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万润新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大幅上涨50.49%,主要系:虽然报告期内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导致磷酸铁锂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但由于公司主营产品磷酸铁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90.2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多。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77.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有所收窄,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大力拓展销售市场,主营产品销售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虽然受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但因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产线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单吨成本下降幅度略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回升。同时,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开展降本增效等举措,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及材料成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同比波动幅度减缓,2025年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公司业绩亏损同比收窄。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万润新能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万润新能业务情况,对万润新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万润新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万润新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万润新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万润新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 保荐机构对万润新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前述情况,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相关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未发生前述情况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万润新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4.36亿元,同比增长50.49%,磷酸铁锂累计出货量为14.83万吨,同比增长90.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大力拓展销售市场,主营产品销售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虽受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但因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产线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主营产品单吨成本下降幅度高于单吨售价下降幅度,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同时,公司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加强采购管理,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及材料成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同比波动幅度减缓,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公司业绩亏损同比收窄。
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市场需求下降,或者公司磷酸铁锂产品在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下滑,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使得磷酸铁锂单位成本降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则公司将受产能利用率不足,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的影响,存在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对技术
创新、产品迭代和人才储备的需求较高,同时对防范关键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要求较高,这意味着公司不仅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还应该做好关键技术和工艺的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目前,随着下游客户对正极材料的性能要求日益严苛,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也逐步应用于正极材料研发和生产领域,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存在新产品研发周期长、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慢、新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变化等潜在风险。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正极材料行业,研发人才培育与储备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公司未来能否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加入及保证稳定的人才储备,具有不确定性,且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核心技术和工艺也会随研发人员的流失伴有泄露风险。总之,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公司若不能构建强大的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体系、保障稳定的核心研发团队和后续人才储备,将难以应对市场上新产品及新技术的挑战,并增加关键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这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行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及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更迭加快、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不利于产业良性发展的因素。近年来大量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升资金实力,优化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升级和向新技术领域拓展,并快速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获得技术创新效益,将面临日益增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2、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随着新能源行业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材料需求量倍增,一些传统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纷纷扩产,不少磷化工企业也利用上游磷矿资源和磷化工产品技术,布局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为紧抓市场机遇,公司新建产能也在逐步释放中。但若未来锂电行业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将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面临扩产后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而近年来,因国内外新能源行业市场发展强劲,上游原材料尤其是碳酸锂的价格波动起伏较大,直接影响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若公司不能及时将成本转嫁或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投资项目实施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磷酸铁锂循环一体化产业园项目、万润新能美国新能源正极材料及其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等投资项目虽经过缜密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但投资项目的建设涉及备案、环评、安评、能评、职业卫生评价等前置审批手续,其中美国项目的建设受美国关税政策、行业政策、当地商业环境、生产经营环境、政府部门审批等因素影响;如出现国内外政策调整等导致审批未通过的情形,或受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外汇汇率的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无法实施而变更、终止或项目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因公司所处行业上下游收付货款主要以票据结算为主,而公司向客户销售收款中采用票据收款的比例要高于向供应商采购结算采用票据支付的比例,接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外的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不涉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上述结算模式的影响,不排除未来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公司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以及存货余额进一步波动,导致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同时,因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无法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改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08,631.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99%。公司生产安排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但也会同时考虑产品及原材料的检验检测和运输周期,并对排产计划进行灵活调整,进行一定程度的备货,保证销售与生
产的匹配与衔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的绝对金额随之上升,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管控存货规模,则将导致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3、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03,330.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1.21%,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5.8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有账期的客户交易额会逐步增加,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将持续上升,如不能及时回收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可能带来坏账增加的不良影响,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会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435,890,400.01 | 2,947,652,925.61 | 50.49 |
| 利润总额 | -326,206,262.66 | -475,600,255.0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778,095.45 | -404,395,099.2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7,842,764.28 | -415,199,786.13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305,320.01 | 1,474,967,234.57 | -108.2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14,144,809.81 | 5,617,508,721.54 | -5.40 |
| 总资产 | 18,142,015,269.65 | 17,676,221,687.15 | 2.64 |
(二)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6 | -3.22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6 | -3.22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0 | -3.31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6 | -6.36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5 | -6.53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9 | 4.87 | 减少1.98个百分点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50.49%,虽然报告期内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导致磷酸铁锂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但由于公司主营产品磷酸铁锂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90.2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多;
2、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亏损均有所收窄,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产品,大力拓展销售市场,主营产品销售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虽然受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但因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产线规模化效应逐步显现,单吨成本下降幅度略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回升。同时,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开展降本增效等举措,合理控制库存规模及材料成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同比波动幅度减缓,2025年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公司业绩亏损同比收窄;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与原材料采购相关的票据保证金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成熟完备的研发体系和前瞻引领的创新生态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及产品工艺优化的投入,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生产实践,形成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构建了丰富全面的磷酸铁锂产品体系,并掌握了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富锂铁酸锂等新
产品的核心技术,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通过建设材料研究院、检测中心、武当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以及购置高端科研设备等措施进一步改善研发环境,并与各大科研院校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培养掌握创新文化的科技人才和团队,构建了前瞻引领的创新生态,未来也将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材料研发水平和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双提升,力争建成一流的新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聚集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348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0.11%。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也是“国家级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企业”等;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浩高科、宏迈高科成功入选湖北省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初选名单,公司主导的“湖北省动力与储能用电池关键材料中试平台”入选2025年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名单,通过引入SEM/XRD/ICP等先进检测设备,建设功能完善的中试试验线,配置LIMS等智能化信息化软件,致力于锂电池关键材料、钠电池关键材料、新型电池材料及节能环保领域的技术验证和优化,有效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试验成本,提升新产品、新技术的工艺改进和迭代效率;公司也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创新联合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多个联合创新平台,与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武汉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机制,重点聚焦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贯通“产、学、研、用”全产业链,彰显了公司深厚的科研实力和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制定(或修订)的关于锂电池正极材料标准、钠离子电池材料标准及绿色低碳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共计69项。其中,公司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YS/T1607-202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荣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三等奖,并被国家工信部纳入国家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清单;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GB/T43092-202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测试高温性能测试方法》荣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二等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富锂铁酸锂》荣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三等奖。此外,公司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与检测标准化试点》项目被评选为湖北省标准化试点项目。
通过持续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工艺改进,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3项核心技术,120项国内发明专利、17项国际发明专利及93项实用新型专利。
综上,公司已具备完整的研发体系、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强大的研发能力等优势,并通过持续不断地改善研发环境、引入人工智能、深度企校融合、培育优秀人才等举措,构建前瞻引领的创新生态,巩固行业核心竞争力。
(二)前驱体及正极材料一体化的产业链融合优势
对于正极材料制造商而言,磷酸铁锂前驱体的材料体系和制备工艺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性能有着决定性影响;同时,磷酸铁锂前驱体系磷酸铁锂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掌握磷酸铁锂前驱体制备工艺并具备量产能力,对于正极材料性能和成本控制起着关键作用。公司基于磷酸铁核心技术与产能布局,实现了前驱体、正极材料一体化的产业链融合,生产的磷酸铁主要用于公司连续生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从而降低产品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可控,具备一体化的产业链融合优势。同时,公司自主创新的磷酸铁废水工艺处理方法,通过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管式微滤膜等多种方式对废水进行净化处理,使用膜分离技术、电渗析技术和MVR技术进行废水的浓缩净化,实现了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水的闭路循环及废水的零排放,进一步提高了产品利用价值。
(三)优质客户资源和品牌质量优势
公司秉承“以质量赢得市场,以效率强化经营”的经营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施大客户战略,凭借行业领先的品质管控能力、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供应能力,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开拓,与主流锂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与此同时,公司深耕高性能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料多年,始终将产品质量视为公司发展的生命线,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于2018年通过了IATF16949:
2016认证,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在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规范;同时,公司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持续运转。公司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为公司产品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效应,于2025年
月荣获“十堰市第
六届武当质量奖”。
(四)新能源电池材料产品体系多样化优势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专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具有多年的技术积累,建立起了完备、成熟的产品体系以适应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生产的磷酸铁,其产品性能和成本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主要用于自制磷酸铁锂的生产;公司生产的磷酸铁锂产品多样、体系完整,涵盖动力型材料、功率型材料、储能型材料、长寿命材料等,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压实密度、放电比容量、循环性能等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可以满足客户多维度及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磷酸锰铁锂等新产品的产业化上也有了较大进展。一方面,公司积极布局聚阴离子化合物、层状氧化物、普鲁士蓝/白类等不同体系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型号已累计出货数百吨,已出货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具有成本低、循环性能好、寿命长、低温性能优异、能够实现大倍率充放电等优点。另一方面,采用高温固相法制备的高比容量磷酸锰铁锂目前已推进试生产阶段,该产品采用更精准的大小颗粒级配,碳层更薄、更均匀的原位立体碳包覆技术和多元离子体相掺杂技术,有效增强离子扩散和电子导电能力,在容量、粉末压实及循环性能等指标方面均有所提升。此外,公司也对固态电解质、富锂铁酸锂等新材料进行研发布局,与高校联合开发的氧化物固态电解质离子导电性能优异,制备工艺稳定可控;通过先进包覆工艺制备的高容量、空气稳定性优异的富锂铁酸锂适配磷酸铁锂电池体系,能有效减缓容量衰减,目前均处于客户验证阶段。丰富的产品体系为公司业务适应市场的多元化发展需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稳定的核心团队与卓越的人才管理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高度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生产与销售团队。核心成员深耕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多年,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丰富的生产管理实践以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是公司持续稳定运营与战略前瞻性决策的核心保障。
公司视人才为第一资源,始终将人才梯队建设与组织效能提升作为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加强行业交流、注重内部发掘等多
重路径,持续扩充与赋能核心团队,为公司研发创新与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另,公司积极引入外部先进管理理念与工具,系统性优化组织架构与内控流程,努力打造高效、敏捷、协同、创新、专业的组织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也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对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通过完善的人文关怀体系与员工激励机制,持续增强员工归属感与团队凝聚力,有效降低关键人才流失率,为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巩固行业优势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与组织保障。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活动,积极推动新产品与新工艺的技术迭代更新,研发投入达12,798.55万元,较2024年1-6月下降10.92%。
(二)研发进展公司始终坚持“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生产一代”的研发策略,通过多代技术协同创新机制确保产品的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个,申请国际发明专利
个,累计获得各类知识产权
项,核心技术
项,已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沉淀与积累;公司着力构建多层次研发人才体系,借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北省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创新联合体”)、“电池关键材料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创新平台,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培育复合型技术人才,持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2025年,公司主导的“湖北省动力与储能用电池关键材料中试平台”入选2025年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名单。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所示: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国内发明专利 | 38 | 11 | 251 | 120 |
| 国际发明专利 | 81 | 6 | 249 | 17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4 | 96 | 93 |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0 | 8 | 7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2 | 2 |
| 其他 | 12 | 3 | 60 | 34 |
| 合计 | 132 | 24 | 666 | 273 |
注1:累计获得的知识产权中,23项国内发明专利为转让所得,未计入累计申请数;注2:其他知识产权中,报告期内新增申请商标10个,版权著作权2个;新增获得商标2个,版权著作权1个;累计申请商标58个,版权著作权2个;累计获得商标33个,版权著作权1个;注3:本期新增及累计申请数、获得数不包含已失效申请及授权数量。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379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295.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
月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号)。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
月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
月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
月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万润”)、保荐
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鲁北分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293.73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32.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8,654.61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3,554.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15,10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27906460310666 | 56,699,159.62 | 募集资金结存、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415010100100572594 | 57,731,160.92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415010100100577647 | 0.00 | 募集资金结存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376810100100670617 | 9,059,782.45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337190100100267245 | 5,307,838.72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 | 8111501013001009660 | 6,748,177.18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 合计 | / | 135,546,118.89 | /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先生及李菲女士将继续采用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860.67万元,不超过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获得公司分红税后金额的20%,即1,721.33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次一交易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1-6月,刘世琦先生、李菲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6,031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39.36万元。除上述股份增持导致股份变化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