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_公司公告_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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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 日15:00 时以现场和视 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 持,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 参加董事7 名,实参加董事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 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3551 号),截至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6,950,000.00 元, 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055,295.60 元,合计计划置换金额为 29,005,295.60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 益,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307 号),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893,041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截至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893,041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已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8.5520 万元变更为9,497.8561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008.5520 万股变更为9,497.8561 万股。现根据本次发 行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 记等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 年4 月21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 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光新材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14)。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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