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证券简称:瑞晟智能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
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基于开展主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均为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目前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度原预计金额 | 本次拟增加预计额度 | 本次增加后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初至8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1,800 | 1,800 | 7.68 | - | - | - | 不适用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注3:在上述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迈科思”)
| 项目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薛宇驰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5年01月29日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镇兴业东路19号A5-2(镇海制造谷5幢102厂房)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磁性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薛宇驰 |
|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200,757.15元,净资产为2,632,674.65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228,124.96元,净利润为11,068.01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伊迈科思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玑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薛宇驰为伊迈科思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伊迈科思为瑞晟智能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
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向关联法人采购原材料,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相关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优化公司在驱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等相关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