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_公司公告_赛科希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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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及废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

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制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制定、修订、废止是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8《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9《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1《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修订
12《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1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14《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1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16《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1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1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20《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1《印章管理制度》修订
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制定
24《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定
25《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6《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废止
27《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废止
2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废止
29《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废止

上述制度已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7、8、12、13、14、19、

25、26、2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涉及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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