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联精密(688210)_公司公告_统联精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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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联精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等随之取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及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陈宏亮先生、侯春伟先生、杨明先生任职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表述;完善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等。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将以新《公司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另行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关于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并对相关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
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修订
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0《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2《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1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14《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15《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16《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
17《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修订
2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2《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
2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2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制定
25《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他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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