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立新材(688269)_公司公告_凯立新材: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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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公告编号:2025-03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的辞职报告。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因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1)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张宁生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股东会选举出新2027年9月2日连续任职即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独立董事之日将满6年
王周户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7年9月2日连续任职即将满6年
王建玲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7年9月2日连续任职即将满6年

(1)注释: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前述人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起卸任,卸任后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宁生先生、王周户先生、王建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该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为了进一步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如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的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赵建社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董皞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赵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调整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调整前: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王建玲(召集人)、曾令炜、王周户
提名委员会王周户(召集人)、徐海龙、张宁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宁生(召集人)、曾永康、王周户
战略委员会曾永康(召集人)、张于胜、张宁生

调整后: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赵红(召集人)、曾令炜、董皞
提名委员会董皞(召集人)、徐海龙、赵建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建社(召集人)、曾永康、董皞
战略委员会曾永康(召集人)、张于胜、赵建社

赵建社先生、董皞先生、赵红女士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附件:

赵建社先生个人简历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77年9月至1984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系助教;1984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系讲师;1992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西北大学化学副教授;2000年10月至今任西北大学化学系教授(2级)。

截至目前,赵建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建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皞先生个人简历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85年9月任陕西省延安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延安市司法局律师、副局长;1985年9月至2000年7月任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行政庭副庭长、庭长、副院长;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2004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广州大学副校长;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广州大学教授;2018年3月退休。

截至目前,董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红女士个人简历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教授。1996年6月至2000年3月于陕西财经学院任助教,2000年4月至2021年1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2年1月至今为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赵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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