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2025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31,404.47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577,861.9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3,568,500股,扣除A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376,85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82,191,6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260,246.29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9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项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