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_公司公告_华光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

华光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股票代码:688379股票简称:华光新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HuaguangAdvancedWeldingMaterialsCo.,Ltd(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82号3幢等)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二〇二六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

4,893,041股

2、发行价格:40.6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8,999,977.47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3,611,466.6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 1

目录 ...... 2

释义 ...... 4第一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公司主营业务 ...... 5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类型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发行方式 ...... 12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3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4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4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3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4

二、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4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26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6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6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二、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31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1第七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2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 33

第九节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4

二、查阅地点 ...... 34

三、查询时间 ...... 34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华光新材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688379.SH;曾用名为杭州华光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华光焊料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认购邀请书》《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发行方案》《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股东大会/股东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会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银河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HuaguangAdvancedWeldingMaterialsCo.,Ltd.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光新材
股票代码688379
上市时间2020年8月19日
注册资本9,008.5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82号3幢等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82号,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
邮政编码311107
电话号码0571-88764399
传真号码0571-88777166
电子信箱bdo@cn-huaguang.com
公司网址http://www.cn-huaguang.com/
联系人胡岭

二、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钎焊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银钎料、铜基钎料、铝基钎料、银浆和锡基钎料等电子连接材料。发行人为国内钎料行业的领

先企业之一,在铜基钎料和银钎料等中温硬钎料行业的市场地位突出。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2026年1月22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9号),上交所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于2026年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2026年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2月2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银河证券于2025年12月11日(T-3日)向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发送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其中包括截至2025年

日发行人前

名股东中的

名(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剔除了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表达认购意向的39家投资者,合计111名。

自2025年

日(T-3日)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后至申购日(

月16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6家,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新增投资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新增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上海杉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杭州若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4王勤辉
5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6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

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申购报价情况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5年12月16日(T日)9:00至12:00,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上述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38.49元/股-46.77元/股。全部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元)报送材料方式是否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申购
1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40.0014,000,000.00传真
41.009,000,000.00
42.006,000,000.00
2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45.7012,000,000.00传真
3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1.106,000,000.00传真
4北京中和元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扬州中和汇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506,000,000.00传真
5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42.006,600,000.00传真
40.006,600,000.00
39.006,600,000.00
6李秀根39.609,900,000.00传真
39.0015,600,000.00
38.7520,150,000.00
7许永杰42.006,020,000.00传真
40.006,020,000.00
39.006,020,000.00
8陈学赓38.886,000,000.00传真
9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776,000,000.00传真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元)报送材料方式是否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申购
10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06,000,000.00传真
39.306,000,000.00
38.4915,000,000.00
11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15,000,000.00传真
12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3.836,000,000.00传真
43.366,500,000.00
42.857,000,000.00
13卢春霖38.886,000,000.00传真
14吕俊44.266,000,000.00传真
42.656,000,000.00
39.526,000,000.00
1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89,000,000.00传真
16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556,000,000.00传真无需
1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338,500,000.00传真无需
42.1317,800,000.00
40.6741,900,000.00
18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456,000,000.00传真
1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6.7740,000,000.00传真
42.0050,000,000.00
38.4975,300,000.00
20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0.7615,460,000.00传真
39.0930,460,000.00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2.3919,040,000.00传真无需
41.2947,180,000.00
38.5057,390,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竞价获配情况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67元/股,发行股数为

4,893,041股,获配总金额为198,999,977.47元,最终确定12名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筹资额以及发行对象数量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竞价结果已于2025年12月22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0,06847,179,965.566个月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29,40749,999,982.69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08227,740,274.946个月
4吕俊147,5285,999,963.766个月
5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80,13215,459,968.446个月
6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1176,999,998.396个月
7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221,2938,999,986.316个月
8许永杰148,0206,019,973.406个月
9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162,2816,599,968.276个月
10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5285,999,963.766个月
11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95,05711,999,968.196个月
12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7,5285,999,963.766个月
合计4,893,041198,999,977.47-

)最终获配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3日向上述12家发行对象发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0,06847,179,965.56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29,40749,999,982.69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08227,740,274.94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4吕俊147,5285,999,963.76
5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80,13215,459,968.44
6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1176,999,998.39
7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221,2938,999,986.31
8许永杰148,0206,019,973.40
9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162,2816,599,968.27
10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7,5285,999,963.76
11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95,05711,999,968.19
12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7,5285,999,963.76
合计4,893,041198,999,977.47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4,893,041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67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88,510.7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11,466.69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2026年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6年3月1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7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12家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198,999,977.47元。

2026年

日,银河证券将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6年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3月9日止,公司已向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93,041股,发行价格

4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11,466.6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893,041.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88,718,425.69元。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验资和投资者核查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已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4,893,041股股份已于2026年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160,068
限售期6个月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1,229,407
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682,082
限售期6个月

4、吕俊

姓名吕俊
类型个人投资者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公民身份号码330425******
获配数量(股)147,528
限售期6个月

5、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B-68房
主要办公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14楼
法定代表人任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M0YBN5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80,132
限售期6个月

6、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27号B座14层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27号B座14层
法定代表人高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31669226247R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以上项目均不含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72,117
限售期6个月

7、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003室
主要办公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003室
法定代表人许东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CD1YY1P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21,293
限售期6个月

、许永杰

姓名许永杰
类型个人投资者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公民身份号码330419******
获配数量(股)148,020
限售期6个月

9、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23楼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王永福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15413378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0号)
获配数量(股)162,281
限售期6个月

、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长滨西四街2号珈宝广场1号楼2701房
主要办公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长滨西四街2号珈宝广场1号楼2701房
法定代表人谭鹏飞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8XGPF5B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47,528
限售期6个月

、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24楼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贾开丞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3188551X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295,057
限售期6个月

、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3号楼302室A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3号楼302室A
法定代表人叶国政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AEEU3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147,528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发行对象均已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机构和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和发行见证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俊、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福投资有

限公司、许永杰、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证券投资账户参与本次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4、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5、吕俊、许永杰为境内自然人,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Ⅱ、Ⅲ类,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保守型、相对保守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即C1、C2、C3、C4和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中风险(即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2和C1的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经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能承受任何损失),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同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可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类)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Ⅰ类)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类)
4吕俊普通投资者(C4)
5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湘盐晟富焕启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Ⅰ类)
6大连海融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类)
7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8许永杰普通投资者(C4)
9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10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
11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5)
12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铧昊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Ⅰ类)

经核查,上述12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各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通过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认购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认购对象认购资金不存在从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发行人利益相关方接受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银河证券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以及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截至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证券简称:华光新材证券代码:

68837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股本总额为90,085,520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金李梅32,918,00036.54
2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5,950,9006.61
3王晓蓉2,280,0002.53
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1,199,9561.33
5高盛国际-自有资金725,8280.81
6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0000.78
7余杰674,8140.75
8张磊磊548,5630.61
9朱楚珊508,3000.56
10田建伟485,8410.54
合计45,992,20251.06

注: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6年2月27日,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88,63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5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金李梅32,918,00034.66
2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5,950,9006.27
3王晓蓉2,280,0002.40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29,4071.29
5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1,199,9561.2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0,0681.22
7高盛国际-自有资金725,8280.76
8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0000.74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2,0820.72
10余杰674,8140.71
合计47,521,05550.03

注: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新增股份登记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合并测算并列示。

二、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893,04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4,893,0414,893,0415.15
无限售条件股份90,085,520100.00-90,085,52094.85
总股本90,085,520100.004,893,04194,978,561100.00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5年1-9月和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4年/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2024年末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1.840.851.66
每股净资产(元/股)11.0612.5912.5313.98

注:

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当期期末总股本;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211,856.08182,826.60147,047.45127,952.63
非流动资产65,504.6754,480.5447,862.7740,808.42
资产总额277,360.75237,307.13194,910.21168,761.05
流动负债143,751.30127,711.0676,873.1466,267.24
非流动负债20,169.829,980.3924,401.1812,839.72
负债总额163,921.12137,691.45101,274.3279,106.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3,439.6399,615.6893,635.8989,654.09
股东权益总计113,439.6399,615.6893,635.8989,654.0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182,569.86191,782.82141,516.41122,034.88
营业利润17,376.888,530.804,172.02200.74
利润总额17,243.008,425.724,103.2091.16
净利润15,788.378,061.744,160.28871.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8.378,061.744,160.2887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2.817,236.863,453.08104.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30.65-25,516.96-20,410.54-33,71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16.21-6,689.225,834.75-7,887.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46.1731,796.9521,697.0943,419.8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1.99-38.7445.1452.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122.69-447.977,166.431,865.59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566.5618,689.2519,137.2211,970.79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比率(倍)1.471.431.911.93
速动比率(倍)0.870.851.221.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79%58.08%51.98%46.91%
资产负债率(合并)59.10%58.02%51.96%46.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5911.0610.4710.10
项目2025年1-9月2022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624.733.993.66
存货周转率(次)1.982.592.612.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3,482.0516,058.649,755.034,666.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5,788.378,061.744,160.28871.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702.817,236.863,453.08104.86
利息保障倍数(倍)6.713.272.381.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55-2.83-2.28-3.8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6-0.050.800.2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14%3.87%3.75%3.66%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资产合计-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股数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数每股净现金流量(元)=当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数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8,761.05万元、194,910.21万元、237,307.13万元和277,360.75万元,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逐步增加,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呈现上升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79,106.96万元、101,274.32万元、137,691.45万元和163,921.12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构成,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77%、

75.91%、

92.75%和

87.70%。

(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3、1.91、1.43和1.47,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产能扩大,销售规模采购规模相应增加,营运资金需求较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流动负债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31、

1.22、

0.85和

0.87,呈现下降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流动负债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88%、51.96%、58.02%和

59.10%。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银行借款规模不断增加,资产负债率提升。

(三)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2,034.88万元、141,516.41万元,191,782.82万元、182,569.8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71.82万元、4,160.28万元、8,061.74万元、15,788.37万元。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稳步增长态势。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晟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保荐代表人:姚召五、李强项目协办人:盖鑫其他项目人员:郭欣晨、李灵、同童、汤宇轩、王哲宇电话:010-66568888传真:

010-80929023

二、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

楼电话:0571-87901111传真:

0581-87901501经办律师:金臻、黄金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高峰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电话:

0571-88879999传真:0571-88879000经办人员:吴广、江汇

第七节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银河证券签署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银河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定姚召五和李强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姚召五先生:男,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了华光新材IPO项目、思科瑞IPO项目、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湘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双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浪潮软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风华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

李强先生:男,保荐代表人。具有十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了新致软件、品茗股份、国能日新IPO项目,华微电子、海尔智家、海螺水泥、广田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驰宏锌锗配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