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688290)_公司公告_景业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宝原)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景业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宝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5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景业智能股票代码:688290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37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原/划入方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中核浦原/划出方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景业智能/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公司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划转/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浦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9,27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总股份的9.07%)无偿划转至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原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中核浦原及中国宝原就本次划转事项签订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
法定代表人李雄飞
注册资本289,725.53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720XH
设立日期1988年1月20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节能环保产品、核工业产品、核技术应用研发、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核产业的配套服务;物业经营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核电成套设备、核仪器设备、机电产品、木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计算机及配件;工程承揽;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37号院
联系电话010-8863506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国宝原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核集团100.00%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国宝原的控股股东为中核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宝原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李雄飞中国董事长北京
2林旭阳中国董事、总经理北京
3夏军堂中国董事北京
4邹积丰中国董事北京
5李兰川中国董事南京
6许红超中国董事北京
7杨富堂中国董事连云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上述人员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中核集团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具体举措。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9,27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

9.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中国宝原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中国宝原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国宝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划转是由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核浦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9,27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宝原。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原持有上市公司9,270,000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

9.07%,中核浦原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划转前划转后
持股数量合计(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合计(股)持股比例
中国宝原--9,270,0009.07%
中核浦原9,270,0009.07%--
其他股东92,919,71490.93%92,919,71490.93%
合计102,189,714100%102,189,714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股份划出方中核浦原
股份划入方中国宝原
划转股份数量9,270,000股
划转股份比例9.07%
本次划转股份的性质A股普通股股票(流通股)
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本次股份转让为无偿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

本次划转已取得中核集团的批复,双方于2025年11月21日签订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

日,中核浦原、中国宝原签订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中核浦原,划入方中国宝原。

、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本次划转的标的股权为中核浦原持有的上市公司9,270,000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

9.07%),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4年

日。

3、划转的相关费用本次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中国宝原无需向中核浦原支付对价款,涉及相关税费由各自分别承担。

4、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本次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处理方案本次划转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以及或有债务的处理,标的公司依法承担自身债权债务。

、协议生效《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划出方及划入方已分别采取了批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及所有相关文件所要求采取的一切必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划出方及划入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2)划出方及划入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本次权益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中核浦原持有的上市公司的

9.07%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已成立并生效,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履行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手续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一)中核集团已出具关于同意本次划转事项的批复;

(二)2025年11月21日,中核浦原与中国宝原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七、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景业智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授权和批准文件;

(四)中核浦原及中国宝原就本次划转事项签订的《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上市公司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

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杭州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股票代码688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A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持股数量:无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增加9,270,000股变动比例:增加9.0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参照本报告书之“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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