方面提升公司在研产品的成功率并且缩短药品研发周期。
①靶点精准筛选
公司针对已经科学验证的药物靶点,建立了多方位的评估筛选平台来选择成药性较高的研发项目,并在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考虑未来产品的市场及临床价值、竞争优势、成药概率以及化合物专利创造性等因素。公司核心产品均为临床急需,药物靶点成熟但开发难度大的项目。
②药物分子设计
公司通过研发团队资深的跨国公司药物设计经验、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高通量药物设计和筛选平台、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提升了药物分子设计的成功率,进而减少了研发成本,缩短了研发周期。公司核心研发团队平均拥有超过20年跨国制药公司主持新药研发和团队管理的丰富经验,包括多项临床前化合物的推进、临床产品和上市产品的开发,项目涵括肿瘤、心血管、炎症、代谢、神经系统和感染性疾病等领域。核心研发团队凭借着丰富的药物研发设计经验和建立的技术平台,能够较快启动立项、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等各项流程。
公司已建立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涵盖蛋白与小分子的共晶、蛋白质结构嵌入式模拟、三维形状匹配和二维配体吻合设计等领域。公司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一方面在理化特性设计方面拥有最新的量子力学、分子动力学和水分子地图等独特技术;另一方面利用自由能摄动技术精准预测化合物的药效,从而提高化合物的成药性。
公司已建立起自有的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药代动力学评估平台通过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的过程(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药物在机体内的动态规律,判断药物在体内浓度的动态变化。公司利用人工智能平台,例如分子手印的大数据分析,对化合物的药代动力学进行预测,从而协助化合物的筛选工作。早期毒理评估平台通过评价包括全身毒性、遗传毒性、生殖/发育毒性和其他组织病理学发现,为企业研发的创新药物提供安全性评估。同时,公司拥有的人体有效剂量预测和药物毒性评估系统以帮助快速并高效地筛选临床候选化合物。
③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
公司已建立自有的药理药效平台,包括临床前的药理药效评估,以及从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实验到临床的转化,从临床结果再指导临床前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研究。通过各种生物技术方法将临床前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同时通过临床试验的观察结果与数据分析帮助和指导生物标记物的进一步开发,更好的认识疾病、进行更优化的实验设计来促进基础研究和未来临床开发,从而最终实现整体新药研发水平的提高,帮助患者解决健康问题。
④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
候选临床化合物的合成工艺以及制剂开发在药物研发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化学合成工艺直接影响候选药物生产成本及产品的质量,制剂开发则会影响药物在人体中的药代、药效和安全性,两者直接影响新药开发的整体进度。公司的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由一批有着多年跨国药企经验的资深科学家组成,凭借对产品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深入理解,设计出最佳的合成路线,减少开支和缩短进程,开发最优的制剂实现充分的药物暴露量,从而保障优良的药效。因此,公司的化学合成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和推进速度,帮助公司的新药产品开发进度位居各赛道前列。
⑤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
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全球临床团队,搭建了高效的临床设计和开发平台,具备国际多中心临床开发能力。临床团队根据在研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分子特性,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诊疗情况和患者需求,借鉴同类靶标或同类适应症的临床数据,特异性地针对受试患者制定临床方案,合理地选择入排标准与试验终点,借助第三方机构高质量地完成患者招募并推进临床试验,实现了较高的临床开发效率。
(2)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技术指标、衡量标准具体如下:
| 核心技术 | 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 |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
| 靶点精准筛选 | 1、公司跟踪并选择国际较前沿的生物靶点 | 1、D-0120产品:?D-0120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URAT1抑制剂,目前在中国开展的临床IIb期试验已完成,进 |
| 核心技术 | 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 |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
| 开发2、针对开发难度大,但临床急需治疗药物的大适应症3、公司多数核心产品开发进度位居第一梯队 | 度位居全国前列。在美国D-0120与别嘌醇联合用药研究进入临床II期。2、D-0502产品:?目前全球仅有一款口服SERD抑制剂Elacestrant于2023年1月被美国FDA批准上市;?口服SERD靶向药的研发难度较高,公司通过对蛋白与小分子共晶结构的充分论证找到可以有效增加活性的研发方向,同时借助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和药代动力学模型,推算出导致SERD小分子在人体内代谢较快的可能位点,从而帮助解决口服SERD靶向药生物利用度较低的问题;?D-0502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SERD抑制剂,目前单药在国内正在进行Ⅲ期注册临床试验,进度在国内产品中居第一梯队。3、D-2570产品:?目前全球仅有一款口服TYK2抑制剂Deucravacitinib于2022年9月被美国FDA批准上市,2023年10月被中国NMPA批准上市;?TYK2抑制剂D-2570通过靶向TYK2的JH2假激酶结构域实现变构抑制,能够精准阻断IL-23、IL-12等促炎细胞因子信号通路,同时避免对其他JAK家族成员(如JAK1-3)的干扰,从而减少传统JAK抑制剂常见的骨髓抑制、感染风险等副作用;?TYK2抑制剂D-2570作用机制覆盖IL-23/IL-12通路的特点,使其在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具有潜在广泛治疗价值;?D-2570采用口服给药方式,相较于传统生物制剂的注射或静脉给药,提高了患者用药的便捷性和依从性,尤其对于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如银屑病等)。4、D-1553产品(已对外授权):?公司启动项目时,尚未有KRASG12C抑制剂上市;?KRASG12C研发难度较大,多年来被认为是“不可成药”的靶点;?D-1553是中国公司中第一个在中国及美国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G12C抑制剂。2022年6月,D-1553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D-1553单药在中国开展的关键II期注册临床试验已完成,2024年11月获批上市,用于治疗既往经一线系统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KRAS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2024年6月,D-1553两个新适应症再度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5、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公司启动该项目时,尚未有第三代EGFR抑制剂获批上市;?目前BPI-D0316二线、一线治疗适应症已获批上市,且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 |
| 药物分子设计 | 1、核心产品均为自主研发2、在研产品展 | 1、D-0120产品:?临床前数据表明,D-0120对尿酸盐转运体1(URAT1)的抑制活性是同类药物雷西纳德的50-100倍,而且具有更好的选择 |
| 核心技术 | 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 |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
| 现出优良的效果及安全性 | 性。目前临床研究剂量大大低于雷西纳德的上市剂量。2、D-0502产品:?临床数据表明,与氟维司群及同类在研药物等报导数据相比,D-0502的人体内暴露量更高。在相同浓度下,D-0502对靶点的有效作用居在研药物公开报导数据前列;D-0502在临床试验中未发现心脏毒性和视觉障碍等公开报导的副作用。3、D-2570产品:?临床前数据显示D-2570能显著抑制TYK2激酶活化,进而对TYK2依赖性的信号传导介导的STAT磷酸化产生抑制作用,从而抑制炎性因子的释放,有效的发挥抗炎作用。?临床数据表明,D-2570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疗效优异,表现出“同类最佳”潜力。4、D-1553产品(已对外授权):?临床前数据表明,与同类公开结构药物头对头相比,D-1553在动物药效模型上表现出更优的抑制肿瘤的效果。?临床数据表明,D-1553在肿瘤患者中均具有较好的抗肿瘤活性及可控的安全性。5、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在药物分子设计上减少了吲哚氮去烷基化代谢物的生成,有效地降低了腹泻和皮疹的发生率;?在已完成的一线和二线治疗的注册临床试验中得到了目前公开报导的最长中位PFS数据。 | |
| 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 | 1、公司化合物进行了体外细胞活性测试2、公司主要产品均找到或建立了正确评价化合物的动物药效模型 | 1、D-0120产品:?D-0120产品进行了URAT1筛选,并确认和进行更多脱靶筛查,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D-0120在大鼠体内的最大耐受剂量达到500mg/kg,在狗体内的最大耐受剂量达到1,000mg/kg,预示D-0120在临床上会有较大的安全窗口。2、D-0502产品:?D-0502产品进行了MCF7细胞活性筛选,并应用了不同乳腺癌动物药效模型来评估临床候选化合物。公司验证了D-0502在动物乳腺癌模型上的良好药效,同时也验证了D-0502与CDK4/6抑制剂联合用药具有协同作用。该技术最终帮助确认D-0502为临床化合物。3、D-2570产品:?建立了IL-12/IL-18刺激的BALB/c小鼠急性肠炎模型、抗CD40诱导的SCID小鼠结肠炎模型、IL-23诱导的C57BL/6小鼠银屑病表皮增生模型和TNBS诱导的小鼠克罗恩结肠炎模型,验证了D-2570的抗炎作用,为临床研究方案的设计奠定了基础。4、D-1553产品(已对外授权):?D-1553产品建立了高通量的H358细胞活性筛选,并建立了肺癌、直肠癌以及胰腺癌等动物药效模型。通过多个体内动物药 |
| 核心技术 | 技术指标及衡量标准 |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
| 效模型实验,发现D-1553单药对肺癌和直肠癌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同时还发现D-1553与SHP2、MEK等抑制剂组合具有协同作用,为临床方案的设计奠定了基础。5、BPI-D0316产品(已对外授权):?BPI-D0316产品进行了高通量的细胞活性筛选,通过PK进行低选择性代谢物的分析,并应用了多种非小细胞肺癌动物药效模型来评估临床候选化合物。验证了BPI-D0316在动物肺癌模型上都具有良好的药效,进一步确认BPI-D0316为临床化合物。 |
(3)公司核心技术的技术创新公司核心技术包括靶点的精准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化学工艺合成及制剂开发、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涉及新药开发及临床研究等多个领域。虽然新药研发及临床研究涉及的主要方法、策略等被广泛使用,但公司核心技术是基于研发团队在新药研发领域的丰富经验,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积累出的专有技术,具有机密性、私有性等特点,并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
公司的技术创新、改进之处,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竞争优劣势以及对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具体如下:
| 核心技术 | 技术创新、改进之处 | 竞争优劣势 | 对于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
| 靶点精准筛选 | 充分利用自身的科学团队的优势,挑战市场需求大但研发难度较大和门槛较高的项目 | 选择门槛较高、竞争对手相对较少的赛道,有利于未来产品的商业化空间难度较大,对研发团队能力要求较高 | 已开发出的5个临床阶段产品均为存在未满足临床需求,已验证药物靶点但开发难度较大的项目 |
| 药物分子设计 | 除了资深的药物设计团队,公司建立了综合的药物开发平台,包括1)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的平台,涵盖蛋白与小分子的共晶、蛋白质结构嵌入式模拟、三维形状匹配和二维配体吻合设计等领域;2)高通量筛选(HTS)平台;3)药代动力学和早期毒理学评估平台 | 提高药物分子设计的质量和成药性缩短药物研发的周期 | 针对治疗高尿酸血症及痛风的靶向药,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D-0120已在中国和美国进行了多个Ⅰ期临床试验,现阶段中国临床IIb期试验已完成;针对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口服SERDD-0502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并已于2021年10月获得CDE同意开展单药Ⅲ期注册临床试验;针对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其他多种癌症的靶向药,KRASG12C抑制剂D-1553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KRASG12C抑制剂。D-1553被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适应症已获批上市。D-1553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正处于临床II期试验阶段;针对免疫系统疾病,口服TYK2抑制剂 |
| 核心技术 | 技术创新、改进之处 | 竞争优劣势 | 对于产品研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
| D-2570已在银屑病的临床试验中展现出优异的疗效和安全性,具有“同类最佳”潜力;主要临床产品在化合物被发现阶段的平均研发时间不到两年 | |||
| 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 | 已建立自有的药理药效平台,包括临床前的药理药效评估,以及从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实验到临床的转化,从临床结果再指导临床前药理药效及生物标记物的研究 | 更加准确的评价化合物的体外和体内活性扩展临床不同适应症的范围提高成药性,缩短药物研发的周期 | 经过药理药效平台评估,D-0502产品在乳腺癌模型上不仅在表现出良好的单药疗效,而且证实了与CDK4/6抑制剂组合用药会产生协同作用;经过药理药效平台评估,D-1553产品对KRASG12C阳性突变的肺癌有较好的药效,而且对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实体瘤也表现出较好的肿瘤抑制效果 |
| 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 | CMC核心团队拥有多年跨国公司经验,主持过多个药物的开发工作,并已建立自有的工艺和制剂开发团队 | 缩短药物CMC开发周期,加快化合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降低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生产成本保证CMC合规性 | 每个主要产品在IND时,化学工艺和制剂开发及生产的平均时间不到一年;主要产品在NMPA和FDA的IND申请时都一次通过,缩短了IND申报的时间 |
| 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 | 临床团队在中美两地进行布局,核心成员有多个产品在中国及美国临床及注册上市的成功经验;与全球化的CRO深度合作,确保临床试验的高效进行 | 优化试验设计,缩短临床试验的时间快速启动临床试验、高效进行临床方案设计和实施合理利用CDE及FDA政策,高效进行产品申报 | D-0120、D-0502及D-1553产品均为中美双报,同时在中国及美国进行临床试验,并进行了单药及联合用药的试验探索,实现临床开发的差异化竞争;D-0502经Ⅰ期研究后直接进入Ⅲ期注册临床试验,缩短了临床开发的时间;D-1553成功获得CDE突破性疗法的认可,在NDA阶段获得优先审评资格,加速了产品的研发进程;D-2570在银屑病中快速验证了疗效和安全性,为后续研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
综上所述,基于核心研发团队对靶点的精准筛选技术、药物分子设计技术、药理药效及转化医学技术、化学工艺合成及制剂开发技术、临床方案设计及开发技术的理解及创新,公司在主要产品的研发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核心技术,使得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保持着一定的研发优势。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现有产品管线的临床开发进度,获得的研发成果包括:
(1)2025年《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新增格索雷塞为KRASG12C突变晚期
NSCLC后线治疗的I级推荐。
(2)2025年4月,D-2570针对银屑病的III期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已完成与CDE沟通,目
前正按计划进行中。
(3)2025年5月,一项D-2570针对中、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多中心、随机、双盲、
安慰剂对照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4)在学术方面,2025年3月,D-2570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II期研究结果以口头
报告形式在美国皮肤病学会(AAD)年会上公布;
(5)2025年4月,公司自主研发的两个临床前药物候选化合物YF087和YF550的研究成
果以会议壁报形式亮相2025年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年会;
(6)2025年6月,格索雷塞单药或联合西妥昔单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KRASG12C突变结
直肠癌(CRC)队列研究结果正式发表于国际知名期刊《信号转导与靶向治疗》(SignalTransductionandTargetedTherapy,IF:40.8);
(7)2025年6月,格索雷塞联合应世生物FAK抑制剂ifebemtinib(IN10018)治疗一线
KRASG12C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单臂队列长期随访数据,以及格索雷塞联合ifebemtinib方案与格索雷塞单药治疗经治KRASG12C突变CRC患者的随机对照队列数据入选2025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会议壁报。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37 | 9 | 407 | 138 |
| 实用新型专利 |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软件著作权 | ||||
| 其他 | 1 | 46 | 22 | |
| 合计 | 37 | 10 | 453 | 160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44.73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44.73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02.48 | 1,404.61 | 减少802.1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格索雷塞注册临床试验于2024年结束,报告期内相关的研发投入相应减少。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D-0120 | 120,000.00 | 2,132.04 | 28,784.15 | 在中国进行的一项多中心、随机、平行对照IIb期临床试验,于2024年11月完成;于2023年4月在美国启动了D-0120与别嘌醇联合用药的II期临床试验,正按计划进行中 | 新药获批上市 | 靶向尿酸盐转运体1(URAT1)抑制剂 | 适应症:高尿酸血症、痛风 |
| 2 | D-0502 | 100,000.00 | 2,633.69 | 66,320.15 | 已获CDE批准,正在开展关键注册性Ⅲ期临床试验 | 新药获批上市 | 口服选择性雌激素受体降解剂(SERD) | 适应症:ER+,HER2-乳腺癌 |
| 3 | D-1553 | 180,000.00 | -1,225.68 | 92,409.87 | 2024年11月,D-1553单药治疗既往经一线系统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KRAS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获得NMPA批准上市。一项Ⅲ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2025年《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新增格索雷塞为KRASG12C突变晚期NSCLC后线治疗的I级推荐。 | 新药获批上市 | KRASG12C抑制剂 | 适应症:KRASG12C突变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
| 4 | D-2570 | 31,559.01 | 3,773.98 | 14,456.68 | 银屑病II期临床研究报告于2025年4月完成。同月,D-2570针对银屑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已完成与CDE沟通。2025年5月,溃疡性结肠炎的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 新药获批上市 | 选择性TYK2抑制剂 | 适应症:银屑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 合计 | / | 431,559.01 | 7,314.03 | 201,970.85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临床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投入和未来三年预计可能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和。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3、D-1553项目对外授权后,由正大天晴负责产品的商业化生产、销售及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对该项目的部分研发费用进行调整。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3 | 17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1.07 | 91.49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992.41 | 6,208.02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32.63 | 36.09 |
教育程度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博士研究生 | 19 | 12.42 |
| 硕士研究生 | 54 | 35.29 |
| 本科 | 74 | 48.37 |
| 专科 | 6 | 3.92 |
| 合计 | 153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6 | 23.53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6 | 56.21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3 | 15.03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1.96 |
| 60岁及以上 | 5 | 3.27 |
| 合计 | 153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目前除两款已上市的对外授权产品外,其余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或临床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目前公司对外授权的贝福替尼、格索雷塞两款产品已获批上市,随着临床研发和商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公司将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NDA)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四)经营风险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和更优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报告期内,除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产品未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供应和质量控制风险。
(五)财务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需要在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研究、监管审批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将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①临床试验的进度、时机、范围及成本,包括已计划及潜在未来临床试验能否及时招募到患者;②在研药品监管审批的结果、时机及成本;③尚未获得许可证及处于开发阶段的在研药品的数量及特征;④在研药品经批准上市销售之后,市场推广及销售成本;⑤潜在未来合作、特许经营或其他安排的条款及时机;
⑥员工数量增长及相关成本等。如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涉及海外经营的情形,通过多种货币产生开支。因此,公司的现金流量会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面临外汇风险。公司进行临床试验所在国家的货币价值的波动可能对研发成本产生负面影响。
(六)行业风险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等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在美国设有子公司,并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涉及海外经营的情形。由于海外市场区域广阔,各地的法律、政治经济局势各不相同,公司经营涉及的法律、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公司的海外经营成果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对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八)其他重大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风险。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个方面。若公司无法为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发生侵权或恶意诉讼,与其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主要产品的临床研究和合作开发。2025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6.38万元,主要为对外授权的贝福替尼、格索雷塞相关的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9,163,847.37 | 14,873,214.62 | 28.85 |
| 营业成本 | 2,486,836.43 | 6,317,273.35 | -60.63 |
| 销售费用 | - | -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22,048,832.54 | 24,297,341.62 | -9.25 |
| 财务费用 | -8,368,497.58 | -14,599,059.02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44.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249,900.35 | -187,770,647.09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352,299.89 | -147,625,616.48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8,681.35 | 1,422,600.23 | 124.1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5%,主要系当期确认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成本248.68万元,主要系当期确认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格索雷塞注册临床试验于2024年结束,报告期内与其相关的研发投入相应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投入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及定期存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租赁负债的金额减少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430,469,658.87 | 78.90 | 1,585,843,034.83 | 82.56 | -9.8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384,160.00 | 8.41 | 101,300,000.00 | 5.27 | 50.43 | 注1 |
| 应收账款 | 158,824,205.48 | 8.76 | 165,341,591.44 | 8.61 | -3.94 | |
| 预付款项 | 12,248,797.21 | 0.68 | 11,692,338.60 | 0.61 | 4.76 | |
| 其他应收款 | 5,969,432.50 | 0.33 | 5,933,684.59 | 0.31 | 0.60 | |
| 固定资产 | 10,958,427.01 | 0.60 | 13,199,082.40 | 0.69 | -16.98 | |
| 在建工程 | - | - | 6,470,227.44 | 0.34 | -100.00 | 注2 |
| 使用权资产 | 23,355,236.65 | 1.29 | 25,146,651.76 | 1.31 | -7.12 | |
| 无形资产 | 1,408,631.85 | 0.08 | 591,892.37 | 0.03 | 137.99 | 注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99,594.80 | 0.61 | 不适用 | 注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54,008.87 | 0.19 | 3,439,452.03 | 0.18 | 0.4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6,014.32 | 0.15 | 1,859,218.79 | 0.10 | 50.39 | 注4 |
| 应付账款 | 52,504,729.25 | 2.90 | 59,963,520.00 | 3.12 | -12.4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81,152.54 | 0.76 | 20,310,462.16 | 1.06 | -32.15 | 注5 |
| 应交税费 | 105,148.78 | 0.01 | 93,790.88 | 0.00 | 12.11 | |
| 其他应付款 | 1,296,550.45 | 0.07 | 1,625,628.00 | 0.08 | -20.2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3,578.07 | 0.41 | 7,787,941.85 | 0.41 | -3.65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4,103.60 | 0.04 | 199,101.77 | 0.01 | 283.78 | 注6 |
| 租赁负债 | 14,976,720.53 | 0.83 | 16,134,064.48 | 0.84 | -7.17 | |
| 递延收益 | 480,000.00 | 0.03 | 480,000.00 | 0.02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54,008.87 | 0.19 | 3,439,452.03 | 0.18 | 0.42 |
其他说明注1:本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增加
注2:本期在建工程减少、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装修工程完工,在建项目结转至长
期待摊费用注3:本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软件使用权资产注4:本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注5:本期减少主要系年终奖按期计提,于次年年初进行支付所致注6:本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4,877,186.1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82%。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101,300,000.00 | 886,746.71 | 172,080,000.00 | 122,074,301.37 | 191,714.66 | 152,384,160.00 | ||
| 合计 | 101,300,000.00 | 886,746.71 | 172,080,000.00 | 122,074,301.37 | 191,714.66 | 152,384,16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InventisBioUSLLC | 子公司 | 投资 | 100.00美元 | 531,724,994.94 | 531,724,994.94 | - | -119.25 | -119.25 |
| InventisBioLLC | 子公司 | 生物工程药物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 | 50,000.00美元 | 14,875,832.09 | -1,936,019.75 | - | -38,766,454.79 | -38,766,454.79 |
|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000,000.00人民币 | 3,238,939.58 | 2,400,676.33 | 3,091,440.19 | 166,355.85 | 166,355.8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 2025年3月2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1 | 2022年8月27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2 | 2022年8月27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上海益喜、上海益穆、YAOLINWANGLLC | 注3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4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公司实现盈利前,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持股与减持意向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注5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ABA-Bio(HongKong)Limited | 注6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LAVApexHongKongLimited、LAVAlphaHongKongLimited、LAVInventisHongKongLimited及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注7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OAPIII(HK)Limited | 注8 | 2022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5日 | ||||||||
| 稳定股价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2022年7月25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欺诈发行股份购回 | 公司 | 注10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 | 注11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实际控制人 | 注12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公司 | 注13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 | 注14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实际控制人 | 注15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6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利润分配 | 公司 | 注17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8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 | 公司 | 注19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0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2022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控股股东香港益方、YUEHENGJIANGLLC、XINGDAILLC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ZHANGLLC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
| 25日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注22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实际控制人 | 注23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 | 注24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实际控制人 | 注25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 | 注26 | 2022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7 | 2022年12月24日 | 是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所有激励对象 | 注28 | 2022年12月24日 | 是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2:实际控制人YAOLINWANG(王耀林)、YUEHENGJIANG(江岳恒)、XINGDAI(代星)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ZHANG(张灵)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或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3: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益喜、上海益穆、YAOLINWANGLLC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注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5:控股股东香港益方、YUEHENGJIANGLLC、XINGDAILLC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ZHANGLLC、实际控制人YAOLINWANG(王耀林)、YUEHENGJIANG(江岳恒)、XINGDAI(代星)及其一致行动人LINGZHANG(张灵)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注6:持股5%以上股东ABA-Bio(HongKong)Limited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注7:LAVApexHongKongLimited、LAVAlphaHongKongLimited、LAVInventisHongKongLimited及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价格依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注8:OAPIII(HK)Limited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注9: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注10: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的承诺
(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注11: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的承诺
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本企业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注12: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的承诺
(1)如经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本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或是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2)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注13: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针对核心技术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保护,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主知识产权。(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优化、研发及生产流程的改进、技术设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不断降低损耗。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费用率。(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实现募投项目的早日投入使用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项目逐步实施,产能的逐步提高及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注14: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给予补偿。(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15: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注1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18: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9: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4)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5)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6)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注2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6)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注2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关于业务机会和新业务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有同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简称“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其最大努力,按公司可接受的合理条款与条件向公司提供上述机会。公司对该业务机会享有优先权。如果公司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本公司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或根据发行人提出的合理期间内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2)公司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发行人选择权,发行人可收购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发、投资或授权开发、经营的与发行人或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的新业务、项目、产品或技术(简称“新业务”)。如发行人不行使前述选择权,则本公司可以以不优于向发行人所提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该新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理。3)发行人行使上述第1)优先权和第2)选择权,则该业务机会或新业务的转让价格,应以经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在发行人可接受的合理转让价格及条件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按一般商业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注23: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注24: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注25: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注26: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二)除本承诺函附件所披露的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三)未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注27:公司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1)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注28:激励对象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 2022年11月,米拉蒂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董事XINGDAI(代星)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XINGDAI(代星)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9,900万元。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73知民初1130号),判决情况如下:驳回原告米拉蒂公司在本案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6,800元,由原告米拉蒂公司负担。2024年12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米拉蒂公司因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2)沪73知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已立案,案号为(2024)沪民终679号。本案件二审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
| 2023年10月,美国倍而达在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对公司、YuehengJiang(江岳恒)、WanshengJerryLiu和FoxRothschild,LLP提起了民事诉讼。与公司及YuehengJiang(江岳恒)有关的诉讼理由包括联邦《保护商业秘密法》和《新泽西州商业秘密法》项下的商业秘密盗窃,以及与美国倍而达声称的保密和专有的涉诉化合物相关的商业秘密盗用、对于违反受托义务的协助和教唆、不当得利、不正当竞争、民事共谋等。2025年1月,公司收到美国新泽西地区法院书面裁定(编号:23-cv-21047-ESK-EAP),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20日 | 208,380.00 | 198,215.34 | 240,936.00 | / | 94,664.12 | / | 47.76 | / | 10,893.81 | 5.50 | 41,826.37 |
| 合计 | / | 208,380.00 | 198,215.34 | 240,936.00 | / | 94,664.12 | / | / | / | 10,893.81 | / | 41,826.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 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期 | 度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80,961.89 | 9,959.24 | 91,961.58 | 50.82 | / | 否 | 是 |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9,936.50 | 934.57 | 2,235.47 | 22.50 | / | 否 | 是 |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总部基地建设项 | 运营管理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 | 467.07 | / | 467.07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目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 / | 否 | 注 | 6,849.88 | / | 0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198,215.34 | 10,893.81 | 94,664.12 | / | / | / | / | / | / | / | / | / |
注:由于公司于2024年8月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7,253.45万元调整为9,93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8月21日 | 100,000 | 2024年8月21日 | 2025年8月20日 | 76,110.14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转股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7,029,880 | 30.69 | 177,029,880 | 30.61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766,652 | 2.21 | 12,766,652 | 2.21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765,731 | 2.21 | 12,765,731 | 2.21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21 | 0.0002 | 921 | 0.0002 | |||||
| 4、外资持股 | 164,263,228 | 28.48 | 164,263,228 | 28.4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64,263,228 | 28.48 | 164,263,228 | 28.4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99,715,315 | 69.31 | 1,582,649 | 1,582,649 | 401,297,964 | 69.39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99,715,315 | 69.31 | 1,582,649 | 1,582,649 | 401,297,964 | 69.39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576,745,195 | 100.00 | 1,582,649 | 1,582,649 | 578,327,84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5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总数为1,582,64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790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 | 0 | 110,329,937 | 19.08 | 110,329,937 | 110,329,937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YUEHENGJIANGLLC | 0 | 26,825,520 | 4.64 | 26,825,520 | 26,825,52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ABA-Bio(HongKong)Limited | -9,230,037 | 23,710,000 | 4.10 | 0 | 0 | 质押 | 23,710,000 | 境外法人 |
| XINGDAILLC | 0 | 20,450,445 | 3.54 | 20,450,445 | 20,450,445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OAPIII(HK)Limited | -5,767,898 | 14,161,373 | 2.45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LAVApexHongKongLimited | -12,289,255 | 11,789,967 | 2.04 | 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06,862 | 9,961,913 | 1.7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6,443 | 9,092,434 | 1.5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24,417 | 8,054,124 | 1.3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70,132 | 7,870,132 | 1.3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ABA-Bio(HongKong)Limited | 23,7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10,000 | |||||||
| OAPIII(HK)Limited | 14,161,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61,373 | |||||||
| LAVApexHongKongLimited | 11,789,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89,967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61,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9,961,913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92,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9,092,434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054,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8,054,124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70,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70,132 |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6,106,37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6,372 | |||||||
| LAVAlphaHongKongLimited | 5,960,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0,102 | |||||||
| 睿远基金-中信证券-睿远基金睿见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868,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8,92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XINGDAILLC、YUEHENGJIANGLLC于2020年10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LAVApexHK、LAVAlphaHK的最终控制人均为礼来亚洲基金管理合伙人YISHI,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 | 110,329,937 | 2026年1月26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YUEHENGJIANGLLC | 26,825,520 | 2026年1月26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XINGDAILLC | 20,450,445 | 2026年1月26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4 | 上海益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79,081 | 2025年7月25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上海益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186,650 | 2025年7月25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6 | YAOLINWANGLLC | 3,548,953 | 2025年7月25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7 | LINGZHANGLLC | 3,108,373 | 2026年1月26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8 | 史陆伟 | 921 | 2026年1月26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020年10月,香港益方、XINGDAILLC、YUEHENGJIANGLLC、LINGZHANGLLC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YAOLINWANGLLC于2021年6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方同意YAOLINWANGLLC作为签署方加入原《一致行动协议》,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中各方的义务。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30,469,658.87 | 1,585,843,034.8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2,384,160.00 | 101,3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158,824,205.48 | 165,341,591.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2,248,797.21 | 11,692,338.6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969,432.50 | 5,933,684.5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59,896,254.06 | 1,870,110,649.4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958,427.01 | 13,199,082.40 |
| 在建工程 | 七、22 | 6,470,227.44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3,355,236.65 | 25,146,651.76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408,631.85 | 591,892.3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099,594.8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454,008.87 | 3,439,452.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796,014.32 | 1,859,218.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71,913.50 | 50,706,524.79 | |
| 资产总计 | 1,812,968,167.56 | 1,920,817,174.25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2,504,729.25 | 59,963,520.00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781,152.54 | 20,310,462.16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5,148.78 | 93,790.88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96,550.45 | 1,625,628.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503,578.07 | 7,787,941.8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64,103.60 | 199,101.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75,955,262.69 | 89,980,444.66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4,976,720.53 | 16,134,064.48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80,000.00 | 48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454,008.87 | 3,439,452.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910,729.40 | 20,053,516.51 | |
| 负债合计 | 94,865,992.09 | 110,033,961.1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78,327,844.00 | 576,745,19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16,495,749.46 | 3,790,862,990.84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363,258.57 | -11,899,293.19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64,358,159.42 | -2,544,925,679.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8,102,175.47 | 1,810,783,213.08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8,102,175.47 | 1,810,783,213.08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12,968,167.56 | 1,920,817,174.25 |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414,726,462.48 | 1,562,800,871.3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384,160.00 | 101,3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58,824,205.48 | 165,341,591.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12,248,797.21 | 10,874,318.52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794,199.39 | 5,758,451.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43,977,824.56 | 1,846,075,232.8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43,461,076.27 | 409,574,700.5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0,958,427.01 | 13,199,082.40 | |
| 在建工程 | 6,470,227.44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2,937,233.87 | 24,449,980.48 | |
| 无形资产 | 1,408,631.85 | 591,892.3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99,594.8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40,585.08 | 3,412,094.8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6,014.32 | 1,859,218.7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6,101,563.20 | 459,557,196.82 | |
| 资产总计 | 2,240,079,387.76 | 2,305,632,429.6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42,943,921.42 | 51,437,044.40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59,865.72 | 11,501,277.89 | |
| 应交税费 | 8,695.93 | 9,876.24 | |
| 其他应付款 | 1,115,174.00 | 860,153.19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05,799.16 | 7,197,440.5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4,103.60 | 199,101.77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397,559.83 | 71,204,893.99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4,976,720.53 | 16,134,064.48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480,000.00 | 480,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40,585.08 | 3,412,094.8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897,305.61 | 20,026,159.29 | |
| 负债合计 | 79,294,865.44 | 91,231,053.2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78,327,844.00 | 576,745,195.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2,569,751,189.49 | 2,544,118,430.87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 -987,294,511.17 | -906,462,249.5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60,784,522.32 | 2,214,401,376.36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40,079,387.76 | 2,305,632,429.64 |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9,163,847.37 | 14,873,214.6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9,163,847.37 | 14,873,214.6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1,684,739.50 | 224,987,384.25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86,836.43 | 6,317,273.35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8,725.22 | 61,128.69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048,832.54 | 24,297,341.62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 财务费用 | 七、66 | -8,368,497.58 | -14,599,059.02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9,163,267.67 | -14,199,271.32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617,380.26 | 176,641.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4,099.81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86,746.71 | 26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499,814.50 | -4,540,816.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3,965.38 | -984,499.95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3,965.38 | -984,499.95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3,965.38 | -984,499.95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3,965.38 | -984,499.95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9,896,445.23 | -215,202,844.9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9,896,445.23 | -215,202,844.9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7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3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163,847.37 | 14,873,214.62 |
| 减:营业成本 | 2,486,836.43 | 6,317,273.35 | |
| 税金及附加 | 48,675.50 | 46,887.47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20,927,515.95 | 21,950,228.80 | |
| 研发费用 | 78,034,600.49 | 138,136,644.81 | |
| 财务费用 | -8,413,107.06 | -14,682,330.7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9,148,391.03 | -14,193,746.41 | |
| 加:其他收益 | 8,617,380.26 | 176,641.36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099.81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86,746.71 | 260,000.0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499,814.50 | -4,544,256.13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832,261.66 | -141,003,103.8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832,261.66 | -141,003,103.8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832,261.66 | -141,003,103.8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832,261.66 | -141,003,103.8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0,832,261.66 | -141,003,103.85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项目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31,979.22 | 4,412,185.34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3,383,947.86 | 8,393,106.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15,927.08 | 12,805,292.1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225,112.36 | 115,416,021.76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887,002.76 | 78,756,680.5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3,682.55 | 310,002.0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640,029.77 | 6,093,234.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965,827.44 | 200,575,939.1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七、79(1) | -107,249,900.35 | -187,770,647.09 |
| 量净额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4,099.8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084,099.8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18,259.70 | 2,625,616.4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318,140.00 | 145,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436,399.70 | 147,625,616.4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352,299.89 | -147,625,616.4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4,523.15 | 7,471,842.75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4,523.15 | 7,471,842.75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695,841.80 | 6,049,242.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5,841.80 | 6,049,242.5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8,681.35 | 1,422,600.2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05,461.13 | -292,990.67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1) | -398,318,980.03 | -334,266,654.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3,946,568.19 | 1,215,825,672.5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4) | 515,627,588.16 | 881,559,018.56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31,979.22 | 4,412,185.34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69,071.22 | 8,387,581.8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01,050.44 | 12,799,767.1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059,236.65 | 91,511,939.35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096,215.90 | 50,366,493.06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675.50 | 46,887.47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73,760.87 | 3,459,323.4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477,888.92 | 145,384,643.3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76,838.48 | -132,584,876.1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4,099.8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084,099.81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18,259.70 | 2,625,616.4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9,255,173.40 | 224,192,8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4,373,433.10 | 226,818,416.4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289,333.29 | -226,818,416.48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84,523.15 | 7,471,842.75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4,523.15 | 7,471,842.75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 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6,787.92 | 5,750,188.6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96,787.92 | 5,750,188.6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735.23 | 1,721,654.1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1,576.43 | 691,627.0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1,020,012.97 | -356,990,011.5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0,904,404.74 | 1,204,360,833.3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9,884,391.77 | 847,370,821.82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6,745,195.00 | 3,790,862,990.84 | -11,899,293.19 | -2,544,925,679.57 | 1,810,783,213.08 | 1,810,783,213.0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6,745,195.00 | 3,790,862,990.84 | -11,899,293.19 | -2,544,925,679.57 | 1,810,783,213.08 | 1,810,783,213.0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82,649.00 | 25,632,758.62 | -463,965.38 | -119,432,479.85 | -92,681,037.61 | -92,681,037.6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3,965.38 | -119,432,479.85 | -119,896,445.23 | -119,896,445.2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82,649.00 | 25,632,758.62 | 27,215,407.62 | 27,215,407.6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82,649.00 | 5,301,874.15 | 6,884,523.15 | 6,884,523.1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330,884.47 | 20,330,884.47 | 20,330,884.47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8,327,844.00 | 3,816,495,749.46 | -12,363,258.57 | -2,664,358,159.42 | 1,718,102,175.47 | 1,718,102,175.47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000,000.00 | 3,738,064,522.80 | -10,740,168.32 | -2,304,721,834.71 | 1,997,602,519.77 | 1,997,602,519.7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000,000.00 | 3,738,064,522.80 | -10,740,168.32 | -2,304,721,834.71 | 1,997,602,519.77 | 1,997,602,519.7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7,665.00 | 34,186,048.44 | -984,499.95 | -214,218,345.04 | -179,299,131.55 | -179,299,131.5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4,499.95 | -214,218,345.04 | -215,202,844.99 | -215,202,844.9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7,665.00 | 34,186,048.44 | 35,903,713.44 | 35,903,713.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7,665.00 | 5,754,177.75 | 7,471,842.75 | 7,471,842.7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431,870.69 | 28,431,870.69 | 28,431,870.6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6,717,665.00 | 3,772,250,571.24 | -11,724,668.27 | -2,518,940,179.75 | 1,818,303,388.22 | 1,818,303,388.22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6,745,195.00 | 2,544,118,430.87 | -906,462,249.51 | 2,214,401,376.3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6,745,195.00 | 2,544,118,430.87 | -906,462,249.51 | 2,214,401,376.3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82,649.00 | 25,632,758.62 | -80,832,261.66 | -53,616,854.0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832,261.66 | -80,832,261.6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82,649.00 | 25,632,758.62 | 27,215,407.6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82,649.00 | 5,301,874.15 | 6,884,523.1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20,330,884.47 | 20,330,884.47 | |||||||||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8,327,844.00 | 2,569,751,189.49 | -987,294,511.17 | 2,160,784,522.32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5,000,000.00 | 2,491,319,962.83 | -786,383,861.93 | 2,279,936,100.9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5,000,000.00 | 2,491,319,962.83 | -786,383,861.93 | 2,279,936,100.9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17,665.00 | 34,186,048.44 | -141,003,103.85 | -105,099,390.4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003,103.85 | -141,003,103.8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17,665.00 | 34,186,048.44 | 35,903,713.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17,665.00 | 5,754,177.75 | 7,471,842.7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431,870.69 | 28,431,870.6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6,717,665.00 | 2,525,506,011.27 | -927,386,965.78 | 2,174,836,710.49 |
公司负责人:YAOLINWANG(王耀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陆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史陆伟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系于2020年11月28日由益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682号文《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575,0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股票代码为:688382,股票简称:益方生物,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0609007219的营业执照。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发行股本总数578,327,844股,注册资本为578,327,844.00元。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本公司的母公司是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YAOLINWANG(王耀林)、XINGDAI(代星)及YUEHENGJIANG(江岳恒)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技术(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26、无形资产”、“34、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InventisBioUSLLC和InventisBioLLC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且金额大于1亿元 |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且金额大于1亿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
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合并范围外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外除应收待结算款项、押金和保证金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信用风险特征相同,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并范围内公司形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款风险低,不确认坏账准备; |
| 押金和保证金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 押金和保证金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预期信用损失率2%计提坏账准备。 |
| 应收待结算款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 应收待结算款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预期信用损失率2%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基于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 1-2年(含2年) | 10.00 | 10.00 |
| 2-3年(含3年) | 30.00 | 30.00 |
| 3-4年(含4年) | 50.00 | 50.00 |
| 4-5年(含5年)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专用设备 | 直线法 | 5 | 10 | 18 |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5 | 10 | 18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 软件使用权 | 5 | 直线法 | 0 | 预计受益年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临床前及临床试验研发费、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本公司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由于该项知识产权许可在合同中可单独识别,且客户能够从该知识产权许可与其自身已拥有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因此,技术授权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公司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技术授权是否是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知识产权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且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三项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部分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包含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同条款,构成可变对价,本公司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本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且该对象最终会形成资产项目。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但该对象补贴的是已发生的或者未发生的成本费用。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全部划分为与收益相关。
2、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5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注1)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3.5 |
| 教育费附加(注1)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1.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注1)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1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1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2) | 15 |
|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3) | 20 |
| InventisBioUSLLC | 21 |
| InventisBioLLC | 21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1245),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函[2008]985号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至2026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注3:公司全资子公司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3年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所得税税率为5%。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515,627,588.16 | 913,946,568.19 |
| 其他货币资金 | 905,759,522.70 | 667,521,382.70 |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9,082,548.01 | 4,375,083.94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1,430,469,658.87 | 1,585,843,034.8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968,261.88 | 3,967,559.17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2,384,160.00 | 101,300,000.00 | / |
| 合计 | 152,384,160.00 | 101,3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499,163.66 | 3,517,464.67 |
| 其中:1年以内 | 13,499,163.66 | 3,517,464.67 |
| 1至2年 | 10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2至3年 | 80,000,000.00 | |
| 合计 | 193,499,163.66 | 183,517,464.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17.92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100.00 | 18,175,873.23 | 9.90 | 165,341,591.4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17.92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100.00 | 18,175,873.23 | 9.90 | 165,341,591.44 |
| 合计 | 193,499,163.66 | / | 34,674,958.18 | /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 | 18,175,873.23 | / | 165,341,591.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3,499,163.66 | 674,958.18 | 5.00 |
| 1至2年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 |
| 2至3年 | 80,000,000.00 | 24,000,000.00 | 30.00 |
| 合计 | 193,499,163.66 | 34,674,958.1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175,873.23 | 16,499,084.95 | 34,674,958.18 | |||
| 合计 | 18,175,873.23 | 16,499,084.95 | 34,674,958.1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公司1 | 187,901,279.66 | 187,901,279.66 | 97.11 | 34,395,063.98 | |
| 公司2 | 5,597,884.00 | 5,597,884.00 | 2.89 | 279,894.20 | |
| 合计 | 193,499,163.66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2,248,797.21 | 100.00 | 11,692,338.60 | 100.00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12,248,797.21 | 100.00 | 11,692,338.6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公司1 | 1,870,770.91 | 15.27 |
| 公司2 | 1,503,618.86 | 12.28 |
| 公司3 | 1,237,235.77 | 10.10 |
| 公司4 | 1,217,290.95 | 9.94 |
| 公司5 | 970,873.79 | 7.93 |
| 合计 | 6,799,790.28 | 55.52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969,432.50 | 5,933,684.59 |
| 合计 | 5,969,432.50 | 5,933,684.5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120,859.78 | 3,125,193.80 |
| 其中:1年以内 | 2,120,859.78 | 3,125,193.80 |
| 1至2年 | 1,351,575.48 | 36,899.50 |
| 2至3年 | 36,899.50 | 789,552.90 |
| 3至4年 | 478,788.90 | 1,174,394.16 |
| 4至5年 | 1,174,394.16 | 898,973.84 |
| 5年以上 | 928,739.84 | 29,766.00 |
| 合计 | 6,091,257.66 | 6,054,780.2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或保证金 | 3,970,397.88 | 4,281,161.88 |
| 应收待结算款项 | 2,090,859.78 | 1,773,618.32 |
| 其他 | 30,000.00 | |
| 合计 | 6,091,257.66 | 6,054,780.2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21,095.61 | 121,095.61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21,095.61 | 121,095.61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729.55 | 729.5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21,825.16 | 121,825.1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095.61 | 729.55 | 121,825.16 | |||
| 合计 | 121,095.61 | 729.55 | 121,825.1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公司1 | 2,090,859.78 | 34.33 | 应收待结算款项 | 1年以内 | 41,817.20 |
| 公司2 | 1,586,361.18 | 26.04 | 押金或保证金 | 1至2年1,106,021.182至3年16,899.504至5年142,350.005年以上321,090.50 | 31,727.22 |
| 公司3 | 951,007.50 | 15.61 | 押金或保证金 | 4至5年 | 19,020.15 |
| 公司4 | 630,000.00 | 10.34 | 押金或保证金 | 3至4年240,234.005年以上389,766.00 | 12,600.00 |
| 公司5 | 200,000.00 | 3.28 | 押金或保证金 | 5年以上 | 4,000.00 |
| 合计 | 5,458,228.46 | 89.60 | / | / | 109,164.5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0,958,427.01 | 13,199,082.4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0,958,427.01 | 13,199,082.40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专用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2,126,616.55 | 425,409.68 | 32,552,026.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6,150.44 | 75,221.22 | 241,371.66 |
| (1)购置 | 166,150.44 | 75,221.22 | 241,371.6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32,292,766.99 | 500,630.90 | 32,793,397.89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9,139,518.20 | 213,425.63 | 19,352,943.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51,939.61 | 30,087.44 | 2,482,027.05 |
| (1)计提 | 2,451,939.61 | 30,087.44 | 2,482,027.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21,591,457.81 | 243,513.07 | 21,834,970.8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01,309.18 | 257,117.83 | 10,958,427.0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87,098.35 | 211,984.05 | 13,199,082.4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470,227.44 |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6,470,227.44 |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6,470,227.44 | 6,470,227.44 | ||||
| 合计 | 6,470,227.44 | 6,470,227.44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9,936.50 | 647.02 | 517.53 | 1,164.55 | 11.72 | 11.72 | 募集资金 | |||||
| 合计 | 9,936.50 | 647.02 | 517.53 | 1,164.55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4,094,218.42 | 64,094,218.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8,365.71 | 1,968,365.71 |
| (1)租赁 | 1,968,365.71 | 1,968,365.71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租赁到期 |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4.期末余额 | 66,062,584.13 | 66,062,584.1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8,947,566.66 | 38,947,566.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9,780.82 | 3,759,780.82 |
| (1)计提 | 3,759,780.82 | 3,759,780.8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42,707,347.48 | 42,707,347.4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355,236.65 | 23,355,236.6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146,651.76 | 25,146,651.7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448,153.29 | 1,448,153.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6,820.84 | 1,056,820.84 |
| (1)购置 | 1,056,820.84 | 1,056,820.84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504,974.13 | 2,504,974.1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856,260.92 | 856,260.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0,081.36 | 240,081.36 |
| (1)计提 | 240,081.36 | 240,081.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096,342.28 | 1,096,342.2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8,631.85 | 1,408,631.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1,892.37 | 591,892.3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使用权资产改良 | 11,645,476.51 | 545,881.71 | 11,099,594.80 | ||
| 合计 | 11,645,476.51 | 545,881.71 | 11,099,594.80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经营租赁 | 23,355,236.65 | 3,454,008.87 | 25,146,651.76 | 3,439,452.03 |
| 合计 | 23,355,236.65 | 3,454,008.87 | 25,146,651.76 | 3,439,452.0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经营租赁 | 23,355,236.65 | 3,454,008.87 | 25,146,651.76 | 3,439,452.03 |
| 合计 | 23,355,236.65 | 3,454,008.87 | 25,146,651.76 | 3,439,452.0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1,310,866.98 | 460,946,112.00 |
| 可抵扣亏损 | 2,089,664,547.89 | 2,011,075,733.68 |
| 合计 | 2,570,975,414.87 | 2,472,021,845.6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 | 34,774,290.70 | 35,229,752.67 | |
| 2026年 | 63,395,103.32 | 63,680,235.13 | |
| 2027年 | 34,272,534.26 | 34,272,534.26 | |
| 2028年 | 72,101,379.20 | 72,101,379.20 | |
| 2029年 | 31,319,176.43 | 31,319,176.43 | |
| 2030年 | 135,351,667.48 | 135,351,667.48 | |
| 2031年 | 225,251,305.24 | 225,251,305.24 | |
| 2032年 | 513,559,846.03 | 513,559,846.03 | |
| 2033年 | 308,310,136.56 | 308,310,136.56 | |
| 2033年以后 | 671,329,108.67 | 591,999,700.68 | |
| 合计 | 2,089,664,547.89 | 2,011,075,733.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同取得成本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合同资产 | ||||||
| 待抵扣进项税 | 2,117,151.28 | 2,117,151.28 | 1,180,355.75 | 1,180,355.75 | ||
| 预付设备款 | 678,863.04 | 678,863.04 | 678,863.04 | 678,863.04 | ||
| 合计 | 2,796,014.32 | 2,796,014.32 | 1,859,218.79 | 1,859,218.79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临床前及临床试验研发服务款 | 49,611,247.37 | 54,964,401.93 |
| 应付其他款 | 2,893,481.88 | 4,999,118.07 |
| 合计 | 52,504,729.25 | 59,963,520.0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9,472,961.77 | 52,483,732.65 | 58,786,552.35 | 13,170,142.0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37,500.39 | 3,897,984.94 | 4,124,474.86 | 611,010.47 |
| 三、辞退福利 | 939,586.00 | 939,586.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20,310,462.16 | 57,321,303.59 | 63,850,613.21 | 13,781,152.5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084,878.56 | 46,702,932.50 | 52,222,000.74 | 12,565,810.32 |
| 二、职工福利费 | 288,624.75 | 288,624.7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36,232.21 | 3,719,819.92 | 4,410,923.38 | 345,128.7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5,732.12 | 3,645,596.36 | 4,338,049.76 | 333,278.72 |
| 工伤保险费 | 74,223.56 | 62,373.53 | 11,850.03 | |
| 生育保险费 | 10,500.09 | 10,500.09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74,567.00 | 1,762,672.00 | 1,778,036.00 | 259,203.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683.48 | 9,683.48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77,284.00 | 77,284.00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9,472,961.77 | 52,483,732.65 | 58,786,552.35 | 13,170,142.0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816,741.78 | 3,779,862.92 | 4,004,109.88 | 592,494.82 |
| 2、失业保险费 | 20,758.61 | 118,122.02 | 120,364.98 | 18,515.6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837,500.39 | 3,897,984.94 | 4,124,474.86 | 611,010.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90,993.26 | 79,164.76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
| 个人所得税 | 8,695.93 | 9,876.2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84.76 | 2,770.76 |
| 教育费附加 | 2,274.83 | 1,979.12 |
| 合计 | 105,148.78 | 93,790.8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1,296,550.45 | 1,625,628.00 |
| 合计 | 1,296,550.45 | 1,625,628.00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374,481.33 | 1,228,358.63 |
| 其他 | 922,069.12 | 397,269.37 |
| 合计 | 1,296,550.45 | 1,625,628.0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503,578.07 | 7,787,941.85 |
| 合计 | 7,503,578.07 | 7,787,941.8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764,103.60 | 199,101.77 |
| 合计 | 764,103.60 | 199,101.7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负债 | 22,480,298.60 | 23,922,006.3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03,578.07 | 7,787,941.85 |
| 合计 | 14,976,720.53 | 16,134,064.4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480,000.00 | 480,000.00 | |||
| 合计 | 480,000.00 | 48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576,745,195.00 | 1,582,649.00 | 1,582,649.00 | 578,327,844.00 | |||
其他说明: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63名,归属数量为1,582,649股。截至2025年2月20日止,公司收到63名激励对象认购本次激励计划份额的认缴款人民币6,884,523.1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82,64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01,874.15元。上述出资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2月28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430002号验资报告。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096,871,619.11 | 5,301,874.15 | 3,102,173,493.2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693,991,371.73 | 20,330,884.47 | 714,322,256.20 | |
| 合计 | 3,790,862,990.84 | 25,632,758.62 | 3,816,495,749.4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股份溢价增加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所致。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所致。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899,293.19 | -463,965.38 | -463,965.38 | -12,363,258.57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 |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899,293.19 | -463,965.38 | -463,965.38 | -12,363,258.57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899,293.19 | -463,965.38 | -463,965.38 | -12,363,258.5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4,925,679.57 | -2,304,721,834.71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4,925,679.57 | -2,304,721,834.71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9,432,479.85 | -240,203,844.86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64,358,159.42 | -2,544,925,679.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4,873,214.62 | 6,317,273.35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4,873,214.62 | 6,317,273.3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境外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 合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62.34 | 8,307.38 |
| 教育费附加 | 4,187.38 | 5,933.84 |
| 资源税 | ||
| 房产税 |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 印花税 | 48,675.50 | 46,887.47 |
| 合计 | 58,725.22 | 61,128.6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股权激励费用 | 11,280,224.47 | 11,271,512.94 |
| 职工薪酬费用 | 7,397,232.24 | 7,825,915.74 |
| 专业服务费 | 1,565,352.02 | 2,066,264.23 |
| 办公费 | 611,342.63 | 981,996.07 |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500,667.70 | 854,771.61 |
| 业务招待费 | 162,019.33 | 482,769.60 |
| 交通费 | 40,078.30 | 272,997.60 |
| 租赁及物业费 | 256,074.37 | 257,524.62 |
| 差旅费 | 179,330.48 | 218,856.21 |
| 其他 | 56,511.00 | 64,733.00 |
| 合计 | 22,048,832.54 | 24,297,341.62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临床前及临床试验研发费 | 42,250,446.85 | 115,231,026.72 |
| 职工薪酬费用 | 49,924,071.35 | 62,080,190.48 |
| 股权激励费用 | 9,050,660.00 | 17,160,357.75 |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6,248,434.74 | 8,607,462.54 |
| 专利费用 | 1,553,264.18 | 1,429,316.35 |
| 租赁及物业费 | 1,272,009.64 | 1,105,725.65 |
| 其他 | 5,159,956.13 | 3,296,620.12 |
| 合计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9,163,267.67 | -14,199,271.32 |
| 汇兑损益 | 441,495.75 | -691,505.03 |
| 租赁负债融资费用 | 285,768.36 | 189,542.99 |
| 其他 | 67,505.98 | 102,174.34 |
| 合计 | -8,368,497.58 | -14,599,059.0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8,432,363.36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85,016.90 | 176,641.36 |
| 合计 | 8,617,380.26 | 176,641.3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099.81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84,099.81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6,746.71 | 260,00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886,746.71 | 26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2、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499,084.95 | -4,583,867.9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9.55 | 43,051.15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6,499,814.50 | -4,540,816.77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19,432,479.85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858,119.97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17,391.79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887,466.08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029.6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490,291.78 |
| 所得税费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4,455,803.60 | 6,569,767.90 |
| 政府补助收入 | 8,617,380.26 | 176,641.36 |
| 其他 | 310,764.00 | 1,646,697.50 |
| 合计 | 13,383,947.86 | 8,393,106.7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专业服务费 | 1,589,880.33 | 2,659,544.23 |
| 办公费 | 1,156,623.59 | 1,340,700.58 |
| 业务招待费 | 615,417.37 | 782,409.19 |
| 交通费 | 193,296.81 | 410,293.63 |
| 差旅费 | 179,330.48 | 397,362.82 |
| 租赁及物业费 | 256,074.37 | 257,524.62 |
| 其他 | 649,406.81 | 245,399.74 |
| 合计 | 4,640,029.77 | 6,093,234.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理财产品 | 120,000,000.00 | |
| 定期存款到期 | 90,000,000.00 | |
| 合计 | 21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5,118,259.70 | 2,625,616.48 |
| 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 | 500,318,140.00 | 145,000,000.00 |
| 合计 | 505,436,399.70 | 147,625,616.4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偿还租赁负债的金额 | 3,695,841.80 | 6,049,242.52 |
| 合计 | 3,695,841.80 | 6,049,242.5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7,787,941.85 | 7,503,578.07 | 7,787,941.85 | 7,503,578.07 | ||
| 租赁负债 | 16,134,064.48 | 2,824,266.21 | 3,695,841.80 | 285,768.36 | 14,976,720.53 | |
| 合计 | 23,922,006.33 | 10,327,844.28 | 3,695,841.80 | 8,073,710.21 | 22,480,298.60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19,432,479.85 | -214,218,345.04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499,814.50 | 4,540,816.77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82,027.05 | 2,817,137.7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59,780.82 | 6,128,428.81 |
| 无形资产摊销 | 240,081.36 | 164,284.4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5,881.71 | 696,819.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6,746.71 | -260,0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80,199.96 | -8,131,465.4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099.8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556.84 | 1,397,447.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556.84 | -1,397,447.4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18,176.45 | -9,525,012.17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706,667.49 | 1,584,817.71 |
| 其他 | 20,330,884.47 | 28,431,870.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249,900.35 | -187,770,647.09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5,627,588.16 | 881,559,018.5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13,946,568.19 | 1,215,825,672.57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8,318,980.03 | -334,266,654.0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15,627,588.16 | 913,946,568.19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5,627,588.16 | 913,946,568.1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5,627,588.16 | 913,946,568.1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定期存款 | 905,759,522.70 | 667,521,382.70 | 管理层意图持有到期 |
| 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 9,082,548.01 | 4,375,083.94 | 管理层意图持有到期 |
| 合计 | 914,842,070.71 | 671,896,466.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17,342,990.95 | 7.1586 | 124,151,535.01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870,676.08 | 7.1586 | 13,391,421.79 |
| 欧元 | |||
| 港币 | |||
| 其他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22,924.14 | 7.1586 | 164,104.75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85,768.36 | 189,542.99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695,841.80 | 6,049,242.5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公司短期租赁主要为租赁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房屋租赁。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为447,818.25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695,841.8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临床前及临床试验研发费 | 42,250,446.85 | 115,231,026.72 |
| 职工薪酬费用 | 49,924,071.35 | 62,080,190.48 |
| 股权激励费用 | 9,050,660.00 | 17,160,357.75 |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6,248,434.74 | 8,607,462.54 |
| 专利费用 | 1,553,264.18 | 1,429,316.35 |
| 租赁及物业费 | 1,272,009.64 | 1,105,725.65 |
| 其他 | 5,159,956.13 | 3,296,620.12 |
| 合计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5,458,842.89 | 208,910,699.6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万元人民币 | 北京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 InventisBioUSLLC | 美国 | 100美元 | 美国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 InventisBioLLC | 美国 | 50,000美元 | 美国 | 生物工程药物的研发,自有研发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业务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480,000.00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合计 | 480,000.00 | 480,000.0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5).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6).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7).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384,160.00 | 152,384,160.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2,384,160.00 | 152,384,160.00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2,384,160.00 | 152,384,160.00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以其账面价值及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港元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InventisBioHongKongLimited | 香港 | 投资 | 10,000.00 | 19.08 | 19.0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YAOLINWANG(王耀林)、XINGDAI(代星)及YUEHENGJIANG(江岳恒)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467.92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447,818.25 | 1,061,055.00 | 15,069.98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资产 | 125,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164,642.68 | 15,071,791.91 |
| 其中:工资薪金 | 10,738,184.02 | 10,932,499.02 |
| 股份支付费用 | 6,426,458.66 | 4,139,292.8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187,054.90 | 3,741.10 | 187,054.90 | 3,741.1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149,272.7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57,500 | 1,200,053.78 | 380,617 | 4,419,317.23 | 380,617 | 4,419,317.23 | ||
| 研发人员 | 1,202,032 | 14,681,813.52 | 1,202,032 | 14,681,813.52 | 85,735 | 971,281.32 | ||
| 合计 | 57,500 | 1,200,053.78 | 1,582,649 | 19,101,130.75 | 1,582,649 | 19,101,130.75 | 85,735 | 971,281.32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员工持股平台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融资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点的公开价格,作为股权的公允价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对各合伙人的股权激励专项考评结果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4,460,318.95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6,892,925.31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 | 11,280,224.47 | |
| 研发人员 | 9,050,660.00 | |
| 合计 | 20,330,884.47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米拉蒂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XINGDAI(代星)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XINGDAI(代星)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9,900万元。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2024年9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沪73知民初1130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36,800元,由原告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该案件在二审过程中,公司预计该类诉讼不会导致公司重大经济利益流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499,163.66 | 3,517,464.67 |
| 其中:1年以内 | 13,499,163.66 | 3,517,464.67 |
| 1至2年 | 10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2至3年 | 80,000,000.00 | |
| 合计 | 193,499,163.66 | 183,517,464.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17.92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100.00 | 18,175,873.23 | 9.90 | 165,341,591.4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17.92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100.00 | 18,175,873.23 | 9.90 | 165,341,591.44 |
| 合计 | 193,499,163.66 | / | 34,674,958.18 | / | 158,824,205.48 | 183,517,464.67 | / | 18,175,873.23 | / | 165,341,591.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3,499,163.66 | 674,958.18 | 5.00 |
| 1至2年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 |
| 2至3年 | 80,000,000.00 | 24,000,000.00 | 30.00 |
| 合计 | 193,499,163.66 | 34,674,958.1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175,873.23 | 16,499,084.95 | 34,674,958.18 | |||
| 合计 | 18,175,873.23 | 16,499,084.95 | 34,674,958.1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公司1 | 187,901,279.66 | 187,901,279.66 | 97.11 | 34,395,063.98 | |
| 公司2 | 5,597,884.00 | 5,597,884.00 | 2.89 | 279,894.20 | |
| 合计 | 193,499,163.66 | 193,499,163.66 | 100.00 | 34,674,958.1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794,199.39 | 5,758,451.48 |
| 合计 | 5,794,199.39 | 5,758,451.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120,859.78 | 2,946,384.50 |
| 其中:1年以内 | 2,120,859.78 | 2,946,384.50 |
| 1至2年 | 1,172,766.18 | 36,899.50 |
| 2至3年 | 36,899.50 | 789,552.90 |
| 3至4年 | 478,788.90 | 1,174,394.16 |
| 4至5年 | 1,174,394.16 | 898,973.84 |
| 5年以上 | 928,739.84 | 29,766.00 |
| 合计 | 5,912,448.36 | 5,875,970.9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或保证金 | 3,791,588.58 | 4,102,352.58 |
| 应收待结算款项 | 2,090,859.78 | 1,773,618.32 |
| 其他 | 30,000.00 | |
| 合计 | 5,912,448.36 | 5,875,970.9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17,519.42 | 117,519.42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17,519.42 | 117,519.42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729.55 | 729.5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118,248.97 | 118,248.9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519.42 | 729.55 | 118,248.97 | |||
| 合计 | 117,519.42 | 729.55 | 118,248.9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公司1 | 2,090,859.78 | 35.36 | 应收待结算款项 | 1年以内 | 41,817.20 |
| 公司2 | 1,586,361.18 | 26.83 | 押金或保证金 | 1至2年1,106,021.182至3年16,899.504至5年142,350.005年以上321,090.50 | 31,727.22 |
| 公司3 | 951,007.50 | 16.08 | 押金或保证金 | 4至5年 | 19,020.15 |
| 公司4 | 630,000.00 | 10.66 | 押金或保证金 | 3至4年240,234.005年以上389,766.00 | 12,600.00 |
| 公司5 | 200,000.00 | 3.38 | 押金或保证金 | 5年以上 | 4,000.00 |
| 合计 | 5,458,228.46 | 92.32 | / | / | 109,164.5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443,461,076.27 | 443,461,076.27 | 409,574,700.53 | 409,574,700.53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443,461,076.27 | 443,461,076.27 | 409,574,700.53 | 409,574,700.53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InventisBioUSLLC | 402,044,499.47 | 28,937,033.40 | 4,741,991.65 | 435,723,524.52 | ||||
| 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7,530,201.06 | 207,350.69 | 7,737,551.75 | |||||
| 合计 | 409,574,700.53 | 28,937,033.40 | 4,949,342.34 | 443,461,076.27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4,873,214.62 | 6,317,273.35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4,873,214.62 | 6,317,273.3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技术授权和技术合作收入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境外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 合计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19,163,847.37 | 2,486,836.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4,099.81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合计 | 84,099.81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32,363.3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970,846.5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5,016.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9,588,226.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6 | -0.21 | -0.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1 | -0.22 | -0.2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YAOLINWANG(王耀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