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工大高科股票代码:688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韩江洪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工大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工大高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工大高科、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张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韩江洪 |
| 本报告书 | 指 |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利性别:女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姓名:韩江洪性别:男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女士与韩江洪先生系夫妻,二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工大高科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张利女士计划在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801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28,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其中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93,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其一致行动人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中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46,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99%;其一致行动人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7,62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4%减少至3.0199%,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62%减少至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时间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张利 | 集中竞价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627 | 0.625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8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 |
| 股票简称 | 工大高科 | 股票代码 | 68836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利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张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3,193,780股持股比例:3.64%韩江洪(一致行动人)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735,000股持股比例:1.9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张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646,153股持股比例:3.0199%韩江洪(一致行动人)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1,735,000股持股比例:1.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
签署时间: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