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1、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其所任职的岗位职务或工作内容的薪酬标准,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并领取报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规定培训等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董事陈虎先生、朱莉华女士均对其个人薪酬方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