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_公司公告_德科立: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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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

交易金额及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 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 超过2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 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 性。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等。

(三)交易金额、资金来源及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时授权 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开展不超过2 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上述 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紧密围绕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 础,旨在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通过建 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合理控制业务风

险。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防范汇率风险,根据经营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 与收益,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稳定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 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 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 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 交割风险。

(二)应对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建立了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对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 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计划的谨慎预 测,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金额年度累计不得超过审议批准的业务额度。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 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 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是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该业务的开 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保障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且已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审计委员会未发现该业务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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