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_公司公告_奥浦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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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3
普通股股东人数8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5,864,8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5,864,8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19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9.19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出席

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马潇寒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5,842,32799.95978,9000.015913,5960.024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891,22799.82578,9000.068913,5960.105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

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成、朱丽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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