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审 核 报 告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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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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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5-00018号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年度申报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贵公司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贵公司2025 年1-9月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以使非经常性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报告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