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
月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元) | 525,360,000.00元 |
| 募集资金净额(元) | 446,170,139.01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2月10日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规模(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1 |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26,897.43 | 26,897.43 |
| 2 | 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5,629.24 | 5,629.2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 40,526.67 | 40,526.67 |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结项名称 | 结项时间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万元)A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万元)B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C)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万元)D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E=A-B-C+D) |
|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2026年3月24日 | 26,897.43 | 25,210.79 | 3,718.42 | 2,036.58 | 4.80 |
| 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026年3月24日 | 5,629.24 | 4,477.07 | 336.32 | - | 815.85 |
|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万元) | 820.65 |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 |||||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24日的节余金额,上述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预计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且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变化而有所调整。。
注3:上述“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包括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人员工资等,最终以实际
支付金额为准。注
: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上述因素叠加使得本项目在达到预定建设目标的同时,仍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继续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账户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直至相关合同尾款全部支付完毕。
鉴于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且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拟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所获得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于前述款项的支付。
待所有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一并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及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瑜郑琪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