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88306 |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 公告编号:2025-092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56.82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62,333.36 | 55,058.42 |
| 2 |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全球能力提升项目 | PIAAutomationAmbergGmbH、PIAMEXAUTOMATION,S.deR.L.deC.V. | 德国、墨西哥 | 26,928.40 | 19,968.40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13,335.00 | 11,03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32,596.76 | 116,056.82 | |||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217.82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62,333.36 | 55,058.42 |
| 2 | 医疗健康智能设备应用及技术服务全球能力提升项目 | PIAAutomationAmbergGmbH、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宁波 | 26,409.40 | 19,129.40 |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13,335.00 | 11,03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32,077.76 | 115,217.82 | |||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
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