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339 | 证券简称:亿华通 | 公告编号:2025-043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华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1,224,669,320.50元。
截止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08,702,985.20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7,717,330.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7,467,160.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97,550.7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6,673.93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26,178.09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58,090.5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034,645.73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2,859,837.63 |
|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958,090.58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32,898.68 |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22,034,645.73 |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
截止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69,289,438.61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253,451.1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00,910.7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123,174.82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34,821.88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77,08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033,779.87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137,076,119.43 |
|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3,577,080.00 |
| 闲置补流支出 | 99,054,000.0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588,740.44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35,033,779.87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9年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5月完成修订。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实施,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4日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类型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 | 9550880056427900396 | 13,713,690.27 | 募资专户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178524 | 8,320,955.46 | 募资专户 |
| 合计 | 22,034,645.73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 账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型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22482210204 | 募资专户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11050163560000002506 | 募资专户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0122001274209 | 理财专户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32602710803 | 募资专户 |
| 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 110942835910201 | 募资专户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8111801012400748337 | 募资专户[注1] |
注1: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因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的募资专户余额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5年6月30日销户。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0日,本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类型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200239819200043009 | 126,591.15 | 募资专户 |
| 北京亿华通科技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 9550880056427900486 | 7,297,229.46 | 募资专户 |
| 账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账户类型 |
| 股份有限公司 | 司北京西单支行 | |||
| 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9550880235765700129 | 27,609,959.26 | 募资专户 |
| 合计 | 35,033,779.87 | |||
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已于2025年终止,除项目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 账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型 |
| 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 | 13050167550800000873 | 募资专户 |
|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 03004616177 | 募资专户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905.4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该项目终止后,除项目待
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224,669,320.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8,090.5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3,502,985.2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 —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808,090.58 | 244,519,151.21 | -355,480,848.79 | 40.75 | 2022年 | 注1 | 注1 | 否 | |
|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50,000.00 | 64,092,425.94 | -35,907,574.06 | 64.09 | 2021年 | —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0.00 | 500,091,408.05 | 91,408.05 | 100.02 | — | —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958,090.58 | 808,702,985.20 | -391,297,014.80 | — | — | — | |||
| 超募资金 | — | 24,669,320.50 | 24,669,320.50 | — | 0.00 | 14,800,000.00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224,669,320.50 | 1,224,669,320.50 | — | 958,090.58 | 823,502,985.20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3,818.9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580.28万元,该部分已于2021年完成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 不适用 | ||||||||||||
| 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公司已于2024年7月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题验收。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2)燃料电池技术正处于快速升级迭代期间,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期间国内相关产业链技术得以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相应降低了募投项目成本。(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2、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8月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013.24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2)项目部分设备因国产化替代及对生产线布局及生产程序的调整优化节省了部分设备购置支出。(3)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列支。(4)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由于公司所处燃料电池行业尚未达到大规模商业化阶段,市场规模有限,导致该项目尚未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
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95,233,253.97[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77,08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289,438.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 | —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577,080.00 | 24,034,337.70 | -125,965,662.30 | 16.02 | 不适用[注2] | — | 不适用 | 是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49,999,904.82 | 49,999,904.82 | 49,999,904.82 | 0.00 | 45,255,100.91 | -4,744,803.91 | 90.51 | —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99,999,904.82 | 199,999,904.82 | 199,999,904.82 | 3,577,080.00 | 69,289,438.61 | -130,710,466.2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燃料电池行业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盈利困境。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必要的审慎态度,紧密跟踪市场与行业动态并结合自身研发布局及经营状况推进项目建设情况。但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与行业发展均发生了一定变化:首先受近两年宏观经济环境、补贴政策等多因素综合作用影响,燃料电池市场整体景气度有所下滑,公司经营压力持续攀升;其次近年来行业内第三方检测资源及标准完善等均已获较大发展,导致市场需求出现升级分化现象,继续按照预定规模投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能相应降低,同时也无法契合公司当前经营现状及近期发展需求。为及时适应市场变化及行业技术发展现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经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等因素后,公司审慎决定终止“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905.4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终止,截至2025年5月20日,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12,549.07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项目终止后,除待付合同款支付外,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形成结余的原因为:(1)项目建设期间氢能产业政策频出,市场参与者显著增加,市场需求更趋多样,相关行业标准亦陆续出台,公司对设备选型及验证标准等方面要求均较立项时期有所提升,因此对投入进度有所控制;(2)受近两年宏观环境及补贴政策等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承压。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及响应市场及行业发展现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始终保持谨慎态度导致项目建设节奏有所放缓。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F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注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因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低于拟投入金额,相关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解决。注2: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已于报告期内终止,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