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688252)_公司公告_天德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

天德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88252证券简称:天德钰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CorichLP持有公司股份22,584,099股,占公司总股本5.52%。与其一致行动人RichredL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52,524股,占公司股本的6.39%。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CorichLP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21,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0%。就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CorichLP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21,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0%。其中二者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90,2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31,69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CorichLP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持股数量22,584,099股
持股比例5.5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2,584,09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CorichLP22,584,0995.52%CorichLP与RichredLP同为RichredLimited控制的公司
RichredLP3,568,4250.87%
合计26,152,5246.39%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CorichLP5,812,9361.42%2025/2/27~2025/4/223.10-30.222025年1月18日
RichredLP2,913,8340.71%2025/2/27~2025/4/223.10-30.192025年1月18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CorichLP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721,90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4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90,21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31,696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资金安排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1、自发行人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系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如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下降至不足5%,则本企业承诺: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3、本企业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发行人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或现有规定在未来发生变更,则从其规定。

4、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依据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监管要求、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