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证券简称:微芯生物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4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董监高是否存在增减持情况及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议案之日起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回购实施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外,其余5%以上股东在未来
个月、未来
个月暂无明确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0/31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 2025/10/30,由公司董事长XIANPINGLU提议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1,5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 |
| 回购价格上限 | 47.46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21.07万股~31.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05%~0.08%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资金总额(万元) |
|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21.07~31.6 | 0.05~0.08 | 1,000~1,500 |
预计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7.46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7.46元/股(含),即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210,700 | 0.05 | 316,000 | 0.08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7,807,559 | 100 | 407,596,859 | 99.95 | 407,491,559 | 99.92 |
| 股份总数 | 407,807,559 | 100 | 407,807,559 | 100 | 407,807,559 | 100 |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633,192,827.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5,883,911.06元,流动资产1,338,524,487.15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5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41%、0.91%、1.12%。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大部份来源于股份回购专项贷款,并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54.42%,货币资金为451,158,735.59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份回购专项贷款,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目前股权较分散,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外,其余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相关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回购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XIANPINGLU先生。2025年10月30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提议人XIANPINGLU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XIANPINGLU先生
提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经公司自查,回购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提议人暂未明确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有增减持相关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