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688298)_公司公告_东方生物: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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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并推选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15日,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红英女士、王晓燕女士及陈虞女士,并推举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且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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