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_公司公告_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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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28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斌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

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拟就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1.72元/股调整为

11.54元/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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