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隆达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隆达股份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隆达股份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隆达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隆达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隆达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隆达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隆达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隆达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隆达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不存在前述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5年上半年,隆达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极为迫切,尤其是精通材料研发、成分优化以及创新改进产品制备工艺的专业人才。公司目前已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并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举措,有效提升了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骨干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与凝聚力,报告期内技术人员队伍保持稳定。然而,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对技术人员的旺盛需求,若公司不能持续建立并完善技术团队稳定与培养的机制及环境,将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影响。
(二)产品导入验证进展和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部分高温合金产品经铸造或锻造后用于军用航空航天发动机的部件,验证流程包括工艺评审、部件评审、试车考核等环节,验证周期较长。公司若干高
温合金牌号已通过验证,十数个高温合金牌号尚在验证,牌号类型包括单晶铸造母合金、定向铸造母合金、等轴铸造母合金以及变形高温合金,拟配套的装备包括预研机型、研制机型和批产机型。
公司部分高温合金产品经锻造或铸造后用于国产大飞机发动机、民用重型燃机的部件。该等装备尚在研制或试商用过程中,公司产品将随该等装备研制进展持续验证,涉及的牌号十多个。
如果某个牌号向特定客户的导入进展较慢或结果不理想,则会对公司向特定客户批量供应该牌号带来不利影响,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铜、钴等金属材料,其价格的波动对本行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具有较大影响。公司生产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如在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公司产品价格变化与原材料价格波动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因此,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密切相关,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重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管控,通过工艺改进、管理提升等方式加强生产环节控制,合理储备,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从最大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四)汇率风险
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公司海外子公司及国际业务涉及外币资产和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97,140,386.58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0.86%,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7.12%;公司应收账款分布比较集
中,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期末金额合计为43.47%。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这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为753,892,457.1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73%,相比2024年末公司存货增加7.83%,本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074,185.89元,转回或转销5,064,848.60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金额增加,一方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主要原材料镍、铜、钴等价格大幅波动时,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风险。
3、政府补助不可持续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144,900.03元,主要是对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奖励、研发项目的补贴和其他补助等,具有不可持续性。若未来相关扶持政策出现变化,将影响公司当期的利润水平,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存在波动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公司生产的高温合金因其卓越的抗蠕变、耐腐蚀性能、高承温能力和屈服强度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燃气轮机、汽车涡轮等领域高端热端部件的生产制造。在我国,高温合金行业的竞争环境日益严峻,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推动,行业集中度正迅速提升。然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高温合金行业在技术研发、工艺装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未来公司面临的竞争形势可能更为严峻。
(七)宏观环境风险高温合金是性能领先的热端部件应用材料,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政府出台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及科技扶持政策对企业的快速发展产生有利影响。
行业的发展与经济环境及政策密不可分。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政策的变化、行业波动,如地缘政治情况、国际关系等对经济环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的增长。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28,859,923.14 | 716,292,870.83 | 15.7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043,233.67 | 45,912,401.61 | 15.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376,160.62 | 38,917,674.54 | 29.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072,677.82 | -152,786,606.60 | 不适用 |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5年6月末 | 2024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63,703,887.93 | 2,703,609,853.23 | 2.22 |
| 总资产 | 3,820,550,272.96 | 3,568,349,407.79 | 7.07 |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9 | 10.5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9 | 10.5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6 | 2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5 | 1.67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 | 1.42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84 | 4.47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8,859,923.14元,同比增加15.72%;
其中高温合金产品营业收入569,294,174.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43,233.67元,同比增加15.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376,160.62元,同比增加29.44%。报告期内,公司铸造高温合金产能稳步提升、变形高温合金产能逐步放量及合金管材有所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一定增长幅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截至2025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63,703,887.9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22%;总资产3,820,550,272.96元,比上年度末增长7.07%,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盈利增长导致净资产有所增加;应收账款、存货备库、募投项目以及海外新产线项目建设投资增加导致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5.00%,主要系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际、国内为数不多既生产航空级铸造高温合金,又生产航空级变形高温合金材料的企业,是我国工业强基工程之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耐高温叶片“一条龙”应用计划的示范企业、国家“两机重大专项”关键材料研制任务的承接单位之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生产技术优势;(2)检测技术优势;(3)客户资源优势;(4)资质优势;(5)人才优势;(6)装备优势。
公司具备第二代单晶高温合金母合金制备及产业化能力,掌握变形高温合金国际先进的正三联熔炼工艺,核心技术居行业前列,相关产品已批量应用于航空发动机最关键的涡轮叶片、导向叶片等,市场空间大。公司承担了2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多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攻关任务,参与我国军用和民用最先进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热端部件用高温材料的研制工作,与国内两机产业链深度融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年1-6月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1,817,190.26 | 32,051,833.80 | -0.73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31,817,190.26 | 32,051,833.80 | -0.73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4 | 4.47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2、研发进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06项,其中发明专利173项;累计授权专利119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7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7 | - | 173 | 86 |
| 实用新型专利 | - | - | 33 | 33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 软件著作权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7 | 0 | 206 | 119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15日 | 2,411,794,296.88 | 2,201,271,584.45 | 1,000,000,000.00 | 1,201,271,584.45 | 1,547,990,328.20 | 1,104,684,640.46 | 70.32 | 91.96 | 33,647,155.37 | 1.53 | 855,300,000.00 |
| 合计 | / | 2,411,794,296.88 | 2,201,271,584.45 | 1,000,000,000.00 | 1,201,271,584.45 | 1,547,990,328.20 | 1,104,684,640.46 | / | / | 33,647,155.37 | / | 855,300,000.00 |
(二)募投项目明细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855,300,000.00 | 32,617,355.18 | 378,550,769.95 | 44.26 | 2025-12-31 | 否 | 是 | - | - | - | 是(注1) | 476,749,230.05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研发 | 是 | 不适用 | 84,700,000.00 | 1,029,800.19 | 4,754,917.79 | 5.61 | 2025-12-31 | 否 | 否 | - | - | - | 否 | 79,945,082.21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不适用 |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 | -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不适用 | 1,201,271,584.45 | - | 1,104,684,640.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 96,586,943.99 |
| 合计 | / | / | / | / | 2,201,271,584.45 | 33,647,155.37 | 1,547,990,328.20 | / | / | / | / | / | / | / | / | 653,281,256.25 |
注1:公司依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最新建设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按此计算,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57.61%。
公司“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场所中,部分空间拟用于研发,目前该项目尚处建设期,因此“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设备购置和研究试验放缓,导致投资进度比例较低,后续公司会加快该项目的投入。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用途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 归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83,450.04 | 83,322.88 | 99.85 |
| 支付货款 | 补流还贷 | 16,677.12 | 16,677.12 | 100.00 |
| 股份回购 | 回购 | 20,000.00 | 10,468.46 | 52.34 |
| 合计 | / | 120,127.16 | 110,468.46 | / |
隆达股份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隆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军
| 马军 | 唐慧敏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