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376证券简称:美埃科技公告编号:
2025-037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
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之外,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的公司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同意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辞任职务 | 辞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辞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YapWeeKeong(叶伟强) | 董事 | 2025年9月26日 | 2026年5月25日 | 内部工作调整 | 是 |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简历附后。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蒋立先生(主任委员)、沈晋明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变。
(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沈晋明先生(主任委员)、王昊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
(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与蒋立先生(主任委员)、祁伟先
生、ChinKimFa(陈矜桦)女士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不变。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1967年2月出生,马来西亚国籍,马来亚大学机械工程一等荣誉学位及英国基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马来西亚注册专业工程师。1992年4月至2001年3月,任马来西亚奥威尔工业集团子公司市场兼售后经理;2001年6月至2020年3月,任美埃有限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美埃制造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美埃科技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YapWeeKeong(叶伟强)先生通过公司股东TecableEngineeringSdn.Bhd.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ayAirInternationalSdn.Bhd.间接持有公司7.77%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