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资料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 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
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仙德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日
至2026年4月1日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根据有关规定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25年10月30日(即前次审议变更注册资本日)至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交易日,“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61,898,262股。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本由10,005,202,678股变更为10,267,100,94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0,005,202,678元变更为人民币10,267,100,94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5,202,67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7,100,940元。 |
| 2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和董事会秘书。 |
| 3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005,202,678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267,100,94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 4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本议案已于2026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