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237证券简称:超卓航科公告编号:
2025-062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补流期限:自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4
亿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预计未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总额 | 92,448.22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0,857.59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6月28日 |
|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 2025年5月6日归还2,000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超卓航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将超募资金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等文件,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940.23万元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募投项目进度 |
| 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 14,755.23 | 14,870.13 | 已于2025年5月结项 |
| 钛合金粉末的冷喷涂工艺开发项目 | 3,068.09 | 1,832.55 | 已于2024年5月结项 |
| 高性能靶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64.49 | 2,431.20 | 已于2024年5月结项 |
| 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 7,683.03 | 7,060.43 | 已于2025年5月结项 |
| 合计 | 28,470.84 | 26,194.31 | - |
注:1、上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系截至2025年9月30日含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账户净额以及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2、上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系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累计投入金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预计未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预计未来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