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恒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份分为特别表决权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六倍,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公司初始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为8,526,316股A类股份,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1%,表决权数量为51,157,896,占公司全部表决权数量的
31.46%。扣除A类股份后,公司剩余111,473,684股为B类股份。
截至2026年3月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累计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529,912股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3年10
月17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1)、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和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自2020年10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至今,特别表决权的安排运行正常,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二、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6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5.00元/股。综上,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特别表决权的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2026年
月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额由119,959,040股变更为119,940,960股。公司拟将吉英存先生持有的1,285份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吉英存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31.46%,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事项 | 股份类别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每股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总量 | 表决权比例(%) |
| 上次转换完成后 | A类股份 | 吉英存 | 7,996,404 | 6 | 47,978,424 | 31.46 |
| B类股份 |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 104,545,576 | 1 | 104,545,576 | 68.54 | |
| 公司回购专户 | 7,417,060 | 0 | - | 0.00 | ||
| 合计 | 119,959,040 | - | 152,524,000 | 100.00 | ||
| 本次转换后 | A类股份 | 吉英存 | 7,995,119 | 6 | 47,970,714 | 31.46 |
| B类股份 | 吉英存及其他股东 | 104,528,781 | 1 | 104,528,781 | 68.54 | |
| 公司回购专户 | 7,417,060 | 0 | - | 0.00 | ||
| 合计 | 119,940,960 | - | 152,499,495 | 100.00 | ||
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宋永新 | 刘晓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