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出具的《关于下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目公司对外出售的告知函》。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概况
晶科科技近日对外转让了全资下属公司横峰县光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持股平台”)100%的股权,持股平台为玉环市晶财新能源有限公司、肥东县晶 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上饶市盛芦电力有限公司(以下合称“3 家工商业分布式 电站项目公司”)的母公司,上述项目公司不再纳入晶科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涉及公司下属厂区的3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体如下:
实际项目容量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子公司 关联人 项目所
在地
(MW)
玉环市晶财新能源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
有限公司 玉环市 27.00
公司
肥东县晶天光伏发
合肥市晶科光伏材
屋顶分布式电站
电有限公司 合肥市 6.28
的购电交易
料有限公司
上饶晶科能源叁号
上饶市盛芦电力有
限公司 上饶市 5.99
智造有限公司
合计 39.27
注:本合作模式下,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准电价向公司售电 并给予公司一定的电价折扣,抵扣应向公司支付的屋顶租赁费。
二、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 年8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并于2024 年9 月18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晶科科技下 属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8 月31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 年11 月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晶科光伏材料”)与关联人晶科科技下属公司肥东县晶天光伏发电有限 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厂区内 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7,200 万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权限。上述事项连同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累计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已经2024 年12 月27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12 月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关子公司将继续与3 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公司正常履行相关协 议。本次进展事项有利于减少未来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十五)之规定,在晶 科科技的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交割后12 个月内,3 家工商业分布式电站项目 公司视同公司的关联人。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人及关联 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