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4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7,319,39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7,319,39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392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392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10,500,521 | 98.8732 | 79,915 | 0.7524 | 39,744 | 0.3744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47,191,086 | 99.7288 | 80,517 | 0.1701 | 47,789 | 0.1011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500,521 | 98.8732 | 79,915 | 0.7524 | 39,744 | 0.3744 |
| 2 | 关于变更公司 | 10,49 | 98.7918 | 80,51 | 0.7581 | 47,78 | 0.4501 |
| 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74 | 7 | 9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夏军、任勇、北京和美嘉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川、阳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