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_公司公告_诺禾致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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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致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司代码:688315公司简称:诺禾致源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并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诺禾致源688315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其锋赵丽华
电话010-82837801-889010-82837801-88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301号楼101
电子信箱ir@novogene.comir@novogene.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628,924,154.643,636,977,990.07-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70,246,069.232,489,835,892.673.2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040,082,062.05996,652,714.084.36
利润总额91,920,556.9394,501,693.99-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29,618.4777,926,867.87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934,757.2965,910,674.59-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565,583.17-82,343,309.2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3.19减少0.0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19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19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024.68增加1.34个百分点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8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李瑞强境内自然人51.61214,810,148000
北京致源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0.2242,549,849000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4.3618,126,461000
北京诺禾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9712,347,184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375,694,462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金石宝舫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64,835,500000
蒋智境内自然人0.823,430,577000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61,926,782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91,606,902000
中能(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0.361,506,66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致源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诺禾禾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李瑞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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