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因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于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出具了专项说 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发布的《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初步审核,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未获得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已消除, 如后续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将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非无保留意见。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 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由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因此本次预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仍存在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 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而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
的风险。
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12.4.10 及12.4.14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 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 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12.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 条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 告披露后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第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除外;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若公司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 号--退市风险公 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
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6 年1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于2026 年2 月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其他事项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发布的《关于对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核,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证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已消除,如后续仍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将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 留意见。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会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 12.9.1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 年11 月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2025 年4 月26 日,公司无商业实质保理事项仍有共计9,694.72 万元被划扣未归还,实控人确认上述划扣情形构成其本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2025 年4 月28 日,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触及《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之情形,即“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已累计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款项本 金9,694.72 万元、利息251.18 万元,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本息已全部 归还。
4、公司于2025 年7 月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的立案调查已结束。公司于2025 年7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 1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根据《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 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 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12.2.2 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5 年7 月8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公司2025 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1,308.56 万元,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391.31 万元,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631.79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亏损扩大;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2,367.34 万元,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2,367.34 万元,预计2025 年末净资产为62,489.86 万元。以上快报数据仅为 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 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由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因此本次预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仍存在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 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而触及财务类退市标准 的风险。除此以外,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12.4.10 及12.4.14 条规定的情 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