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5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军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55.91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464.18千元。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当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公司已经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15,828.53千元(含税)现金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投入及产能建设等关键领域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1
第五节重要事项 ...... 65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19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德科立、公司、本公司 | 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泰可领科、控股股东 | 指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 骨干网 | 指 | 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地区的高速网络,一般作用范围从几十到几千公里 |
| 城域网 | 指 | 在城市范围内,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于一体的高带宽、多功能、多业务接入的多媒体通信网络 |
| 接入网 | 指 | 在业务节点与用户之间的所有线路设备、传输设备以及传输媒质组成的网络,负责用户接入,通常有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方式 |
| 承载网 | 指 | 位于接入网和交换机之间的,用于传送各种语音和数据业务的网络,通常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 |
| 掺铒光纤 | 指 | 纤芯中掺杂铒离子的光纤,主要作为增益介质,用于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器、光源等设备中 |
| 增益 | 指 | 输出信号功率和输入信号功率的比值,通常用dB量表示 |
| 泵浦 | 指 | 通过提供能量以在不同能级间实现工作物质中粒子数反转分布的装置 |
| ASE补偿 | 指 | 放大的自发辐射补偿。AmplifiedSpontaneousEmission(ASE)影响光放大器增益控制,需要ASE补偿实现精确增益控制 |
| WDL效应 | 指 | WavelengthDependentLoss,波长相关损耗效应,是指被测器件的损耗随波长变化的效应 |
| ROADM系统 | 指 | ReconfigurableOpticalAdd-DropMultiplexer,即可重构光分插复用器,其作用是通过远程的重新配置,可以实现光通路上下路波长的配置和调整 |
| CBand | 指 | ConventionalBand,常规波段,范围从1,530nm到1,565nm,光纤在C波段中表现出最低的损耗,在长距离传输系统中占有较大的优势 |
| LBand | 指 | Long-WavelengthBand,长波长波段,范围从1,565nm到1,625nm,是第二低损耗的波长波段,常常在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时被使用 |
| C+LBand | 指 | C和L波段一起组成的光纤传输窗口。当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的时候,采用L波段作为补充,总的频谱带宽接近12THz |
| C++ | 指 | 光纤传输的超级扩展C波段,它将光纤传输的常规C波段范围(1,530~1,565nm)扩展到了1,524~1,572nm(6THz带宽),能够容纳更多的波道数,实现更高的传输容量 |
| L++ | 指 | 光纤传输的超级扩展L波段,它将光纤传输的常规L波段范围(1,569~1,603nm)扩展到了1,575~1,627nm(6THz带宽),能够容纳更多的波道数,实现更高的传输容量 |
| LPO | 指 | Lineardrivepluggableoptics,线性驱动可插拔光模块,主要应用于高速光模块领域的一项技术,即通过线性直驱技术去掉光模块内部的DSP,实现系统降功耗、降延迟的优势,但系统误码率和传输距离有所牺牲。该技术适用于数据中心等短距离传输场景 |
| CPO | 指 | Co-PackagedOptics,光学共封装,是一种先进的光学器件和硅器件异构集成在单个封装基板上的技术,从而在成本、功耗和尺寸上都进一步得到提升,该技术适用于数据中心应用中的光互联 |
| LRO | 指 | LinearReceiverPluggableOptics,半重定时线性接收可插拔光模块,主要应用于高速光模块领域的一项技术,在发射端沿用传统的DSP解决方案,而接收端则取消了DSP,采用了与LPO相同的线性Linear方案。这种方案组合既能解决LPO应用中业界对端口一致性和互通性的普遍担忧,又可以节约功耗,降低成本。适用于数据中心等短距离传输场景 |
| OBand | 指 | OrignalBand,原始波段,波长范围1,260nm~1,360nm |
| XFP | 指 | 10GigabitSmallFormFactorPluggable,10G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串行10G光收发模块的一种标准化封装 |
| QSFP | 指 | QuadSmallForm-factorPluggable,四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密度的高速可插拔解决方案的需求而诞生的,可支持并行四通道40G的传输速率 |
| OSFP | 指 | OctalSmallFormFactorPluggableModule,八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一种小型化可插拔的高速光收发模块封装形式 |
| CFP2 | 指 | CentumForm-FactorPluggable,100G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CFPMSA组织定义的用于高速数字信号传输的光收发模块封装,可支持40G和100G的多种业务类型。CFP2与CFP相比仅在协议定义尺寸上有差异,CFP2协议定义尺寸为CFP协议定义尺寸的一半 |
| dBm | 指 | DecibelRelativeToOneMilliwatt,分贝毫瓦,指代功率的绝对值 |
| VGA | 指 | VariableGainAmplifier,可调增益放大器。通常指光放大器的增益可以外部调节,并保持调节后增益谱的平坦性 |
| OTN | 指 | OpticalTransportNetwork,光传送网,是在光域内实现业务信号的传送、复用、路由选择、监控,并且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生存性的传送网络 |
| WDM | 指 | WavelengthDivisionMultiplexing,即波分复用,是将两种或多种不同波长的光载波信号在发送端经复用器汇合在一起,并耦合到光线路的同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技术 |
| CWDM | 指 | CoarseWavelengthDivisionMultiplexing,稀疏波分复用技术,亦称粗波分复用技术,在一根光纤中同时传输不同波长的光信号的技术,波长间隔通常在20nm左右 |
| MWDM | 指 | MediumWavelengthDivisionMultiplexing,中等波分复用,是中国移动在ITU-TSG15Q6中间会议上首次提出,在重用粗波分复用(CWDM)前6波的基础上,通过左右偏移3.5nm扩展为12波,具有非等距波长的特点 |
| DCI | 指 | DataCenterInterconnection,指不同数据中心、算力中心互联网络,承载数据中心、算力中心间互联互通业务的专有网络 |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德科立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xiTaclinkOptoelectronics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aclink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渠建平 |
|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5年8月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028 |
| 公司网址 | www.taclink.com |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张劭 | 杨沈锦 |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 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
| 电话 | 0510-85347006 | 0510-85347006 |
| 传真 | 0510-85347055 | 0510-85347055 |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info@taclink.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德科立 | 688205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0层1001-1至10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冉士龙、刘文剑、陈强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胜、杨帆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8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933,791.45 | 841,304.70 | 10.99 | 818,505.53 |
| 利润总额 | 72,429.29 | 107,214.69 | -32.44 | 108,513.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555.91 | 100,455.11 | -28.77 | 92,104.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877.39 | 73,813.09 | -47.33 | 56,173.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23.11 | 211,092.36 | -75.40 | 17,430.33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317,795.43 | 2,242,260.60 | 3.37 | 2,169,349.91 |
| 总资产 | 2,853,193.56 | 2,620,439.03 | 8.88 | 2,559,593.5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4 | -29.69 | 0.6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3 | -28.57 | 0.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47 | -46.81 | 0.3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4 | 4.55 | 减少1.41个百分点 | 4.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 | 3.34 | 减少1.64个百分点 | 2.80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81 | 12.31 | 减少0.5个百分点 | 10.1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0,892,8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267,848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公司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以前年度每股收益。
2、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2.44%、
47.33%,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5.40%,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98,831.54 | 234,523.74 | 218,889.74 | 281,546.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38.56 | 13,555.14 | 12,013.31 | 31,448.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995.23 | 9,116.30 | 8,228.77 | 11,537.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33.00 | -43,067.73 | 68,674.19 | 2,683.6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7.19 | -328.04 | -15.7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28.78 | 5,944.89 | 13,817.1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 34,658.53 | 26,046.11 | 29,122.9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34 | -113.17 | -760.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66.94 | 4,907.77 | 6,232.4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32,678.52 | 26,642.02 | 35,931.3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86,819.38 | 117,371.88 | -26.03 | 115,003.22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702.46 | 18,351.69 | 5,649.23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825.07 | 90,948.97 | -169,876.10 | 20,291.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 | 1,445.85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597.30 | 115,552.23 | 38,954.93 | 14,366.96 |
| 合计 | 351,570.68 | 226,298.74 | -125,271.94 | 34,658.53 |
注:上述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未考虑所得税费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涉及商业秘密,本报告对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称、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及部分欠款方名称,已按规定履行了豁免披露相关内部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光电子器件、子系统。按应用领域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和数据类产品。
公司传输类产品包括电信传输类光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传输类子系统、光无源模块等。电信传输类光收发模块包括从155M、1.25G、10G、100G到400G及以上速率相干和非相干光收发模块,支持10km、40km、80km及以上传输距离。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半导体光放大器。传输类子系统主要包括超长距传输子系统、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光无源模块包括光开关、相干器件、WSS、OXC光背板等产品。
公司接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宽带接入和无线接入。宽带接入产品有GPONOLT、COMBOPON及BOSA等。无线接入产品主要包括前传子系统及各种10G、25G灰光和彩光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中心机房内部通信,包括DCI产品和各类数据通信用光收发模块,数据通信用光收发模块支持2km以下短距离传输。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长期以来坚持自主研发模式。公司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管理制度,研发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是主动引导市场和满足市场需求相结合,一方面紧跟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结合自身技术储备,主动引导市场,在C+L放大器、相干与非相干光模块、特高压超长距传输子系统、高密度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DCI等领域的研发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推进研发立项和开发,快速响应,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和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根据在手订单、产品预测、研发项目需求及备货需求等形成原料需求计划,下达原料采购申请,通过询价或年度框架协议择优选定供应商后,发起采购订单内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达采购订单。采购部对已经生效的采购订单进行交付跟踪,确保采购原料能按照需求日期及时到货和报检,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开票和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采用“按销售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测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公司市场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制定需求计划;计划部门组织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委外加工计划和生产排程;公司生产部门执行生产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调整;品质部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开拓客户:第一,通过积极拜访潜在客户、参加展会交流、参加行业标准会议等方式获取市场需求,经过客户交流、样品测试等方式通过客户认证,进而获得订单;第二,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和长期积累的经验,公司提前把握市场技术发展方向,引导客户潜在需求,提前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最终获得客户订单。(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光通信行业正经历一场由技术代际更迭和应用需求剧变共同驱动的深刻转型,其核心主线已从过去以电信网络周期性扩容为主导,转向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核心的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导。行业正处于传统电信市场稳健迭代与算力市场爆发增长并行的复杂阶段,增长动力发生根本性转换。
基本特点:(1)产品升级周期从3-5年缩短至1-2年,特别是在高速率产品领域。(2)从单纯追求传输距离和可靠性,转向对宽带密度、能耗效率和成本结构的综合考量。(3)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成为竞争关键。(4)传统电信市场与新兴算力市场在技术路径、客户需求和商业模式上呈现明显差异。
主要技术门槛:(1)高速光芯片、电芯片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2)硅光集成、共封装光学等新一代封装技术的成熟度。(3)在超高速率下解决信号完整性、散热和电磁干扰等复杂问题。(4)在保证高性能前提下实现低成本、高良率的大批量生产。
从细分市场层面看:
(1)算力骨干网
作为连接国家或区域级算力枢纽的“信息大动脉”,算力骨干网正经历从传统电信骨干网向算力承载网的深刻转型。其核心任务从承载公众互联网流量,转向高效、可靠地调度跨地域的算力资源。单波400G/800G及更高速率的相干传输系统正在部署,同时结合空分复用等新型光纤技术以突破单纤容量极限。该市场由顶尖的设备商主导,技术要求极高,强调超长距传输下的系统级性能、极端可靠性与智能运维能力。国家战略与供应链安全在其中扮演着决定性角色。
(2)算力中心间互联
随着算力资源调度需求的增长,连接不同地域算力中心的网络重要性日益凸显。400G/800GZR等可插拔相干光模块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显著降低了长途高速互联的成本和复杂度。这一市场的发展推动了相干技术从电信领域向数据中心领域的扩散,催生了新的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开放解耦、多厂商互操作成为重要趋势。
(3)算力中心内部互联
这是当前行业最具活力的领域,直接受益于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需求的爆发式增长。800G光模块正在成为新建算力中心的主流配置,1.6T技术已进入客户验证阶段。该市场的技术竞赛围绕“密度”和“效率”展开,共封装光学(CPO)等新型架构正在挑战传统可插拔方案的主导地位。客户高度集中,定制化需求强烈,要求供应商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和深度协同开发实力。
(4)电信传输市场
作为行业的传统基石,电信市场正在经历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型。运营商网络的建设重点从广覆盖转向深度优化,400G/800G等高速技术开始在骨干网规模部署,50GPON为固网接入带来新一轮升级机遇。这一市场的参与者需要具备强大的标准符合性、高可靠性产品设计能力和长期服务支撑体系。虽然增长趋于平稳,但技术门槛较高,客户关系稳固,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基础。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光通信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同时具备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综合整合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陆续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与产业化项目,其中“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彰显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公司建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形成了体系化、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在核心技术路线上,公司长期专注于长距离、大容量、低功耗光传输技术的研发与迭代,已构建起显著的技术优势。在长距离传输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宽谱光放大器、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等产品,实现了超低损耗、超高信噪比的信号传输。在大容量、大带宽方面,公司的高速率相干/非相干光模块、大容量智能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等,能够有效支撑骨干网、城域网及数据中心互联(DCI)的带宽升级需求。在低功耗方面,公司通过芯片优化、工艺改进,持续降低产品的单位比特功耗,顺应全球绿色算力网络的发展趋势。
基于明确的技术前瞻性布局,公司形成了覆盖接入网、城域网、骨干网到算力中心内部互联、算力中心间互联等全场景的产品矩阵。产品种类丰富,包括光放大器、光收发模块、光传输子系
统等,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不仅能够同步开发业界主流的高速率产品,更在DCI、相干通信等专业高价值赛道上建立了深厚的技术壁垒。
公司以核心技术优势为锚点,实现产品与应用场景的全覆盖;以专业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为支撑,构建差异化的综合竞争力。在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能够有效规避同质化竞争,形成传统业务稳健、增长路径清晰、技术护城河不断巩固的可持续发展态势,成为光通信领域中具备鲜明特色、强大韧性与可持续增长潜力的重要企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算力骨干网:迈向400G/800G规模商用,向超宽频谱与智能调度演进
新技术/新产业:骨干网正经历以“东数西算”工程为标志的代际升级,400GOTN技术已结束试验期,进入大规模商用阶段,建成了全球覆盖最广的400G全光省际骨干网。技术向单波800G、
1.6T及C+L波段扩展演进,以提升单纤容量。空芯光纤、AI原生光网络等前沿技术开始前瞻性布局。
新业态/新模式:增长动力从传统电信流量转向AI算力跨区域调度需求。网络建设与国家战略深度绑定,运营商投资重心从连接管道转向算力服务。开放解耦、软硬件自研的趋势在部分场景出现,挑战传统封闭设备体系。
(2)数据中心互联(DCI):开放解耦与可插拔相干模块成为主流
新技术/新产业:可插拔相干光模块(如400G/800GZR/ZR+)成为DCI互联的主流方案,实现了光层与IP层(路由器/交换机)的直接融合(IPoDWDM),大幅简化网络架构。技术快速向800GZR和1.6T演进。
新业态/新模式:云服务商(Hyperscaler)需求主导市场,推动网络架构白盒化、开放解耦。采购模式从向运营商租赁电路,向自建网络或采用托管光纤网络(MOFN)等混合模式转变,以追求更低的TCO(总拥有成本)和更高灵活性。这重构了产业链,使光模块厂商能更直接服务最终用户。
(3)算力中心内部连接:CPO/LPO/OCS创新架构应对“功耗墙”挑战
新技术/新产业:为应对AI集群内部超高带宽和极低时延需求,并解决高速率下的“功耗墙”问题,共封装光学(CPO)、线性可插拔光学(LPO)和光路交换(OCS)等先进互连技术从概念走向产业化前沿。
新业态/新模式:AI算力需求极大加速了技术迭代周期(缩短至18-24个月)。产业价值重心从传统光模块封装向更上游的硅光芯片设计、核心元器件及先进封装能力转移。CPO等深度集成技术可能重构供应链,使芯片/系统厂商话语权增强。可插拔、LPO、CPO等技术将根据场景(Scale-up/Scale-out)长期共存。
(4)城域与边缘接入网:50GPON启动万兆商用,前传方案多元化
新技术/新产业:固定接入网启动从千兆向万兆的演进,50GPON技术通过现网验证,中国已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无线前传方案为应对5G-A容量压力,向50G/100G速率及CWDM/MWDM/LWDM等多种波分方案演进。
新业态/新模式:PON市场从用户规模扩张转向以体验和速率升级为核心的“提质阶段”,由政策试点和商业场景共同驱动。
(5)光模块:速率迭代加速,硅光与薄膜铌酸锂方案并行新技术/新产业:数通光模块速率正从400G/800G向1.6T、3.2T快速迭代。硅光子技术凭借集成度和成本优势,在数通及相干领域占比提升。薄膜铌酸锂等新材料因优异性能,成为应对1.6T以上速率挑战的重要技术路径。LPO技术通过移除DSP芯片来降低功耗和延迟。
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增长引擎完全转向由北美及中国云巨头主导的AI算力投资。竞争格局高度集中,与头部云厂商深度绑定的供应商占据主要份额。技术路线选择(如硅光vs.磷化铟)不仅由性能决定,也受供应链生态和历史路径影响。
(6)光放大器与子系统:面向算力网络的高性能与集成化创新
新技术/新产业:光放大器向扩展波段(如C+L)、更高输出功率及集成化发展,以支持骨干网扩容和DCI需求。光传输子系统(如盒式波分、ROADM)向更紧凑、更高密度和灵活调度演进。用于AI集群的光路交换(OCS)市场开始兴起。
新业态/新模式:传统电信市场投资平稳,增长主要来自算力网络带来的升级需求,如“东数西算”拉动的骨干网放大器、DCI拉动的盒式波分设备。在电力等专网市场,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高度定制化产品依托重大工程存在持续需求。子系统市场呈现高度细分和专业化的特点。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面对全球电信市场持续调整、需求放缓,而AI算力爆发驱动数通市场井喷式增长的“冷暖”格局,公司果断推进战略转型,从“以电信为核心”全面转向“电信与数通并重,全球化出击”。全年经营呈现出清晰的“新旧动能转换”态势:传统业务虽阶段性承压,但以数通为代表的新兴业务增长强劲;战略投入的持续加码,为公司下一阶段的平台化跃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33,791.45千元,同比增长10.99%,净利润71,555.91千元,同比下降28.77%。
业绩变化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传统电信市场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采取策略性定价以稳固市场份额,导致该业务利润空间收窄;二是公司持续加大战略投入,包括高强度研发、DCI及高速光模块新产能建设、泰国基地全球化布局等,刚性支出短期内对盈利形成压力。
从季度趋势看,经营呈现逐季改善态势,第四季度收入及净利润同比、环比均实现较好增长。这表明,尽管新兴数通业务尚未完全覆盖传统业务收缩及战略投入带来的阶段性影响,但转型动能正加速释放。
当前公司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全球化产能布局和人才体系建设,我们在核心技术突破、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穿越周期、迈向高质量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1、技术突破驱动产品矩阵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达110,288.91千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为11.81%,技术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夯实。在高端光模块领域,400G相干模块完成小批量试产;800G相干模块器件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并实现订单交付。400G/800G数通模块完成迭代并获客户小批量订单;1.6T数通模块完成EML、硅光、TFLN三种技术方案的产品开发。50GPON
产品完成客户认证并获得小批量订单。可调/密波光模块完成开发送样,并获小批量订单。公司高端光模块形成了覆盖当前主流需求,并前瞻下一代的完整产品矩阵,实现全场景技术覆盖;
光放大器技术持续引领行业,L++放大器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C+L无带隙SOA单通道放大器实现批量出货,面向传输与数据领域的多形态插拔放大器产品已完成多样化封装布局,空芯光纤专用C/L波段多波长放大器(输出功率>2W)在新兴应用场景中率先实现市场切入;光传输子系统产品迭代全面提速,400G/600GDCI板卡批量交付,并配合客户完成C6T+L6T系统部署;800G板卡完成样品开发及验证;1.6T板卡开始预研。32x32硅基光波导OCS获海外样品订单,新一代64x64OCS持续开发中;面向50GPON系统的PON产品子系统,完成样品验证及小批量交付。
公司三大产品线全面升级,产品矩阵已全面覆盖电信传输网络、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算力集群光互联光连接等核心场景,持续强化公司在全球光传输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全球布局深化拓展
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与全球布局优化,形成电信与数通协同发展、国内外市场相互促进的经营格局。
业务布局方面,电信业务稳固基本盘,同时加快在下一代50GPON等领域的布局;数通业务作为核心增长引擎持续放量,DCI领域营收贡献显著提升,产品已全面覆盖数据中心间互联、数据中心内光互连、算力集群间及集群内互联等高增长场景,在高速互联互通领域保持技术领先。
市场拓展方面,国内市场深度参与国家骨干网及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商、重点行业客户保持稳固合作;海外市场成效显著,收入占比稳步提升,北美市场已正式获得数据中心互联产品订单并启动交付,泰国生产基地按计划推进建设,日韩市场本地化运营能力持续增强。
上述系统性布局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把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提供了有力支撑。
3、治理体系稳步完善,人才与激励协同并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依法取消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进一步优化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正式启动新加坡二次上市工作,旨在优化国际化资本结构,并进一步接轨全球领先的公司治理标准。上述举措将助力公司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治理体系,为全球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着力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2025年研发团队规模较上年扩大
14.65%,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1项,核心人才结构持续优化。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长效激励机制建设,顺利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覆盖管理层及核心骨干322人,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2.4656万股,实现人才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的深度绑定。通过完善研发管理体系与创新激励机制,公司形成了“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为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可持续的人才支撑与制度保障。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1.1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是光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研发体系建设。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10余项,“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超长跨距光传输系统五阶非线性和四阶色散智能补偿技术及其应用”荣获江苏信息通信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起草的《40Gbit/s/100Gbit/s强度调制可插拔光收发合一模块》等8项行业标准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布的科学技术一等奖。研发团队中,李现勤博士主持起草了《YD/T3025-2016小型化掺铒光纤放大器》国家通信行业标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取得18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135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74项、商标19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技术标准42项。
1.2可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拥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完善的研发架构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
2、产品结构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电子器件产品在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和实施场景等方面有诸多差异化需求,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发掘更多市场需求。公司经过持续的研究开发、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在内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各类产品技术之间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产生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骨干网、承载网、接入网、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重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深耕现有客户资源,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制造工艺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年的生产实践,逐步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到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公司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
|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先进性 |
| 1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 2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 4 | 光放大器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理念,为光放大器产品生产,设计通用的工装夹具、自动测试系统以及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
4、客户资源优势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产品和研发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重视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客户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坚持贴近客户、服务客户、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公司与众多客户的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客户分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和专网等多个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国家电网、烽火通信、中国联通、诺基亚及ECI等优质客户。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与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 1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 2 | 高频电路板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为公司的高速光收发模组研发带来了强劲的支撑,依照该电路板设计技术,即可实现高频信号的高频阻抗配合,实现良好的信号完整性,从而成功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性能。 |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长距离传输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依托于自主研发的半导体光放大器自动控制技术和软件自动补偿算法,在满足符合技术标准的高精度光功率监控 |
| 技术 | 的前提下,成功突破了100Gbps光信号在中距40公里和长距80公里的稳定传输,达到了国家“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列出的5G新基建所需的长距离传输需求。 | ||
| 4 | 高频仿真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是结合光收发模块射频开发实践而形成的自有的先进高频仿真技术。该技术的核心包括仿真建模规范、模型等效简化方法、射频传输线优化方法以及基于脚本的参数自动优化算法等,可实现设计前期射频传输线的简单、快速、准确的建模,缩短射频仿真周期,加快产品开发进度。 |
| 5 | 高频结构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主要用于100G、200G、400G等光收发模块,用于满足高频电磁干扰要求、电磁辐射要求、高速光收发模组散热的结构设计要求。该技术采用多层防护的模式,使用军品级导电胶水,在恒温恒湿的万级净化环境中通过精密点胶机严格控制胶量、固化时间,达到理想的截面形状和压缩率,从而达到可靠的导电连续性,最终实现有效的电磁屏蔽和衰减。 |
| 6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 7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 8 | 增益平坦滤波器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光源调节技术,在光放大器的中间级调整光源光谱,使光放大器总体增益平坦。通过总体增益谱的反馈控制,实现插损和谱线的精确调节,从而精确设计GFF谱线,实现大带宽内的1dB以内的平坦度要求。此方法相较于传统技术在输出端设计GFF更加准确,不涉及二次补偿光谱烧孔效应,技术领先。 |
| 9 | 小型化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小器件、定制化的合成器件,小弯曲半径光纤,可靠的盘纤工艺,以及紧凑型的电路设计,实现单波或窄带10dBm左右功率输出,增益10~20dB。带电模块尺寸小于45*15.5*9mm,纯光模块小于35*15*5.5mm。 |
| 10 | 光放大器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电路上利用多种自动控制手段,实现带ASE补偿的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功率控制、自动电流控制、自动温度控制等,控制精度+/-0.2dB;多种控制模式可以切换,实现上下电、上下波的瞬态控制等。本技术与其他复杂的控制技术相比,性价比较高,是经过批量产品验证的可靠技术。 |
| 11 | 半导体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系统实验,调整半导体光放大器输入输出功率以及增益特性,使SOA工作在线性区,系统可以无误码传输。经过优化的半导体光放大系统,在不同控制模式下,实现OBand多波线性放大,主要应用于100G及以上长距离传输,弥补了OBand高速率、长距离传输的技术短板。通过载流子寿命优化设计,实现高功率宽谱SOA,主要应用于C++Band、L++Band、C+LBand单波和多波放大,应用与ROADM和相干传输系统中。 |
| 12 | 热插拔光放大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XFP、QSFP、CFP2、OSFP等封装形式,参考光 |
| 器技术 | 收发模块控制协议,实现了光放大器的热插拔功能。该技术可以实现单波、多波甚至VGA光放大,单波功率较低,一般在10dBm左右;多波VGA增益可调10dB,功率可达20dBm以上。该技术有效推动了光放大器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进程,节省了用户的系统开发成本,利于现场维护,深受市场欢迎。 | ||
| 13 | 阵列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或者独立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独立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5dB增益,输出20dBm以上,主要应用于全光网、ROADM系统中。 |
| 14 | 拉曼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光纤的受激拉曼散射原理,实现光信号的前置或后置拉曼放大。后置拉曼可实现10~30dB左右增益多波放大,增益平坦<=1.5dB,噪声<=0dB。拉曼光放大器包括1阶、2阶、高阶以及混合拉曼等类型,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系统,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 15 | 低噪声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内部光开关,把大增益范围进行分段,分段后的小增益范围通过光开关切换,可以降低小增益时内部VOA的插损,有效降低小增益时的噪声。另外,也可以通过控制中间接入损耗和波长的关系,减少WDL效应,有效减小低增益时的噪声。上述设计可以降低噪声0.5~2dB以上,提高了系统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 16 | 增益可调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优化了光放大器光路设计,采用可调衰减器补偿全程增益,结合增益平坦技术,可以实现增益调节范围10~20dB左右,增益平坦度小于1dB,功率输出大于20dBm。基于本技术的光放大器产品兼容多种固定增益产品,适用场景广泛,性价比高。 |
| 17 | 高功率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多模泵浦、铒镱共掺技术实现高功率光放大,具备泵浦冗余、多光口输出、自动功率控制等功能,总体输出功率可以达到30~37dBm,适用于有线电视光网络和空芯光纤传输,技术处于业内一流水平。 |
| 18 | ASE光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掺铒光纤不同的光路结构,开发出Cband、C+LBand宽带ASE光源产品,该类型产品功率谱稳定性可达到常温下+/-0.02dB/8h,另外,利用SOA技术,开发可插拔C++Band和L++BandASE光源,广泛应用于高速传输统中。 |
| 19 | 数字控制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数字控制方式,通过高速采样及自动反馈控制,优化控制算法,实现光放大器的数字式控制、多种工作模式、瞬态控制等功能。该技术输出功率20dBm以上,典型情况下瞬态小于+/-1dB,主要应用于单波、多波光放大器产品。 |
| 20 | 无源模块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放大器的光路和控制技术,集成了分光器、WDM、光开关、VOA、Mux/Demux等,开发出特定功能的无源模块,在光通信系统中应用广泛。 |
| 21 | 扩展波段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掺杂光纤、拉曼、半导体技术,实现L++扩展波段EDFA,L++扩展波段SOA放大器。L++EDFA输出功率高达27dBm,L++SOA应用于单波及多波放大。L++扩展波段放大器,主要应用于400Gbps长距离干线网。 |
| 22 | 光传输子系统框架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应用于1U、2U、3U、5U、10U等19/21英寸机框式光传输子系统设备平台,设计布局合理,符合绿色节能设计原则,业务单板速率兼容10G-400G,能够实现完整的光传输系统功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5G前传子系统、DCI传输系统、接入型OTN、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 |
| 场景。 | |||
| 23 | 超强编码纠错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针对超长距离的特殊性及系统指标的必要性,采用带外EFEC编码纠错,提升系统OSNR容限10dB左右,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达40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 24 | 受激布里渊散射抑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对发送端光信号加载特定调制信号的方法,提高非线性阈值,抑制SBS效应,可显著提高系统发送端光功率,单波发送光功率最高达到22dBm以上,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25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 25 | 长距离5G前传传输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对光模块发端光谱优化处理、对系统进行非对称色散及非对称合解波优化设计等,使得系统性能和各波长传纤损耗、色散代价自动配对优化,提高了系统的色散容限、光功率容限和非线性容限。该技术可大大增加BBU站点的覆盖范围,降低5G建设成本,是长距离5G前传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 26 | 高速率波分传输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电混合集成、高阶算法、阵列放大等核心技术,创新开发出低成本、高速率、大容量波分传输系统,覆盖CBand和OBand波段,可实现对相干传输技术的部分兼容和替代。 |
| 27 | 全波段分组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纤传输可用光谱,包括O、C、S、E、C、L波段,采用光电混合集成、全波段阵列式半导体放大、分组集成等核心技术,创造性提出全波段分组集成光传输系统,可实现240波,单波25~200G波分,80~120km距离,可广泛应用于城域网、DCI系统。 |
| 28 | 分光放大器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同时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0dB增益,主要应用于CBand的40G、100G光传输系统的分光放大。 |
| 29 | 数据链路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光放大器、分光器、智能控制器件配合设计,对现网OBand100G光信号进行分光、放大、复制、关断,以便于后端设备进行分析处理及其安全保护,具备噪声指数低、增益平坦、饱和输出功率高等技术特点。该技术主要应用于OBand的40G、100G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
| 30 | 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采用超窄线宽脉冲光源作为探测光源,具有主动波长温度调谐控制和频率可调制的特点,能够实现极窄线宽和高功率输出。采用该技术的光纤传感系统,探测精度及准确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用于实现地埋光缆防外破监控、光缆路由标定、光缆识别等功能。 |
| 31 | 小信号分辨率特征提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从信号的幅值角度出发,基于直方图统计方法,提取短时主冲击强度分辨特征,最终实现信号的精细化分析,能够提高信号识别准确率,减少误报率。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 |
| 32 | 自动化生产测试平台的设计制造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是公司基于产品特点,结合自身技术能力,针对性自主开发的全套生产制造和测试平台。该技术包含生产信息流管理、部分生产测试设备制造、主要设备共享、自动化硬件框架建设、自动化软件平台开发以及OXC(光交叉连接)等特殊专用设备的开发,实现了制造信息化、流程化、模块化、自动化,提升了设备利用率,提高了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未发生不利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7 | 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ZXWM-M900)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度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取得18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135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74项、商标19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0 | 11 | 105 | 48 |
| 实用新型专利 | 24 | 18 | 172 | 135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5 | 5 |
| 软件著作权 | 20 | 20 | 74 | 74 |
| 其他 | 0 | 0 | 37 | 19 |
| 合计 | 64 | 49 | 393 | 281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0,288.91 | 103,533.82 | 6.52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0,288.91 | 103,533.82 | 6.5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81 | 12.31 | 减少0.5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传输网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100,000.00 | 21,270.77 | 115,867.37 | 目前800G(4x200G)中长距产品已经完成产品开发,填补市场空白。该产品是铌酸锂技术在客户侧光模块的首次商用落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性能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完成开发25G的可调光收发模块开发,该产品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 开发面向传输网络的非相干技术光收发模块,形成以DML激光器件、EML激光器器件、可调激光器器件以及CW+铌酸锂调制器器件为主的梯次配置技术平台,支撑从低速到高速,从短距到长距的各类产品开发。 | 在传输技术平台中,高带宽调制器技术是支撑未来产品开发的重要基石,薄膜铌酸锂技术的产品化属于全球领先技术。使用非外腔调制技术的可调激光器同样处于全球领先水平,与铌酸锂技术的结合有效的填补的25G、50G以及未来100G的可调激光器技术的空白。 | 应用于城域网、无线前传网络等通信网络 |
| 2 | 算力和数据中心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150,000.00 | 16,970.94 | 41,726.94 | 初步完成硅光技术平台的搭建,完成800G和1.6T基于硅光芯片的光收发模块开发,正在推向量产 | 开发面向未来的基于硅光芯片和铌酸锂芯片的高速调制器的产品平台,支撑算力和数据中心网络内部光收发模块的应用。具体包含1.6T,3.2T,12.8T等可插拔光收发模块需求,以及CPO/NPO等超高速光收发解决方案。 | 铌酸锂平台和硅光设计平台的开发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产品向3.2T以及更高速率发展的基石,技术涉及芯片设计、芯片封装、芯片耦合、异质结集成技术、晶圆级工艺技术等高技术、高难度技术,上述综合技术的有效堆叠,将形成高技术壁垒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已经完成开发的基于硅光技术的单通道200G的1.6T光收发模块处于全球领先技术水平,其性能和功 | 应用于算力和数据中心内部 |
| 耗100%达到设计要求。 | ||||||||
| 3 | DCI设备的研究开发 | 60,000.00 | 14,654.05 | 52,141.25 | 目前400G/600GDCI已批量交付,800GDCI完成样品开发及验证 | 面向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应用开发低成本、低功耗、大带宽、高集成、模块化、易扩展、光电解耦的新型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同时满足城域组网需求。 | 目前公司DCI产品可实现低成本非相干替代,技术和成本均领先于行业。同步迭代开发满足城域组网场景的下一代产品。 | 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之间互联互通、城域组网 |
| 4 | OCS光交换技术的研究开发 | 50,000.00 | 8,745.84 | 8,745.84 | 32x32OCS已获样品订单,64x64OCS持续开发中 | 面向算力和数据中心互联及端口交换。最终实现128端口、256端口以及可堆叠配置的低时延低功耗光交换设备。 | 硅基光波导+阵列光光大方案,低时延低功耗,亚毫秒级业务重构时间,全球领先。 | 应用于算力和数据中心互联 |
| 5 | 骨干网相干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100,000.00 | 8,380.21 | 48,070.41 | 目前完成400GCFP2DCO以及400GQSFP-DD的相干光模块的研发工作,并已经推向量产 | 开发面向未来的长距离、大容量的相干模块,搭建基于相干可调光源、相干发射器和相干接收机的相干技术开发平台,有效支撑400G、800G和1.6T等可预期技术路径的相干光收发模块的开发,同时为未来基于相干技术的组件化/芯片化堆叠技术做有效的技术沉淀。 | 相干技术是光收发模块领域中技术高峰,其相干算法、调制技术、可调窄线宽光源技术、相干接收技术等每一个领域均属具有极高技术难度的领域,涉及激光器的外腔调制技术、硅光芯片设计技术、调制器技术等核心技术,相关技术的整合在业界处于全球技术顶流的位置。目前已经完成开发的400G相干模块以及可调窄线宽技术均达到了全球一流水平。 | 应用于骨干网、城域网、数据中心互联 |
| 6 | 接入网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30,000.00 | 7,130.30 | 22,945.00 | 已经完成最新50GPON产品开发,正推向小批量 | 开发高速接入网技术平台,支撑基于50GPON的各类产品开发,基于铌酸锂技术,为下一代 | 50G接入网产品由于其兼容速率多,收发一体化小型化光器件设计,链路预算余量小、时序要求负责等要 | 应用于宽带接入领域,应用广 |
| 接入网技术打造可靠的技术平台。 | 求,造成了极高的产品开发技术难度,另外,创造性的引入铌酸锂的技术平台对于接入网产品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可有效提升传输能力,提高链路余量,为更高速率接入网产品打下基础。 | 泛 | ||||||
| 7 | 高功率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研发 | 15,000.00 | 6,483.00 | 6,483.00 | 完成样品,已经给客户送样测试 | 面向空芯光纤应用,CBand,LBand2W以上多波可调增益光放大器,完成样品。 | 目前国内首家完成2W以上增益可调C,LBand光放大器,业内领先水平。 | 空芯光纤放大器,空间光通讯等 |
| 8 | 宽谱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40,000.00 | 5,646.60 | 36,644.40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完成多款C++、L++光放大器,完成多波段DOA光放大器研发,形成批量生产。 | 已完成多款C++、L++系列光放大器转产,技术水平业内领先。完成多波段DOA光放大器,C+L,Oband等DOA光放大器,已经批量出货。 | 应用于新一代骨干网络通信传输 |
| 9 | 小型化、可插拔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40,000.00 | 5,552.22 | 33,791.92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小型化光放大器平台技术,应用于DCO相干模块的小型化光放大器,以及QSFP、CFP2、CFP等可插拔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 | 目前产品可单波或者多波放大,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小型放大器应用在相干模块中,可插拔模块应用于城域网和数据中心互联领域 |
| 10 | 长距离光传输子系统应用研究开发 | 20,000.00 | 5,099.53 | 18,768.73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电力传输等需跨沙漠、跨无人区、跨山脉的应用场景实现超长距无中继光传输,最远无 | 传输距离450km以上的产品小批量生产,支持200G的产品同步研发中,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国家电网等行业 |
| 中继传输距离达到400km以上。 | ||||||||
| 11 | 无源模块系列产品的应用研究开发 | 25,000.00 | 3,937.47 | 21,966.57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分光监控、高密度连接、光背板、光开关等系列产品,形成批量生产。 | 分光监控模块、高密度连接产品、光背板、光开关等系列产品,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主要应用于新一代光交叉互联(OXC)系统中的光线路板和支路板中 |
| 12 | 可调增益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18,000.00 | 3,828.36 | 13,658.76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进一步提升性能,多款放大器已经通过客户测试,完成转产,进入批量阶段。 | 目前已实现15dB左右的增益范围可调,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应用于骨干网 |
| 13 | 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应用研究开发 | 20,000.00 | 2,589.62 | 17,614.82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基于现有产品迭代开发更高集成度、更高速率、统一网管的新一代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产品。 | 目前400G产品已完成样品验证,处于小批量阶段;智能分光和三合一高集成产品处于批量阶段,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网络安全领域,需求旺盛和市场前景广阔 |
| 合计 | / | 668,000.00 | 110,288.91 | 438,425.01 | / | / | / | / |
情况说明
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27 | 198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7.92 | 25.13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1,497.76 | 43,717.71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37.32 | 240.2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2 |
| 硕士研究生 | 58 |
| 本科 | 126 |
| 专科 | 27 |
| 高中及以下 | 14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6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1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光电子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依赖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创新,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保护不利或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导致关键技术
外泄、被盗用或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发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泵浦激光器、通用芯片等主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采购,海外厂商在相关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核心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销售规模,给予客户一定的货款结算周期。2025年12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47,308.80千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224,782.07千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1.58%。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余额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2025年12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45,464.00千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4.93%,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光通信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光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融资、技术研发、进出口、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扶持行业内企业发展,为光通信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近年来充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所带来的良好市场环境,若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年来,光通信产业的市场关注度持续提升,大量企业涌入这一赛道,导致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价格承压明显。头部企业通过技术壁垒和供应链整合持续扩大优势,而中小厂商面临研发投入不足、成本管控薄弱的挑战,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压。同时,国际巨头加速布局亚太市场,本土企业需应对技术专利竞争和全球化供应链的双重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采取增加关税或扩大加税清单等限制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公司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海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海外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海外设有子公司,公司海外业务受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许可、货币汇率波动及公司整体管控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经营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791.45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55.91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77.39千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3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19.38千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933,791.45 | 841,304.70 | 10.99 |
| 营业成本 | 676,481.80 | 581,322.11 | 16.37 |
| 销售费用 | 47,854.60 | 40,827.82 | 17.21 |
| 管理费用 | 35,532.48 | 34,138.60 | 4.08 |
| 财务费用 | 56.42 | 1,642.09 | -96.56 |
| 研发费用 | 110,288.91 | 103,533.82 | 6.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23.11 | 211,092.36 | -75.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59.41 | -159,936.60 | 80.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3.79 | -104,184.70 | 68.95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益影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导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791.45千元,同比增长10.99%,营业成本676,481.80千元,同比增长16.37%。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19,766.87千元,同比增长11.17%,主营业务成本667,177.90千元,同比增长16.37%。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919,766.87 | 667,177.90 | 27.46 | 11.17 | 16.37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 合计 | 919,766.87 | 667,177.90 | 27.46 | 11.17 | 16.37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传输类 | 638,044.21 | 452,834.40 | 29.03 | -11.84 | -6.81 | 减少3.83个百分点 |
| 接入和数据类 | 281,722.66 | 214,343.50 | 23.92 | 180.55 | 150.39 | 增加9.16个百分点 |
| 合计 | 919,766.87 | 667,177.90 | 27.46 | 11.17 | 16.37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762,418.96 | 563,597.13 | 26.08 | 8.79 | 16.22 | 减少4.73个百分点 |
| 境外 | 157,347.91 | 103,580.76 | 34.17 | 24.35 | 17.15 | 增加4.04个百分点 |
| 合计 | 919,766.87 | 667,177.90 | 27.46 | 11.17 | 16.37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893,691.73 | 650,726.04 | 27.19 | 12.32 | 18.15 | 减少3.59个 |
| 百分点 | ||||||
| 经销 | 26,075.15 | 16,451.86 | 36.91 | -17.76 | -27.06 | 增加8.04个百分点 |
| 合计 | 919,766.87 | 667,177.90 | 27.46 | 11.17 | 16.37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传输类 | 支/套 | 1,978,799 | 1,700,417 | 482,538 | 8.83 | 8.53 | 107.39 |
| 接入和数据类 | 支/套 | 310,543 | 312,494 | 22,543 | -28.03 | -27.17 | 21.1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传输类产品库存量大幅增长107.39%,主要是低速模块库存大幅增长,该产品单价和价值量低,数量大,对库存量影响较大。
接入和数据类产品生产量和销售量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客户结构变化,导致接入类光器件生产和销售大幅减少,该产品单价和价值量低,数量大,对生产量、销量和库存量影响较大。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667,177.90 | 100.00 | 573,336.15 | 100.00 | 16.37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传输类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452,834.40 | 67.87 | 485,913.13 | 84.75 | -6.81 | |
| 接入和数据类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214,343.50 | 32.13 | 85,603.28 | 14.93 | 150.39 | |
| 其他 |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 | - | 1,819.75 | 0.32 | -10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接入和数据类本期成本大幅增长150.39%,主要系收入增长180.55%导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2025年6月4日ACTTECHNOLOGYSGPTE.LTD.在日本成立了全资子公司TaclinkJapan株式会社,注册资本20,000千日元。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1,910.10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9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356,706.28 | 38.20 | 否 |
| 2 | 第二名 | 82,813.64 | 8.87 | 否 |
| 3 | 第三名 | 33,200.08 | 3.56 | 否 |
| 4 | 第四名 | 32,910.45 | 3.52 | 否 |
| 5 | 第五名 | 26,279.65 | 2.81 | 否 |
| 合计 | / | 531,910.10 | 56.9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其中客户一、客户二和客户三均为上年同期前五名客户,客户四和客户五为新进入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6,408.46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5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0,507.57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109,544.14 | 14.08 | 否 |
| 2 | 第二名 | 32,201.71 | 4.14 | 否 |
| 3 | 第三名 | 22,450.04 | 2.89 | 否 |
| 4 | 第四名 | 21,705.00 | 2.79 | 否 |
| 5 | 第五名 | 20,507.57 | 2.64 | 是 |
| 合计 | / | 206,408.46 | 26.5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其中供应商一、供应商二和供应商四为上年同期前五名供应商,供应商三和供应商五为新进入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 销售费用 | 47,854.60 | 40,827.82 | 17.21 | |
| 管理费用 | 35,532.48 | 34,138.60 | 4.08 | |
| 财务费用 | 56.42 | 1,642.09 | -96.56 | 主要系汇兑损益影响导致 |
| 研发费用 | 110,288.91 | 103,533.82 | 6.52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23.11 | 211,092.36 | -75.40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59.41 | -159,936.60 | 80.52 | 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导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3.79 | -104,184.70 | 68.95 | 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导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034,442.37 | 36.26 | 1,047,608.33 | 39.98 | -1.26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948.97 | 3.19 | 260,825.07 | 9.95 | -65.13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使用资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结算周期差异所致 |
| 应收票据 | 224,782.07 | 7.88 | 279,429.97 | 10.66 | -19.56 | / |
| 应收账款 | 247,308.80 | 8.67 | 222,248.04 | 8.48 | 11.28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351.69 | 0.64 | 12,702.46 | 0.48 | 44.47 | 客户回款中符合“6+9”银行开具的票据增加所致 |
| 存货 | 545,464.00 | 19.12 | 354,061.55 | 13.51 | 54.06 | 主要系公司为切入数通市场战略备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241.53 | 0.74 | 2,497.30 | 0.10 | 750.58 | 主要系预付新加坡上市中介费用及增值税留底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5,552.23 | 4.05 | 76,597.30 | 2.92 | 50.86 | 主要系增加投资所致 |
| 固定资产 | 303,337.92 | 10.63 | 260,499.63 | 9.94 | 16.44 | / |
| 在建工程 | 182,649.98 | 6.40 | 57,278.87 | 2.19 | 218.88 | 主要系新厂房建设及装修增加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894.31 | 0.07 | 3,030.90 | 0.12 | -37.50 | 主要系租赁期减少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54.56 | 0.33 | - | - | 100.00 | 主要系老厂房内部改造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621.80 | 1.35 | 22,169.59 | 0.85 | 74.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02.20 | 0.16 | 5,938.87 | 0.23 | -22.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减少 |
| 所致 | ||||||
| 应付票据 | 132,419.57 | 4.64 | 95,014.51 | 3.63 | 39.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333,765.55 | 11.70 | 200,958.97 | 7.67 | 66.09 | 主要系采购额上升,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4,420.54 | 0.15 | 9,944.76 | 0.38 | -55.55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21 | 0.01 | 1,107.42 | 0.04 | -85.9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到期的背书票据减少所致 |
| 租赁负债 | 592.07 | 0.02 | 1,742.71 | 0.07 | -66.03 | 主要系租赁期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385,358.68(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5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6,071.53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 合计 | 6,071.53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8,000.00 | 24,000.00 | -66.67% |
注:2025年9月1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000.00千元认购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92.90千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825.07 | 948.97 | - | - | 3,700,667.00 | 3,871,492.07 | 90,948.9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702.46 | 5,649.23 | 18,351.6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 | 1,445.85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597.30 | 14,366.96 | 24,587.97 | 115,552.23 | ||||
| 合计 | 351,570.68 | 15,315.93 | - | - | 3,725,254.97 | 3,871,492.07 | 5,649.23 | 226,298.7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15日 |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加强产业链合作 | 60,000.00 | 0.00 | 6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股权投资 | 14,366.96 | 14,366.96 |
| 合计 | / | / | 60,000.00 | 0.00 | 60,000.00 | / | 100.00 | / | / | / | / | 14,366.96 | 14,366.96 |
注:上述报告期利润影响金额和累计利润影响金额未考虑所得税费用。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通信产品研发 | 5,000千人民币 | 39,015.19 | 31,128.56 | 33,230.13 | -20,067.38 | -20,001.98 |
| TaclinkGermanyGmbH | 子公司 | 销售及市场技术支持 | 25千欧元 | 186.25 | -18.68 | 8,411.43 | 6,361.70 | 6,361.70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子公司 | 光通信产品制造 | 570,606.90千泰铢 | 217,524.80 | 151,979.07 | 52,591.76 | 986.35 | 379.72 |
| ACTTECHNOLOGYSGPTE.LTD. | 子公司 | 海外管理平台 | 3,000千美元 | 167,431.44 | 103,133.57 | 15,041.17 | -1,763.51 | -1,764.24 |
| ACTTechOntarioCo.,Ltd. | 子公司 | 研发及市场技术支持 | 100千美元 | 216.19 | 216.19 | 0 | -494.96 | -494.96 |
| TaclinkJapan株式会社 | 子公司 | 光通信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维护及售后 | 20,000千日元 | 0 | 0 | 0 | 0 | 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TaclinkJapan株式会社 | 出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光通信行业正处于由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共振驱动的关键发展时期。作为信息基础设施的核心支撑,行业正加速从传统电信传输向智能算力承载的战略转型。
(1)行业竞争格局呈现结构化特征当前全球市场已形成差异化竞争态势。在电信传输领域,头部系统设备商凭借完整的解决方案能力占据主导地位;在高速数据通信领域,专业光模块供应商通过与云服务巨头深度协同,在800G等前沿技术产品上构建了显著优势;同时,一批在特定元器件或细分市场具备技术专长的企业亦保持稳健发展。整体而言,供应链的安全可控与核心技术的自主能力已成为衡量企业长期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2)技术演进路径明确,产业升级持续加速行业技术发展正沿着两条清晰的主线推进:一方面,可插拔光模块正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并衍生出LPO等优化功耗的创新方案;另一方面,以共封装光学(CPO)为代表的集成化架构已进入产业化前期,预计将在未来3-5年逐步实现规模应用。与此同时,硅基光电子等技术平台的成熟,正推动行业向更高集成度、更低成本的方向发展。技术突破的重点已从单纯的带宽提升,转向对算力集群整体效能与运营成本的全方位优化。
(3)市场需求双轮驱动,算力网络成为新增长引擎传统电信网络建设需求保持稳定,聚焦于网络升级与体验优化。而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正驱动算力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与互联需求激增,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这不仅体现在数据中心内部互联带宽的快速提升,也催生了数据中心间乃至区域算力骨干网络的新一轮投资需求。
(4)供应链体系面临重构,自主可控成为战略共识全球产业链布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主要经济体均着力构建更具韧性的本土供应链体系。在这一背景下,高端光芯片、电芯片等关键元器件的研发与制造能力,已从产业协同议题上升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战略优先事项。持续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与供应链安全建设,已成为行业参与者的共同选择。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为实现从行业领导者向产业定义者的跨越,公司确立了以“强化一个根基、锚定三大赛道、开拓全球市场”为核心的发展战略。
1、强化根基:深化全链条垂直整合能力公司长期竞争力的根基在于“芯片设计—工艺创新—子系统集成”全链条的技术掌控与精准管理。未来,公司将系统性地升级这一根基:(1)芯片层:持续投入关键芯片的自主设计与迭代,巩固产品性能与成本优势的源头。(2)工艺层:深化上下游工艺整合创新,为产品实现高集成度与更高可靠性奠定基石。(3)系统层:推动业务从卓越器件供应商向高价值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升级,以提升客户粘性与盈利水平。
2、锚定赛道:聚焦三大高确定性增长领域公司将战略资源集中配置以下高增长领域,以实现技术优势向市场领导力的转化:(1)AI算力集群:为全球大型智算中心提供高速光互联(如800G/1.6T光模块)及下一代光交换核心产品。(2)数据中心互联:为全球云服务巨头提供基于长距与相干技术的高性价比、低功耗互联解决方案。(3)下一代通信网络:深度参与全球5G-A/6G及算力骨干网建设,将高可靠技术拓展至更广泛的基础设施场景。
3、开拓市场:系统性推进全球化运营公司将分步实施全球化战略:(1)制造全球化:以泰国生产基地为支点,构建更具韧性、贴近国际客户的供应链体系。(2)研发全球化:积极与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及客户建立联合创新机制,确保技术路线与国际前沿同步。(3)合作全球化:与全球行业领袖深化协同创新,从满足需求转向共同定义下一代产品与技术标准。
未来,公司不仅致力于营收与市场份额实现跨越式增长,更致力于在关键领域成为客户首选的战略合作伙伴,最终成长为能够定义全球光通信产业未来的核心力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6年是公司把握全球算力网络建设与光通信技术代际升级的关键窗口期。为驱动新一轮高质量增长,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全面审视宏观环境、产业趋势与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年度经营计划:
1、研发与产品计划:聚焦战略投入,驱动技术成果转化
在研发与产品布局上,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驱动战略,确保研发投入强度与营收增长目标相匹配,为长期创新提供持续动能。研发资源将战略性聚焦于三大核心领域:一是AI算力集群光互连,围绕1.6T/3.2T高速率光模块及硅基OCS光交换产品,持续推动技术迭代与客户验证,巩固在高速互联领域的技术领先性;二是数据中心互联(DCI),依托公司在长距离传输领域的技术积淀,加快下一代DCI系统及相干光模块的产品化进程,满足分布式算力集群的互联需求;三是下一代通信网络,布局50GPON、5G-A/6G前传及骨干网升级等方向,确保传统优势业务的技术代际衔接。
在产品落地层面,公司将重点推进三大方向:一是加速1.6T高速率光模块的客户导入与规模化上量,依托EML、硅光及薄膜铌酸锂三条技术路线,确保在窗口期内实现批量交付;二是推动DCI产品在北美及国内头部云厂商的持续突破,扩大订单规模,巩固市场地位;三是加快OCS产品的技术迭代,完成64×64维度产品送测,为后续商业化积累先发优势。
2、市场与销售计划:深化全球布局,实现结构性突破
在业务布局上,公司将在持续深耕传统优势市场、巩固电信业务基本盘的基础上,将战略性资源集中投向高增长、高附加值的细分赛道。数通业务作为核心增长引擎,将聚焦AI算力、数据中心互联(DCI)及算力集群光互连等关键领域,依托公司在高速率光模块、DCI系统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快推进1.6T产品的市场导入与规模化上量。
在市场拓展上,公司将强化全球营销网络建设,深化与北美云厂商、头部互联网公司及全球一流设备商的战略协同,以联合研发、早期技术对接等方式深度嵌入客户产品迭代链条,力争在
重点客户供应链中实现从“突破”到“主力供应商”的跨越。同时,依托新加坡上市平台的资本赋能与泰国产能的本地化支撑,持续提升海外市场响应速度与交付能力,推动海外收入占比稳步提升。
3、运营与产能计划:构建韧性体系,提升综合效能为实现全球战略目标,公司将着力构建高效、韧性的运营与交付体系。一方面,加快推进海外产能建设与运营提效。泰国生产基地将按计划完成产能爬坡并实现稳定运营,与国内产能形成高效协同,构建灵活、抗风险的全球化供应网络。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内部管理与流程优化。通过推进数字化升级、实施严格的端到端成本管控及完善全流程质量体系,全面提升运营效率、资产周转率与整体盈利能力。
4、公司治理与支撑计划:强化风险管控,保障战略落地健全的治理与有效的风险控制是公司行稳致远的基石。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持续完善与全球化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强化战略协同、内部审计及全面风险管理职能,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执行力。
2026年,公司将全力推进新加坡二次上市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接轨国际资本市场规则与全球领先的公司治理标准。通过搭建国际化资本平台,公司将持续优化股权结构与融资体系,增强跨境资本运作能力,同时以更高标准的合规要求推动治理体系持续升级。
上述举措将为公司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治理架构,为全球化战略的深入推进及长期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推动治理体系优化与完善。公司全面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该架构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与独立意见,有力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审议效率。公司已构建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涵盖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其中,独立董事与董事会秘书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确保公司治理始终在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框架内规范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4次。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合法合规。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渠建平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渠建平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能力与突出的国际化运营专长,对全球光通信产业的演进方向与公司的战略发展路径,拥有深刻的洞察和清晰的规划。由渠建平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助于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与经营层的具体执行高效衔接,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决策与运营效率,确保公司战略意图得到精准落地。同时在公司处于战略转型与关键市场拓展的阶段,由其兼任核心管理职务,有助于凝聚核心团队共识,保持经营团队的稳定性与执行力,确保公司在复杂环境中能够快速响应、稳健运营。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职务之便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治理机制:(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2)强化内部控制与授权管理:公司制定了明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进行清晰界定。重大事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须严格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杜绝越权决策。(3)保障人员、资产、财务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组织机构、资产权属及财务核算体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严格保持独立,并依法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独立经营。(4)强化监督与信息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依法对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运作透明、合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千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渠建平 | 董事长 | 男 | 51 | 2025-11-11 | 2026-11-26 | 636,000 | 858,000 | 222,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 | 1,280.00 | 否 |
| 总经理 | 2020-11-01 | 2026-11-26 | |||||||||
| 桂桑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8 | 2020-11-01 | 2025-11-11 | 844,789 | 1,129,426 | 284,63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 | 1,280.00 | 否 |
| 董事 | 2025-11-11 | 2026-11-26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11-01 | ||||||||||
| 张劭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0-11-01 | 2026-11-26 | 636,000 | 845,520 | 209,52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 | 1,050.00 | 否 |
| 周建华 | 董事 | 男 | 45 | 2023-11-27 | 2026-11-26 | 550,970 | 741,221 | 190,25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 | 1,050.00 | 否 |
| 副总经理 | 2020-11-01 | 2026-11-26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11-01 | ||||||||||
| 李现勤 | 董事(离 | 男 | 54 | 2023-11-27 | 2025-07-11 | 0 | 18,720 | 18,720 | 股权激励 | 1,050.00 | 否 |
| 任) | |||||||||||
| 职工代表董事 | 2025-07-14 | 2026-11-26 | |||||||||
| 副总经理 | 2020-11-01 | 2026-11-26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0-11-01 | ||||||||||
| 秦舒 | 董事 | 男 | 70 | 2021-03-25 | 2026-11-26 | 0 | 0 | 0 | 不适用 | 0.00 | 否 |
| 曹新伟 | 独立董事 | 女 | 39 | 2023-11-27 | 2026-11-26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0 | 否 |
| 李力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1-08-05 | 2026-11-26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0 | 否 |
| 朱晋伟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11-01 | 2026-10-31 | 0 | 0 | 0 | 不适用 | 6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667,759 | 3,592,887 | 925,128 | / | 5,890.00 | /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的最长任职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渠建平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桂桑 |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国内市场部销售总监、子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
| 张劭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周建华 |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光收发模块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光模块事业部总经理。 |
| 李现勤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研发一部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光放大器事业部总经理。 |
| 秦舒 | 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江苏晶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秘书长、公司董事。 |
| 曹新伟 |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江南大学商学院校聘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
| 李力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和光电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无锡市新 |
| 纺合纤厂,亚利桑那大学光学中心助理研究科学家,TIPDLLC(美国)技术研发部研究科学家。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和光电技术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 |
| 朱晋伟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无锡轻工业学院讲师,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7月11日,李现勤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申请自其书面辞职报告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现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鉴于桂桑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选举渠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渠建平先生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9,010,687股股份,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桂桑先生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24,323,677股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劭先生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5,262,228股股份。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桂桑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2月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渠建平 | 无锡得稳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桂桑 | 无锡市荣鑫药店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 | 至今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至今 | |
| 无锡得稳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12月 | 至今 | |
| 秦舒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2027年6月 |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2027年6月 | |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2028年7月 | |
| 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 | 秘书长 | 2018年3月 | 至今 | |
| 无锡苏芯半导体封测科技服务中心 | 副主任 | 2014年12月 | 至今 | |
| 李力 | 江苏卓科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5月 | 至今 |
| 朱晋伟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5月 | 2027年5月 |
| 内蒙古和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月 | 2027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和确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 |
|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薪酬由固定津贴组成;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其中工资根据职务等级及岗位职责确定,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确定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5,890.00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3,380.00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年度薪酬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其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及个人履职情况直接挂钩,具体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桂桑 | 董事长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渠建平 | 董事长 | 选举 | 原董事长离任 |
| 李现勤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李现勤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
| 渠建平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 桂桑 | 否 | 8 | 8 | 2 | 0 | 0 | 否 | 4 |
| 张劭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 周建华 | 否 | 8 | 8 | 3 | 0 | 0 | 否 | 4 |
| 李现勤 | 否 | 7 | 7 | 1 | 0 | 0 | 否 | 4 |
| 秦舒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4 |
| 曹新伟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4 |
| 李力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4 |
| 朱晋伟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8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曹新伟(主任委员)、朱晋伟、秦舒 |
| 提名委员会 | 李力(主任委员)、桂桑、朱晋伟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朱晋伟(主任委员)、张劭、曹新伟 |
| 战略委员会 | 桂桑(主任委员)、渠建平、李力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月9日 | 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2025年第一次沟通会,就公司2024年年报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进行沟通。 | - | - |
| 2025年3月31日 | 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召开2025年第二次沟通会,就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会计师提供了2024年年度审计初稿并出具了审计小结,审计委员对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 - | - |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 | - |
|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过所有议案 | ||
| 2025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 2025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S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 2025年6月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四)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94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9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1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441 |
| 销售人员 | 85 |
| 技术人员 | 227 |
| 财务人员 | 10 |
| 行政人员 | 50 |
| 合计 | 813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73 |
| 本科 | 300 |
| 大专及以下 | 440 |
| 合计 | 813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建立了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将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注重收入市场化,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正常福利。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支持并提供能够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的持续教育和技能训练。培训种类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内部讲座、自学辅导等;外部培训包括外请教师、外派培训等。
为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综合能力,开拓思维,经部门申请,公司会选派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课程。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一切机会,积极参加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发展通道,充分激发员工潜质,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895,337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千元) | 25,068.8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4)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剩余股利。
(5)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①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②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267.85千元(含税),合计转增36,267,848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8,285,32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828.53千元(含税)。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55.91千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464.18千元。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当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结合公司已经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15,828.53千元(含税)现金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投入及产能建设等关键领域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公司已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15,828.53千元(含税),积极回报投资者;二是当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期,需集中资金保障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及市场拓展等重大战略投入,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 |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保障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满足主营业务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产能建设与运营能力提升、市场拓展与全球布局优化等需求。通过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基础,为全体股东创造更稳健、更长远的价值回报。 |
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5,828.53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555.91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2.12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5,828.53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2.12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555.91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310,464.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26,646.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26,646.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88,038.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43.8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296,514.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1.4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00,000 | 1.99 | 330 | 46.61 | 30.00 |
注:上表数据均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数据。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039,270 | 0 | 1,124,656 | 1,124,656 | 18.55 | 3,039,270 | 1,124,656 |
注:(1)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数量(含预留)由240万股调整为312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4.55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同时,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99
万股,作废后,授予数量(含预留)由
万股调整为
309.01万股。
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240万股,作废完成后,授予数量(含预留)由309.01万股调整为308.386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同时,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04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0550万股。作废完成后,授予数量(含预留)由
308.3860万股调整为
303.92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3)上述表格中的“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和“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均为调整后的股数,“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为调整后的价格。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成情况 |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17,206.77 |
| 合计 | / | 17,206.77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 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相关股份于2025年6月30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渠建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78,000 | 0 | 18.55 | 31,200 | 31,200 | 78,000 | 137.48 |
| 桂桑 | 董事、核 | 78,000 | 0 | 18.55 | 31,200 | 31,200 | 78,000 | 137.48 |
| 心技术人员 | ||||||||
| 张劭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6,800 | 0 | 18.55 | 18,720 | 18,720 | 46,800 | 137.48 |
| 周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2,400 | 0 | 18.55 | 24,960 | 24,960 | 62,400 | 137.48 |
| 李现勤 |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46,800 | 0 | 18.55 | 18,720 | 18,720 | 46,800 | 137.48 |
| 合计 | / | 312,000 | 0 | / | 124,800 | 124,800 | 312,000 | / |
注:“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调整后的价格。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系统化、制度化的高级管理人员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该机制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设计与执行,其核心职责包括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评,并据此制定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积极落实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公司既定的规章制度与战略框架下,持续优化日常运营与生产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了董事会交付的年度工作任务。
在激励机制的建设与实施方面,公司注重长期价值导向与短期业绩达成的结合。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归属共涉及322名激励对象,归属股份总数为112.46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共计归属9.36万股。该计划的成功实施,标志着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这一长期激励工具,将核心团队(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价值进行了深度绑定,进一步完善了薪酬体系的激励与约束功能。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系统构建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治理架构,并制定了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内的一整套覆盖公司治理与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规章制度。报告期内,为适应监管要求与自身发展需要,公司积极优化治理结构,依法取消
了监事会,将其核心监督职责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同步对公司治理及管理领域的30余项核心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与更新,确保制度体系的先进性与适用性。
在制度实施层面,公司明确了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形成了权责清晰、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全面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与内部管理环节,体系完整、设计合理,并在日常运营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起一套符合上市公司标准、适应业务发展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风险防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确保集团战略统一与规范运营,公司对子公司建立了贯穿治理、决策、财务与监督全流程的系统化管控体系。
在治理层面,公司通过依法向子公司委派或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实质性引导。被委派人员不仅需履行其在子公司的法定职责,更承担着将子公司的经营、财务及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母公司汇报并接受监督的桥梁职能。所有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母公司制定的一系列核心管理制度,涵盖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融资、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
在决策机制上,公司确立了清晰的审批权限与流程。对于子公司依规需提交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包括其自身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均严格执行“母公司先行批准,子公司后续决策实施”的程序。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或股东代表,须依据母公司的正式决议在子公司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确保母公司的意志得到贯彻。
在战略与运营协同方面,子公司的发展规划与日常运营必须服务于公司的总体战略方向。子公司需据此制定自身的经营管理目标,其根本宗旨在于维护与增进公司整体利益。为实现有效监督与科学决策,子公司须定期且及时地向母公司报送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表及各类统计数据。
在财务与审计监督上,公司与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与制度。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履行指导、协调与监督职责,实施“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模式。此外,公司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审计监督,确保整个集团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稳健运行。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董事会高度重视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实践,并将其深度融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运营之中。董事会负责监督ESG相关重大议题的识别与管理,确保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履行社会责任及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以构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能力。具体实践与绩效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中证ESG评级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A |
| 易董ESG评级 |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 |
| WindESG评级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BBB |
| 华证ESG评级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BBB |
| 商道融绿ESG评级 | 北京商道绿融咨询有限公司 | B+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始终立足于光通信行业特点与自身技术能力,务实推进相关工作。
在促进行业发展与筑牢产业根基方面,公司将技术研发视为核心责任,依托在长距离、大容量、低功耗光传输领域的技术积累,持续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与产业化项目,致力于将技术专长转化为可应用的产品与方案,为行业技术演进与产业链韧性提升贡献实践力量。在服务数字经济与践行绿色运营方面,公司的主营业务天然服务于社会数字化转型,为数据中心、算力网络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基础连接能力。同时,公司始终将低功耗作为核心设计准则,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显著降低单比特传输能耗,助力全球数据中心与算力网络实现绿色低碳运营,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实质性贡献。
在参与社区共建与助力人才成长方面,公司依托省级研发平台与产学研合作机制,为行业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场景与资源支持。同时,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经营活动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需严格伦理审查的前沿科技范畴。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以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为合规基础,以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为实施框架,构建了系统化、规范化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数据安全管理程序》《网络安全管理程序》《个人计算机管理程序》《用户访问管理程序》《机房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程序》《信息系统监控管理程序》《IT软硬件管理规定》等制度,实现了从数据产生、传输、存储到销毁的全流程防护,形成覆盖物理环境、网络架构、终端设备的多维度安全防护网络,有效保障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千元) | / | / |
| 物资折款(千元) | / |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千元) |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千元) | / | / |
| 物资折款(千元) |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定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互通互访的交流形式,加强与债权人信息互通的及时性,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工关系,为员工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定期组织文体活动,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为职工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5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62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4,206.4679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6.58 |
注:以上员工持股情况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前直接持有的股份以及通过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上述员工持股不包含员工自行在二级市场购买以及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获得的公司股份。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权益保护情况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建立了标准化的管理体系,通过签订《廉洁共建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商业合作环境。在合作过程中,我们不仅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能力、生产流程与安全规范进行系统评估与审核,更注重通过主动的经验分享与改进建议,推动双方协同进步,最终实现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共同成长。
2、客户权益保护情况公司始终将客户需求置于经营决策的核心,通过持续完善产品矩阵、强化技术研发、优化服务流程与深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性地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
这不仅体现在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上,更内化于我们为客户提供高可靠性产品与高质量技术服务的每一个具体行动中,旨在通过建立长期互信的伙伴关系,持续为客户创造卓越价值。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已经基于国际标准ISO9001/TL9000、ISO14001、ISO45001、ISO27001和SA8000建立了基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综合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体系建立了48个核心管理流程,规范了管理策划,市场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业绩评价,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所有经营活动过程,同时针对所有产品编制了包括SOP,检验标准等质量控制文件。这些核心流程是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的制胜法宝。
公司以品质零缺陷,服务零缺陷,创同行业品牌第一为质量方针,以“遵守法规、善用资源,防污减废、持续改进”为环境方针,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环境,关怀员工的决心和信心。
公司导入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管理方法评价,预防和应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能持续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充分利用工业自动化提高产能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EDFA和光模块关键工序均已充分实现工业自动化,为日益增加的产能需求提供安全保障,同时让客户对产品质量充满信心。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其视为保障创新成果、维护公平竞争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石。我们建立了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旨在系统化地进行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与保护。通过内部培训提升全员知识产权意识,并在研发、生产及商业合作中严格执行合规审查,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致力于通过负责任的知识产权实践,为营造尊重创新、诚信经营的行业生态贡献力量。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通过加强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人才培养、企业文化建设深度融合,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与组织动力。2025年度公司党建工作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7: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线上文字互动方式,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该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2025年9月10日下午15:00-17: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线上文字互动方式,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该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3、2025年11月28日下午16:00-17: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该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1 | 公司参与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板3分钟”年报主题短视频活动,由桂桑先生出镜,以短视频形式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亮点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使投资者更加直观地获得公司的讯息和动向,拉近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短视频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发布。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具体详见公司官网www.taclink.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和互动沟通原则。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组织和协调;公司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建立公司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子邮件;一对一沟通;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接待投资者来访调研、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等。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等,倾听和解答投资者疑问和意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间的双向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应披露的交易和其他重大事件、程序、媒体、责任划分、保密措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行为,健全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与方式,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内在价值。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商业道德和反腐败领域,始终将诚信与合规置于经营核心,建立了系统化的廉政管理体系。
公司依据《员工手册》《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成立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体系分管负责人作为组员,统筹全公司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明确要求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100%签署《廉政建设承诺书》,郑重承诺拒绝并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与贪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禁索取或收受合作方的现金、回扣、宴请及有价赠品;严禁在招标、采购、委外加工等关键业务环节中徇私舞弊。
公司构建了多渠道、保密的监督与举报体系,通过设立总经理信箱(廉政举报箱)、公布专用举报电话与电子邮箱,广泛接受内部及外部反馈。公司郑重承诺:对出于善意且自身无违规的
举报人提供最大限度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如降职、骚扰、解雇等)。一经查实,公司将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保持高度廉洁,未发生任何商业贿赂或贪污事件,未出现董事、管理层人员、员工由于商业贿赂或贪污行为而被解雇、处分、被有权部门调查、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合同被终止或未续约的情形,亦未发生针对公司或董事、管理层人员、员工商业贿赂或贪污行为的诉讼案件。(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4)本企业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5)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股份限售 | 桂桑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股份限售 | 渠建平、张劭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6)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股份限售 | 周建华 | (1)本人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 股份限售 | 钱明颖、兰忆超、沈良 | (1)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企业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企业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5%;③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企业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周建华、李现勤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15%;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30%;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
| 其他 | 公司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①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②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③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企业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人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 ||||||||
| 其他 | 公司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机制公司一直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方式和股票股利发放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1)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劭、秦舒、周建华、李现勤 | 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
|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 分红 | 公司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2)如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1)本企业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本企业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3)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若本企业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企业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
| 分红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本人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3)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曾就包括但不限于稳定股价预案、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公司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④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人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王纹、杨楠、周建华、李现勤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⑤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忆超、钱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明颖 | 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 其他 | 公司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本人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东的权益,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桂桑、渠建平、张劭、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 |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包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忆超、钱明颖、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本企业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本人/本企业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本企业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4、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6、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 解决同业 | 桂桑、渠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 2021年9 | 是 | 作为公司实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竞争 | 建平、张劭 | 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 | 月30日 | 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 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6、本人亦将督促本人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该等情形已依法解除。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③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④以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③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其他 | 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忆超、钱明颖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募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桂桑、渠建平、张劭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接受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调整过程及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原聘任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00 | 4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1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赵明、孙诗雪 | 冉士龙、刘文剑、陈强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赵明(1年)、孙诗雪(2年) | 冉士龙(1年)、刘文剑(1年)、陈强(1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 |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2,500.00千元人民币。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0,000.00千元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6,904.48千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券商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 | 0.00 |
| 其他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 | 2025年4月17日 | 2026年4月20日 | 收益凭证 | 否 | / | 30,000.00 | 0.00 |
| 宁波银行无锡分行 | 其他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0 | 2025年10月23日 | 2026年1月23日 | 结构性存款 | 否 | / | 6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4日 | 1,179,763.20 | 1,094,353.98 | 1,030,000.00 | 64,353.98 | 584,489.26 | 38,300.00 | 53.41 | 59.51 | 118,694.34 | 10.85 | 0.00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25日 | 219,999.97 | 217,149.95 | 220,000.00 | / | 138,247.14 | / | 63.66 | / | 75,713.26 | 34.87 | 0.00 |
| 合计 | / | 1,399,763.17 | 1,311,503.93 | 1,250,000.00 | 64,353.98 | 722,736.40 | 38,300.00 | / | / | 194,407.60 | /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超募资金。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00,000.00 | 81,838.18 | 212,449.58 | 35.41 | 2027年12月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 | 研发 | 是 | 否 | 180,000.00 | 36,856.16 | 83,739.68 | 46.52 | 2027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目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50,000.00 | 0 | 250,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64,353.98 | 0 | 38,300.00 | 59.5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7,149.95 | 75,713.26 | 138,247.14 | 63.66 | 2026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合计 | / | / | / | / | 1,311,503.93 | 194,407.60 | 722,736.40 | / | /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64,353.98 | 38,300.00 | 59.51 | / |
| 合计 | / | 64,353.98 | 38,300.00 | / | /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4年7月8日 | 70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2025年8月9日 | / | 否 |
| 2024年8月27日 | 150,000.00 | 2024年9月15日 | 2025年9月15日 | / | 否 |
| 2025年7月14日 | 700,000.00 | 2025年7月14日 | 2026年7月14日 | /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038,032 | 43.87 | 15,911,410 | -68,949,442 | -53,038,032 | 0 | 0.0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3,038,032 | 43.87 | 15,911,410 | -68,949,442 | -53,038,032 | 0 | 0.00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9,689,686 | 24.56 | 8,906,906 | -38,596,592 | -29,689,686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348,346 | 19.31 | 7,004,504 | -30,352,850 | -23,348,346 | 0 | 0.00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7,854,793 | 56.13 | 1,124,656 | 20,356,438 | 68,949,442 | 90,430,536 | 158,285,329 | 100.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7,854,793 | 56.13 | 1,124,656 | 20,356,438 | 68,949,442 | 90,430,536 | 158,285,329 | 100.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20,892,825 | 100.00 | 1,124,656 | 36,267,848 | 0 | 37,392,504 | 158,285,329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0,892,8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20,892,825股增加至157,160,67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7,160,673股增加至158,285,329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68,949,442股于2025年8月1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股本由120,892,825股增加至158,285,329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相应摊薄。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689,686 | 38,596,592 | 8,906,906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钱明颖 | 13,044,888 | 16,958,354 | 3,913,466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 | 2025年8月11日 |
| 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兰忆超 | 5,062,199 | 6,580,859 | 1,518,66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沈良 | 3,124,470 | 4,061,811 | 937,341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桂桑 | 844,789 | 1,098,226 | 253,437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渠建平 | 636,000 | 826,800 | 190,80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张劭 | 636,000 | 826,800 | 190,800 | 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 合计 | 53,038,032 | 68,949,442 | 15,911,41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120,892,825股变更为158,285,329股。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620,439.03千元,负债总额为378,178.43千元,资产负债率为14.4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853,193.56千元,负债总额为535,398.14千元,资产负债率为18.76%。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85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51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06,906 | 38,596,592 | 24.38 | 0 | 无 | 0 | 其他 | |||
| 钱明颖 | 3,913,466 | 16,958,354 | 10.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兰忆超 | -1,371,537 | 3,690,662 | 2.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43,267 | 1,450,665 | 0.92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76,174 | 1,376,174 | 0.87 | 0 | 无 | 0 | 其他 | |||
| 周宜霞 | 770,725 | 1,147,921 | 0.7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桂桑 | 284,637 | 1,129,426 | 0.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1,843 | 1,111,843 | 0.70 | 0 | 无 | 0 | 其他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6,689 | 1,056,689 | 0.67 | 0 | 无 | 0 | 其他 | |||
| 王小丽 | 325,652 | 1,010,421 | 0.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596,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96,592 | |||||||
| 钱明颖 | 16,958,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58,354 | |||||||
| 兰忆超 | 3,690,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0,662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50,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0,665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76,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6,174 | |||||||
| 周宜霞 | 1,147,9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7,921 | |||||||
| 桂桑 | 1,129,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426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1,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1,84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6,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6,689 |
| 王小丽 | 1,010,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42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桂桑系泰可领科执行事务合伙人;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桂桑 |
| 成立日期 | 2019年2月14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行业性实业投资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渠建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桂桑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张劭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科立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德科立公司,并遵守了独立性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之24、附注五之37。德科立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5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为933,791.45千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营业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确定是否一贯应用;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判断各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形;
(4)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发票、签收单、验收单、出口报关单以及客户领用清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德科立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收入确认金额是否正确;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至客户签收记录、验收记录、出口报关单以及领用清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6)对于重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对客户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以及本期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等。
(二)存货计量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之11、附注五之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科立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45,464.00千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19.12%。
由于存货计量准确性对财务报表会产生重要影响,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跌价准备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计量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针对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函证,根据回函核实交易金额、应付账款发生额和余额并与公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公司采购业务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抽查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并与记账凭证相关要素核对;
(4)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检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检查存货的入账基础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存货的发出计价和结存金额是否正确;
(5)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结存真实性,账实是否相符;
(6)结合存货监盘,关注存货是否存在呆滞、毁损情况;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方法,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前后期是否一致,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其他信息
德科立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德科立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德科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德科立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德科立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德科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德科立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德科立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冉士龙(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文剑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强2026年3月30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34,442.37 | 1,047,608.3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0,948.97 | 260,825.0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224,782.07 | 279,429.97 |
| 应收账款 | 七、5 | 247,308.80 | 222,248.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8,351.69 | 12,702.46 |
| 预付款项 | 七、8 | 3,382.97 | 3,487.2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64.36 | 2,260.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545,464.00 | 354,061.5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241.53 | 2,497.3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88,086.76 | 2,185,120.0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712.51 | 6,382.7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445.85 | 1,445.8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15,552.23 | 76,597.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3,337.92 | 260,499.63 |
| 在建工程 | 七、22 | 182,649.98 | 57,278.8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894.31 | 3,030.90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35.45 | 1,975.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9,454.5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8,621.80 | 22,169.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602.20 | 5,938.8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5,106.81 | 435,318.99 | |
| 资产总计 | 2,853,193.56 | 2,620,439.0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2,419.57 | 95,014.51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33,765.55 | 200,958.97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2,958.41 | 30,309.5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0,343.56 | 26,999.83 |
| 应交税费 | 七、40 | 4,420.54 | 9,944.76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69.94 | 1,990.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50.64 | 1,107.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5.21 | 1,107.42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6,783.42 | 367,432.91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92.07 | 1,742.71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459.51 | 1,389.76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540.40 | 7,585.9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2.74 | 27.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14.71 | 10,745.52 | |
| 负债合计 | 535,398.14 | 378,178.4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8,285.33 | 120,892.83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25,310.07 | 1,811,928.9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686.38 | 2,384.76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52,026.75 | 43,484.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4,486.89 | 263,570.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17,795.43 | 2,242,260.6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17,795.43 | 2,242,260.6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53,193.56 | 2,620,439.03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017,635.96 | 1,022,879.9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948.97 | 260,825.07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24,782.07 | 279,429.97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65,361.07 | 230,829.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351.69 | 12,702.46 | |
| 预付款项 | 3,327.81 | 3,252.40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9,958.99 | 67,329.8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523,617.62 | 344,482.8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361.01 | 1,097.69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8,345.19 | 2,222,829.90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69,425.91 | 83,544.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 | 1,445.85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8,964.26 | 76,597.3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44,544.50 | 202,522.67 | |
| 在建工程 | 63,347.96 | 19,954.68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835.45 | 1,975.2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54.5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851.02 | 21,107.81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92.61 | 5,740.1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1,462.12 | 412,888.42 | |
| 资产总计 | 2,849,807.31 | 2,635,718.31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32,419.57 | 95,014.51 | |
| 应付账款 | 314,876.43 | 209,320.63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9,248.26 | 27,341.5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55.87 | 21,380.04 | |
| 应交税费 | 3,619.34 | 8,682.31 | |
| 其他应付款 | 1,026.72 | 1,953.55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21 | 1,107.4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801.40 | 364,800.00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1,379.18 | 1,350.83 | |
| 递延收益 | 6,540.40 | 7,585.9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19.58 | 8,936.76 | |
| 负债合计 | 503,720.98 | 373,736.7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8,285.33 | 120,892.83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825,310.07 | 1,811,928.90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52,026.75 | 43,484.00 | |
| 未分配利润 | 310,464.18 | 285,675.8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46,086.33 | 2,261,981.5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49,807.31 | 2,635,718.31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933,791.45 | 841,304.70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33,791.45 | 841,304.70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873,063.00 | 766,519.12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76,481.80 | 581,322.1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48.78 | 5,054.67 |
| 销售费用 | 七、63 | 47,854.60 | 40,827.82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5,532.48 | 34,138.60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0,288.91 | 103,533.82 |
| 财务费用 | 七、66 | 56.42 | 1,642.09 |
| 其中:利息费用 | 90.03 | 738.54 | |
| 利息收入 | 2,123.76 | 4,013.01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029.43 | 27,086.0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8,672.37 | 24,533.5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0.23 | -567.2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5,315.93 | 825.0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710.02 | -2,637.8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4,565.02 | -16,936.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18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471.14 | 107,668.0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3.57 | 16.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5.42 | 469.6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429.29 | 107,214.69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73.38 | 6,759.5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55.91 | 100,455.11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55.91 | 100,455.11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555.91 | 100,455.11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01.62 | 2,386.78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01.62 | 2,386.78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01.62 | 2,386.78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01.62 | 2,386.78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857.53 | 102,841.8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857.53 | 102,841.8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4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63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43,952.81 | 873,738.98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13,564.37 | 614,328.28 |
| 税金及附加 | 2,788.25 | 4,923.88 |
| 销售费用 | 51,465.87 | 37,386.40 | |
| 管理费用 | 28,470.64 | 27,972.98 | |
| 研发费用 | 76,289.47 | 128,072.08 | |
| 财务费用 | -1,023.65 | 784.02 | |
| 其中:利息费用 | 0.00 | 693.67 | |
| 利息收入 | 1,824.45 | 3,891.47 | |
| 加:其他收益 | 3,896.87 | 26,568.08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8,672.37 | 24,919.8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670.23 | -567.2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315.93 | 825.07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0.94 | -2,412.37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232.32 | -16,372.91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81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509.76 | 93,851.90 | |
| 加:营业外收入 | 96.65 | 16.25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9.53 | 458.7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5,406.87 | 93,409.4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61 | 6,930.70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427.49 | 86,478.72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427.49 | 86,478.72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5,427.49 | 86,478.72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1,714.27 | 1,001,763.9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228.86 | 27,038.6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523.17 | 15,611.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3,466.30 | 1,044,414.55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0,493.42 | 576,203.71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1,738.85 | 138,522.88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528.62 | 41,654.76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3,782.29 | 76,940.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1,543.18 | 833,322.1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23.11 | 211,092.3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3,870,667.00 | 3,973,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167.67 | 25,707.1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9.83 | 24.43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1,104.50 | 3,998,731.59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008.94 | 151,668.1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3,725,254.97 | 4,007,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2,263.91 | 4,158,668.1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59.41 | -159,936.6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74.83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782.03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74.83 | 21,782.0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439.01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096.38 | 55,113.77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32.24 | 1,413.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328.62 | 125,966.7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53.79 | -104,184.7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70.66 | -331.6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60.74 | -53,360.5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0,531.58 | 1,093,892.1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8,370.84 | 1,040,531.58 |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0,913.12 | 988,020.66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228.86 | 27,038.6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68.33 | 15,271.9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1,610.31 | 1,030,331.3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66,703.43 | 569,880.74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897.27 | 110,836.16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38.10 | 40,535.59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10.45 | 122,300.4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9,849.25 | 843,552.9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61.05 | 186,778.32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70,667.00 | 3,973,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167.67 | 25,707.16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4.39 | 3,319.86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0,959.06 | 4,002,027.0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4,156.94 | 82,696.5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91,098.42 | 4,064,100.08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14.6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15,255.36 | 4,160,711.3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96.30 | -158,684.3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974.83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782.03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974.83 | 21,782.0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9,439.01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096.38 | 55,113.77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096.38 | 124,552.7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1.55 | -102,770.7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81.98 | -1,384.2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38.78 | -76,060.95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5,803.21 | 1,091,864.1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564.43 | 1,015,803.21 |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2,384.76 | 43,484.00 | 263,570.11 | 2,242,260.60 | 2,242,260.6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2,384.76 | 43,484.00 | 263,570.11 | 2,242,260.60 | 2,242,260.6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392.50 | 13,381.17 | 5,301.62 | 8,542.75 | 10,916.78 | 75,534.83 | 75,534.8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01.62 | 71,555.91 | 76,857.53 | 76,857.5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4.66 | 37,056.94 | 38,181.60 | 38,181.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4.66 | 19,850.18 | 20,974.83 | 20,974.8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06.77 | 17,206.77 | 17,206.77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8,542.75 | -60,639.13 | -52,096.38 | -52,096.3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42.75 | -8,542.75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 | -52,096.38 | -52,096.38 | -52,096.38 | ||||||||||||
| 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6,267.85 | -36,267.85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6,267.85 | -36,267.85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2,592.08 | 12,592.08 | 12,592.08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8,285.33 | 1,825,310.07 | 7,686.38 | 52,026.75 | 274,486.89 | 2,317,795.43 | 2,317,795.4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744.02 | 1,807,607.14 | -2.02 | 34,836.13 | 226,164.64 | 2,169,349.91 | 2,169,349.9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4.02 | 1,807,607.14 | -2.02 | 34,836.13 | 226,164.64 | 2,169,349.91 | 2,169,349.9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20,148.80 | 4,321.76 | 2,386.78 | 8,647.87 | 37,405.47 | 72,910.69 | 72,910.69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86.78 | 100,455.11 | 102,841.89 | 102,841.8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297.28 | 18,297.28 | 18,297.28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131.28 | 19,131.28 | 19,131.28 | ||||||||||
| 4.其他 | -834.00 | -834.00 | -834.00 | ||||||||||
| (三)利润分配 | 8,647.87 | -63,049.64 | -54,401.77 | -54,401.7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647.87 | -8,647.8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401.77 | -54,401.77 | -54,401.77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48.80 | -20,148.8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148.80 | -20,148.8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6,173.29 | 6,173.29 | 6,173.2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2,384.76 | 43,484.00 | 263,570.11 | 2,242,260.60 | 2,242,260.60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43,484.00 | 285,675.82 | 2,261,981.5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43,484.00 | 285,675.82 | 2,261,981.5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392.50 | 13,381.17 | 8,542.75 | 24,788.36 | 84,104.7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427.49 | 85,427.4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4.66 | 37,056.94 | 38,181.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4.66 | 19,850.18 | 20,974.83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206.77 | 17,206.77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8,542.75 | -60,639.13 | -52,096.3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542.75 | -8,542.75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096.38 | -52,096.38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6,267.85 | -36,267.85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6,267.85 | -36,267.85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2,592.08 | 12,592.08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8,285.33 | 1,825,310.07 | 52,026.75 | 310,464.18 | 2,346,086.33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744.02 | 1,807,607.14 | 34,836.13 | 262,246.75 | 2,205,434.0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4.02 | 1,807,607.14 | 34,836.13 | 262,246.75 | 2,205,434.0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48.80 | 4,321.76 | 8,647.87 | 23,429.07 | 56,547.5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6,478.72 | 86,478.7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297.28 | 18,297.28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131.28 | 19,131.28 | |||||||||
| 4.其他 | -834.00 | -834.00 | |||||||||
| (三)利润分配 | 8,647.87 | -63,049.64 | -54,401.7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647.87 | -8,647.87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401.77 | -54,401.77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48.80 | -20,148.8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148.80 | -20,148.8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6,173.29 | 6,173.29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892.83 | 1,811,928.90 | 43,484.00 | 285,675.82 | 2,261,981.55 |
公司负责人:渠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有限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法定代表人渠建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7186955428。
德科立有限公司前身为无锡市中兴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31日,系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吴培春、魏玉签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8,000千元。
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截止2020年9月30日,德科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8,608.554千元。
2020年10月,德科立有限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418,494.65千元,折为股本68,608.554千元,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020年12月,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351.446千元,由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通中金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72,960.00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千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97,280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4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千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3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相应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100,744.021千元。
经历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158,285.33千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为光电子器件行业,主营业务为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按应用领域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和数据类产品。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重要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重要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重要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重要的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 收到或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大于1,000千元(含1,000千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②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③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除外的客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应收政府补助款项除外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政府补助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股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 组合类别 |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 可变现净值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
| 长库龄存货 | 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及部分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 | 公司预计可变现净值为零,予以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
| 呆滞品存货 | 无法检修的呆滞品存货 | 公司预计可变现净值为零,予以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
| 非呆滞存货 | 除长库龄存货、呆滞品存货外的其他存货 | 参考①、② |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5.00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中包括境外土地所有权,拥有土地的永久所有权,故不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 项目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 计算机软件 | 3-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系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销售给电信运营商和专网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根据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安装调试,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公司销售的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销售给其他类型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为相对标准化产品,公司产品交付客户后,无需安装调试,在产品签收、领用或完成报关手续后即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①内销货物
A、一般客户:合同中无领用或者安装验收条款的,客户签收货物后,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内销货物给一般客户时于已获取客户的签收回单后确认收入实现;
B、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
C、需安装产品:合同中有安装或调试等义务的,将产品送到客户处,并安装完成,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出口货物
A、非寄售客户:对于EXW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在公司所在地将货物交由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FOB、CIF、FCA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运离港时确认收入;DAP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以对方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B、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 | 33.33 |
②租赁负债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②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③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
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金融资产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的计量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及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 6%、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7%、20%、26.5%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 TaclinkGermanyGmbH | 15.00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20.00 |
| ACTTECHNOLOGYSGPTE.LTD. | 17.00 |
| ACTTechOntarioCo.,Ltd. | 26.5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6913,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证书编号:GR202551001027,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出口退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优惠政策,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1,008,002.17 | 1,040,531.58 |
| 其他货币资金 | 26,440.20 | 7,076.74 |
| 合计 | 1,034,442.37 | 1,047,608.3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799.36 | 23,713.26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及证券理财账户自有资金。除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款项如下: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银行履约保函保证金 | 6,071.53 | 7,076.7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0,948.97 | 260,825.07 | / |
| 其中: | |||
| 现金管理产品 | 90,948.97 | 260,825.07 | / |
| 合计 | 90,948.97 | 260,825.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1,363.83 | 2,741.6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03,418.24 | 276,688.37 |
| 合计 | 224,782.07 | 279,429.9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6,836.80 | 100.00 | 2,054.73 | 0.91 | 224,782.07 | 282,224.80 | 100.00 | 2,794.83 | 0.99 | 279,429.97 |
| 其中: | ||||||||||
| 1.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21,363.83 | 9.42 | 21,363.83 | 2,741.60 | 0.97 | 2,741.60 | ||||
| 2.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205,472.97 | 90.58 | 2,054.73 | 1.00 | 203,418.24 | 279,483.20 | 99.03 | 2,794.83 | 1.00 | 276,688.37 |
| 合计 | 226,836.80 | 100.00 | 2,054.73 | 0.91 | 224,782.07 | 282,224.80 | 100.00 | 2,794.83 | 0.99 | 279,429.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2.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05,472.97 | 2,054.73 | 1.00 |
| 合计 | 205,472.97 | 2,054.73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94.83 | -740.10 | 2,054.73 | |||
| 合计 | 2,794.83 | -740.10 | 2,054.7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29,235.12 | 203,853.12 |
| 1至2年 | 20,638.12 | 11,292.98 |
| 2至3年 | 3,583.47 | 20,539.54 |
| 3年以上 | 17,334.40 | 7,461.03 |
| 合计 | 270,791.10 | 243,146.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0,791.10 | 100.00 | 23,482.30 | 8.67 | 247,308.80 | 243,146.67 | 100.00 | 20,898.63 | 8.60 | 222,248.04 |
| 其中: | ||||||||||
| 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70,791.10 | 100.00 | 23,482.30 | 8.67 | 247,308.80 | 243,146.67 | 100.00 | 20,898.63 | 8.60 | 222,248.04 |
| 合计 | 270,791.10 | 100.00 | 23,482.30 | 8.67 | 247,308.80 | 243,146.67 | 100.00 | 20,898.63 | 8.60 | 222,248.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29,235.12 | 2,292.35 | 1.00 |
| 1-2年 | 20,638.12 | 2,063.81 | 10.00 |
| 2-3年 | 3,583.47 | 1,791.73 | 50.00 |
| 3年以上 | 17,334.40 | 17,334.40 | 100.00 |
| 合计 | 270,791.10 | 23,482.30 | 8.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98.63 | 2,580.05 | 3.62 | 23,482.30 | ||
| 合计 | 20,898.63 | 2,580.05 | 3.62 | 23,482.3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汇率差影响坏账准备金额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9,548.90 | 29,548.90 | 10.91 | 295.49 | |
| 第二名 | 17,698.81 | 17,698.81 | 6.54 | 176.99 | |
| 第三名 | 16,305.55 | 16,305.55 | 6.02 | 163.06 | |
| 第四名 | 13,133.88 | 13,133.88 | 4.85 | 615.43 | |
| 第五名 | 12,210.81 | 12,210.81 | 4.51 | 212.11 | |
| 合计 | 88,897.96 | 88,897.96 | 32.83 | 1,463.0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51.69 | 12,702.46 |
| 合计 | 18,351.69 | 12,702.4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64.40 | |
| 合计 | 564.4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351.69 | 100.00 | 18,351.69 | 12,702.46 | 100.00 | 12,702.46 | ||||
| 其中: | ||||||||||
| 1.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18,351.69 | 100.00 | 18,351.69 | 12,702.46 | 100.00 | 12,702.46 | ||||
| 合计 | 18,351.69 | 100.00 | 18,351.69 | 12,702.46 | 100.00 | 12,702.4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初始成本 | 利息调整 | 应计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02.46 | 18,351.69 | 18,351.69 | ||||
| 合计 | 12,702.46 | 18,351.69 | 18,351.69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321.02 | 98.17 | 3,478.64 | 99.76 |
| 1至2年 | 56.95 | 1.68 | 5.00 | 0.14 |
| 2至3年 | 5.00 | 0.15 | ||
| 3年以上 | 3.59 | 0.10 | ||
| 合计 | 3,382.97 | 100.00 | 3,487.2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614.83 | 18.17 |
| 第二名 | 518.21 | 15.32 |
| 第三名 | 368.97 | 10.91 |
| 第四名 | 293.40 | 8.67 |
| 第五名 | 271.04 | 8.01 |
| 合计 | 2,066.44 | 61.0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2,164.36 | 2,260.09 |
| 合计 | 2,164.36 | 2,260.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888.46 | 2,129.94 |
| 1年以内小计 | 1,888.46 | 2,129.94 |
| 1至2年 | 315.18 | 43.35 |
| 2至3年 | 33.29 | 224.86 |
| 3年以上 | 1,612.11 | 1,675.76 |
| 合计 | 3,849.03 | 4,073.9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员工备用金 | 66.01 | 115.43 |
| 押金保证金 | 2,844.29 | 3,080.86 |
| 员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938.44 | 874.91 |
| 其他垫款 | 0.31 | 2.71 |
| 合计 | 3,849.03 | 4,073.9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1.30 | 1,192.53 | 600.00 | 1,813.83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8.58 | 8.58 | ||
| --转入第二阶段 | -8.58 | 8.58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08 | -136.00 | -129.93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0.08 | 0.69 | 0.78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8.88 | 1,065.79 | 600.00 | 1,684.6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0.00 | 6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3.83 | -129.93 | 0.78 | 1,084.68 | ||
| 合计 | 1,813.83 | -129.93 | 0.78 | 1,684.6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938.44 | 24.38 | 员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1年以内 | 9.38 |
| 第二名 | 600.00 | 15.59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600.00 |
| 第三名 | 405.00 | 10.52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3年以上 | 375.30 |
| 第四名 | 309.90 | 8.05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309.90 |
| 第五名 | 194.50 | 5.0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95 |
| 合计 | 2,447.84 | 63.60 | / | / | 1,296.5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19,300.03 | 45,814.19 | 273,485.84 | 168,552.28 | 28,026.64 | 140,525.64 |
| 在产品 | 95,127.65 | 95,127.65 | 49,027.78 | 49,027.78 | ||
| 库存商品 | 112,921.65 | 21,582.81 | 91,338.85 | 90,737.83 | 15,680.45 | 75,057.38 |
| 发出商品 | 86,213.06 | 5,147.12 | 81,065.94 | 95,650.28 | 7,685.72 | 87,964.56 |
| 委托加工物资 | 4,445.73 | 4,445.73 | 1,486.19 | 1,486.19 | ||
| 合计 | 618,008.12 | 72,544.12 | 545,464.00 | 405,454.36 | 51,392.81 | 354,061.5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8,026.64 | 17,795.96 | 8.41 | 45,814.19 | ||
| 库存商品 | 15,680.45 | 6,295.87 | 404.62 | -11.10 | 21,582.81 | |
| 发出商品 | 7,685.72 | 473.18 | 3,022.85 | -11.07 | 5,147.12 | |
| 合计 | 51,392.81 | 24,565.02 | 3,435.88 | -22.17 | 72,544.12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单项比较法对期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
(2)报告期末存货未用于担保,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质押的存货项目。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缴增值税及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11,983.41 | 2,497.25 |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63.78 | 0.05 |
| 拟上市发行费用 | 9,194.34 | |
| 合计 | 21,241.53 | 2,497.30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联营企业 |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 小计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 合计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了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追加投 | 减少投 | 本期计入其他 | 本期计入其他 | 其他 | |||||||
| 资 | 资 | 综合收益的利得 | 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入 | 收益的利得 | 收益的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45.85 | 1,445.85 | |||||||||
| 合计 | 1,445.85 | 1,445.85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出资1,445.85千元,与广州华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铌奥华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兰颖共同发起设立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占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8664%。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以上权益投资,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115,552.23 | 76,597.30 |
| 合计 | 115,552.23 | 76,597.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兴众创(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投湛卢二期基金”),众投湛卢二期基金规模为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60,000.00千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30%。众投湛卢二期基金于2022年12月16日成立,并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公司于2023年1月、2月累计出资36,000.00千元,于2024年4月出资24,000.00千元。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对众投湛卢二期基金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4月1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797.30千元认购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68.40千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占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2.8648%。公司对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9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800.00千元认购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11.50千元;2025年9月1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000.00千元认购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92.90千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占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0.1735%。公司对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03,337.92 | 260,499.63 |
| 合计 | 303,337.92 | 260,499.6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国外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1,064.88 | 207,395.17 | 4,013.37 | 16,030.84 | 43,532.07 | 422,036.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29.75 | 50,579.91 | 176.71 | 2,257.61 | 2,018.71 | 84,562.68 |
| (1)购置 | 46,443.61 | 176.71 | 2,238.08 | 48,858.41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529.75 | 3,823.72 | 33,353.47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汇率变动影响 | 312.58 | 19.52 | 2,018.71 | 2,350.8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3.63 | 166.62 | 2,380.25 | |||
| (1)处置或报废 | 2,213.63 | 166.62 | 2,380.25 | |||
| 4.期末余额 | 180,594.63 | 255,761.45 | 4,190.08 | 18,121.83 | 45,550.78 | 504,218.76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0,045.29 | 111,947.52 | 2,567.62 | 6,976.27 | 161,536.7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96.20 | 28,906.63 | 630.03 | 2,564.51 | 41,297.37 | |
| (1)计提 | 9,196.20 | 28,833.75 | 630.03 | 2,560.62 | 41,220.60 | |
| (2)汇率变动影响 | 72.88 | 3.89 | 76.7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6.00 | 157.22 | 1,953.22 | |||
| (1)处置或报废 | 1,796.00 | 157.22 | 1,953.22 | |||
| 4.期末余额 | 49,241.49 | 139,058.14 | 3,197.65 | 9,383.57 | 200,880.8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353.13 | 116,703.31 | 992.43 | 8,738.26 | 45,550.78 | 303,337.9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019.58 | 95,447.65 | 1,445.76 | 9,054.57 | 43,532.07 | 260,499.6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82,649.98 | 57,278.87 |
| 合计 | 182,649.98 | 57,278.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房屋工程 | 174,006.49 | 174,006.49 | 53,455.16 | 53,455.16 | ||
| 在安装调试设备 | 8,643.49 | 8,643.49 | 3,823.72 | 3,823.72 | ||
| 合计 | 182,649.98 | 182,649.98 | 57,278.87 | 57,278.87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首发募集资金基建项目 | 204,807.30 | 16,130.97 | 79,480.24 | 29,529.75 | 8,816.44 | 57,265.02 | 79.25 | 项目一期厂房已投产;二期厂房土建进行中。 | / | / | /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泰国基建项目 | 130,000.00 | 37,324.19 | 79,417.28 | 116,741.47 | 88.66 | 项目厂房装修中。 | / | / | / | 募集资金 | ||
| 合计 | 334,807.30 | 53,455.16 | 158,897.52 | 29,529.75 | 8,816.44 | 174,006.49 | / |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在建工程未抵押。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409.76 | 3,409.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3,409.76 | 3,409.76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78.86 | 378.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6.59 | 1,136.59 |
| (1)计提 | 1,136.59 | 1,136.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515.45 | 1,515.4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4.31 | 1,894.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30.90 | 3,030.9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公司无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364.26 | 1,849.28 | 5,213.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4.26 | 1,834.26 | |
| (1)处置 | 1,834.26 | 1,834.26 | |
| 4.期末余额 | 3,364.26 | 15.02 | 3,379.28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461.85 | 1,776.45 | 3,238.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6 | 72.83 | 139.79 |
| (1)计提 | 66.96 | 72.83 | 139.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4.26 | 1,834.26 | |
| (1)处置 | 1,834.26 | 1,834.26 | |
| 4.期末余额 | 1,528.81 | 15.02 | 1,543.8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35.45 | 1,835.45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02.41 | 72.83 | 1,975.2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9,779.86 | 325.30 | 9,454.56 | ||
| 合计 | 9,779.86 | 325.30 | 9,454.56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196.98 | 14,279.55 | 73,859.60 | 11,078.94 |
| 固定资产折旧 | 20,453.81 | 3,068.07 | 10,414.73 | 1,562.21 |
| 预计负债 | 1,379.18 | 206.88 | 1,350.83 | 202.6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138.55 | 770.78 | 7,078.57 | 1,061.79 |
| 租赁负债 | 1,742.71 | 261.41 | 2,850.10 | 427.52 |
| 股份支付 | 144,085.70 | 21,612.86 | 55,918.62 | 8,387.79 |
| 递延收益 | 6,540.40 | 981.06 | ||
| 合计 | 274,537.33 | 41,180.60 | 151,472.45 | 22,720.8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5,315.93 | 2,297.39 | 825.07 | 123.76 |
| 使用权资产 | 1,894.31 | 284.15 | 3,030.90 | 454.63 |
| 合计 | 17,210.24 | 2,581.54 | 3,855.96 | 578.3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8.80 | 38,621.80 | -551.28 | 22,169.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58.80 | 22.74 | -551.28 | 27.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 4,567.23 | 3,040.50 |
| 可抵扣亏损 | 62,836.34 | 27,205.04 |
| 股份支付 | 8,492.48 | 4,276.41 |
| 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可抵扣 | 7,825.89 | 6,606.46 |
| 预计负债 | 80.33 | |
| 合计 | 83,802.27 | 41,128.4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 | 1,624.06 | ||
| 2026年 | 1,225.94 | ||
| 2027年 | 364.07 | ||
| 2028年 | 1,595.91 | ||
| 2029年 | 3,978.93 | 5,457.89 | |
| 2030年 | 2,259.97 | ||
| 2031年 | 16,937.17 | 16,937.17 | |
| 2035年 | 39,660.27 | ||
| 合计 | 62,836.34 | 27,205.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可弥补亏损为10年。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602.20 | 4,602.20 | 5,938.87 | 5,938.87 | ||
| 合计 | 4,602.20 | 4,602.20 | 5,938.87 | 5,938.87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6,071.53 | 6,071.53 | 保证金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7,076.74 | 7,076.74 | 保证金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 应收票据 | 1,074.74 | 1,074.74 | 背书 | 应收票据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 | ||||
| 合计 | 6,071.53 | 6,071.53 | / | / | 8,151.48 | 8,151.48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2,419.57 | 95,014.51 |
| 合计 | 132,419.57 | 95,014.5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千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315,443.97 | 194,756.51 |
| 1-2年 | 18,027.32 | 5,622.13 |
| 2-3年 | 129.20 | 335.76 |
| 3年以上 | 165.05 | 244.57 |
| 合计 | 333,765.55 | 200,958.9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第一名 | 7,533.80 | 按工程合同约定进度付款,尚未到约定支付期限 |
| 第二名 | 6,035.03 | 工程进度尾款,期后已支付 |
| 第三名 | 1,862.18 | 交付产品质量问题,尚在沟通中 |
| 合计 | 15,431.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22,958.41 | 30,309.53 |
| 合计 | 22,958.41 | 30,309.5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合同负债 | -7,351.12 | 按合同约定预收款减少 |
| 合计 | -7,351.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6,991.18 | 145,423.75 | 142,123.15 | 30,291.78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65 | 9,266.91 | 9,223.78 | 51.78 |
| 三、辞退福利 | 462.81 | 462.81 | ||
| 合计 | 26,999.83 | 155,153.47 | 151,809.75 | 30,343.5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986.42 | 126,425.64 | 123,132.81 | 30,279.25 |
| 二、职工福利费 | 8,430.99 | 8,430.9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76 | 4,731.80 | 4,724.03 | 12.5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6 | 4,090.29 | 4,084.37 | 10.59 |
| 工伤保险费 | 0.10 | 293.79 | 293.05 | 0.83 |
| 生育保险费 | 347.72 | 346.61 | 1.1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568.03 | 5,568.03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7.30 | 267.30 | ||
| 合计 | 26,991.18 | 145,423.75 | 142,123.15 | 30,291.7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8.41 | 8,992.43 | 8,949.76 | 51.08 |
| 2、失业保险费 | 0.24 | 274.48 | 274.02 | 0.7 |
| 合计 | 8.65 | 9,266.91 | 9,223.78 | 51.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34.08 | 3,116.22 |
| 企业所得税 | 2,779.24 | 5,662.64 |
| 个人所得税 | 385.89 | 314.9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69 | 190.08 |
| 教育费附加 | 63.35 | 135.77 |
| 房产税 | 377.98 | 318.09 |
| 土地使用税 | 43.12 | 43.12 |
| 印花税 | 150.37 | 154.40 |
| 环境保护税 | 71.06 | |
| 泰国子公司预扣税 | 426.76 | 9.44 |
| 合计 | 4,420.54 | 9,944.76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1,569.94 | 1,990.50 |
| 合计 | 1,569.94 | 1,990.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1,026.75 | 1,600.00 |
| 其他款项 | 543.19 | 390.50 |
| 合计 | 1,569.94 | 1,990.5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50.64 | 1,107.39 |
| 合计 | 1,150.64 | 1,107.3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155.21 | 32.69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 1,074.74 | |
| 合计 | 155.21 | 1,107.4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1,796.13 | 2,993.54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3.41 | 143.44 |
| 小计 | 1,742.71 | 2,850.1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50.64 | 1,107.39 |
| 合计 | 592.07 | 1,742.71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产品质量保证 | 1,459.51 | 1,389.76 | |
| 合计 | 1,459.51 | 1,389.7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7,585.93 | 1,773.30 | 2,818.84 | 6,540.40 | |
| 合计 | 7,585.93 | 1,773.30 | 2,818.84 | 6,540.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20,892.83 | 1,124.66 | 36,267.85 | 37,392.50 | 158,285.33 |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化原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到期员工行权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88,208.34 | 31,011.33 | 36,267.85 | 1,782,951.82 |
| 其他资本公积 | 23,720.56 | 29,798.84 | 11,161.15 | 42,358.26 |
| 合计 | 1,811,928.90 | 60,810.17 | 47,429.00 | 1,825,310.0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变化原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到期员工行权出资导致资本溢价增加19,850.18千元;员工行权导致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增加11,161.15千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资本溢价减少36,267.85千元。
其他资本公积变化原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确认股份支付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9,798.84千元;员工行权导致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溢价减少11,161.15千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84.76 | 5,301.62 | 5,301.62 | 7,686.38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384.76 | 5,301.62 | 5,301.62 | 7,686.38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84.76 | 5,301.62 | 5,301.62 | 7,686.38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43,484.00 | 8,542.75 | 52,026.75 | |
| 合计 | 43,484.00 | 8,542.75 | 52,026.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3,570.11 | 226,164.64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3,570.11 | 226,164.64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555.91 | 100,455.1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542.75 | 8,647.8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2,096.38 | 54,401.77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4,486.89 | 263,570.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919,766.87 | 667,177.90 | 827,367.94 | 573,336.15 |
| 其他业务 | 14,024.58 | 9,303.91 | 13,936.76 | 7,985.96 |
| 合计 | 933,791.45 | 676,481.80 | 841,304.70 | 581,322.1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传输类 | 638,044.21 | 452,834.40 |
| 接入和数据类 | 281,722.66 | 214,343.50 |
| 其他 | 14,024.58 | 9,303.91 |
| 合计 | 933,791.45 | 676,481.80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境内 | 774,464.35 | 571,811.70 |
| 境外 | 159,327.10 | 104,670.10 |
| 合计 | 933,791.45 | 676,481.80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33,791.45 | 676,481.80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907,688.83 | 660,028.85 |
| 经销 | 26,102.62 | 16,452.95 |
| 合计 | 933,791.45 | 676,481.80 |
| 合计 | 933,791.45 | 676,481.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2.88 | 1,931.62 |
| 教育费附加 | 230.63 | 1,379.73 |
| 房产税 | 1,438.18 | 1,004.08 |
| 土地使用税 | 172.49 | 172.49 |
| 印花税 | 563.93 | 441.30 |
| 环境保护税 | 120.68 | 125.45 |
| 合计 | 2,848.78 | 5,054.6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3,954.45 | 18,332.81 |
| 股权激励费用 | 4,317.80 | 3,297.86 |
| 业务招待费 | 7,465.84 | 6,767.09 |
| 差旅及交通费 | 4,817.87 | 4,774.56 |
| 佣金 | 1,945.35 | 1,706.67 |
| 办公及通讯费 | 720.93 | 1,353.62 |
| 业务宣传费 | 2,056.18 | 2,081.28 |
| 租赁及水电费 | 686.11 | 1,078.94 |
| 折旧及摊销费 | 252.19 | 156.51 |
| 其他 | 1,637.88 | 1,278.49 |
| 合计 | 47,854.60 | 40,827.8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6,880.56 | 15,393.70 |
| 折旧及摊销费 | 6,297.13 | 5,809.67 |
| 修理检测费 | 1,603.14 | 1,803.95 |
| 股权激励费用 | 2,515.27 | 3,425.60 |
| 办公通讯费 | 1,954.89 | 1,307.83 |
| 咨询顾问费 | 1,649.49 | 1,863.74 |
| 租赁物业水电费 | 1,480.97 | 1,336.63 |
| 业务招待费 | 1,183.91 | 1,306.47 |
| 差旅交通费 | 597.45 | 888.60 |
| 物料消耗 | 420.77 | 374.18 |
| 其他费用 | 948.92 | 628.24 |
| 合计 | 35,532.48 | 34,138.6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51,497.76 | 43,717.71 |
| 物料消耗 | 21,779.64 | 24,679.16 |
| 折旧及摊销费 | 6,844.66 | 5,361.83 |
| 股权激励费用 | 6,448.68 | 7,070.77 |
| 其他费用 | 23,718.17 | 22,704.35 |
| 合计 | 110,288.91 | 103,533.82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90.03 | 738.54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90.03 | 44.88 |
| 减:利息收入 | 2,123.76 | 4,013.01 |
| 利息净支出 | -2,033.74 | -3,274.47 |
| 汇兑净损失 | 1,753.34 | 4,581.06 |
| 银行手续费 | 336.82 | 335.50 |
| 合计 | 56.42 | 1,642.09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3,828.78 | 22,241.40 |
| 三代手续费收入 | 142.56 | 290.78 |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58.09 | 4,553.88 |
| 合计 | 4,029.43 | 27,086.0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0.23 | -567.24 |
| 现金管理收益 | 19,342.60 | 25,221.05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支出 | -120.29 | |
| 合计 | 18,672.37 | 24,533.5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48.97 | 825.07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366.96 | |
| 合计 | 15,315.93 | 825.07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40.10 | -490.32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80.05 | -1,909.5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9.93 | -237.97 |
| 合计 | -1,710.02 | -2,637.81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565.02 | -16,936.52 |
| 合计 | -24,565.02 | -16,936.5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2.18 | |
| 合计 | 12.18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 25.93 | 0.02 | 25.93 |
| 其他收入 | 137.64 | 16.23 | 137.64 |
| 合计 | 163.57 | 16.25 | 163.5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57.19 | 340.22 | 157.1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20.00 |
| 滞纳金 | 0.79 | 37.47 | 0.79 |
| 其他支出 | 47.44 | 71.95 | 47.44 |
| 合计 | 205.42 | 469.64 | 205.4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37.89 | 12,247.57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64.51 | -5,488.00 |
| 合计 | 873.38 | 6,759.5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2,429.2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864.39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75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3.59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0.53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23.4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54.25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01.72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其他 | -17,483.29 |
| 所得税费用 | 873.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01.62 | 2,386.78 |
| 合计 | 5,301.62 | 2,386.78 |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政府补助收入 | 2,783.25 | 10,162.69 |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2,123.76 | 4,013.01 |
| 营业外收入 | 137.64 | 16.23 |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收入 | 18,478.52 | 1,420.00 |
| 合计 | 23,523.17 | 15,611.9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的费用 | 76,065.08 | 75,954.62 |
| 营业外支出 | 48.23 | 129.42 |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支出 | 17,668.98 | 856.81 |
| 合计 | 93,782.29 | 76,940.8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 3,870,667.00 | 3,973,000.00 |
| 合计 | 3,870,667.00 | 3,973,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3,700,667.00 | 3,983,000.00 |
|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587.97 | 24,000.00 |
| 合计 | 3,725,254.97 | 4,007,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使用权资产租金 | 1,232.24 | 1,413.95 |
| 合计 | 1,232.24 | 1,413.9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应付股利 | 52,096.38 | 52,096.38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7.39 | 1,173.75 | 1,130.50 | 1,150.64 | ||
| 租赁负债 | 1,742.71 | 1,150.64 | 592.07 | |||
| 合计 | 2,850.10 | 53,270.13 | 53,226.88 | 1,150.64 | 1,742.71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71,555.91 | 100,455.11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565.02 | 16,936.52 |
| 信用减值损失 | 1,710.02 | 2,637.81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220.60 | 30,892.00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36.59 | 1,072.35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79 | 288.8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5.30 | 1,598.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18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7.19 | 340.2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15.93 | -825.07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02.11 | 3,384.7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672.37 | -24,653.8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60.14 | -5,514.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8 | 27.0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989.64 | -23,700.40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58.30 | 61,118.42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2,987.97 | 27,916.32 |
| 股份支付 | 17,206.77 | 19,131.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23.11 | 211,092.3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3,409.76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28,370.84 | 1,040,531.58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0,531.58 | 1,093,892.1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60.74 | -53,360.5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028,370.84 | 1,040,531.58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28,370.84 | 1,040,531.5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8,370.84 | 1,040,531.58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保函保证金 | 6,071.53 | 7,076.74 | 使用受限的保证金 |
| 合计 | 6,071.53 | 7,076.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13,375.56 |
| 其中:美元 | 1,836.72 | 7.0288 | 12,909.91 |
| 欧元 | 8.87 | 8.2355 | 73.06 |
| 泰铢 | 833.71 | 0.2225 | 185.50 |
| 加拿大元 | 39.32 | 5.1142 | 201.07 |
| 新加坡元 | 1.10 | 5.4586 | 6.03 |
| 应收账款 | - | - | 34,357.57 |
| 其中:美元 | 4,606.97 | 7.0288 | 32,381.49 |
| 欧元 | 28.45 | 8.2355 | 234.29 |
| 日元 | 38,879.02 | 0.0448 | 1,741.78 |
| 其他应收款 | - | - | 279.71 |
| 其中:美元 | 3.20 | 7.0288 | 22.48 |
| 泰铢 | 1,156.09 | 0.2225 | 257.23 |
| 应付账款 | - | - | 71,072.32 |
| 其中:美元 | 7,522.19 | 7.0288 | 52,872.00 |
| 泰铢 | 81,799.19 | 0.2225 | 18,200.32 |
| 其他应付款 | - | - | 556.25 |
| 其中:泰铢 | 2,500.00 | 0.2225 | 556.25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是否发生变化 |
| TaclinkGermanyGmbH | 德国 | 欧元 | 否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泰国 | 泰铢 | 否 |
| ACTTECHNOLOGYSGPTE.LTD. | 新加坡 | 美元 | 否 |
| ACTTechOntarioCo.,Ltd. | 加拿大 | 美元 | 否 |
| TaclinkJapan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否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710.84千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43.08(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51,497.76 | 43,717.71 |
| 物料消耗 | 21,779.64 | 24,679.16 |
| 折旧及摊销费 | 6,844.66 | 5,361.83 |
| 股权激励费用 | 6,448.68 | 7,070.77 |
| 其他费用 | 23,718.17 | 22,704.35 |
| 合计 | 110,288.91 | 103,533.82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0,288.91 | 103,533.82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5年6月4日ACTTECHNOLOGYSGPTE.LTD.在日本成立了全资子公司TaclinkJapan株式会社,注册资本20,000千日元。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千人民币 | 成都 | 光通信产品研发 | 100.00 | 出资设立 | |
| TaclinkGermanyGmbH | 德国 | 25千欧元 | 德国 | 销售及市场技术支持 | 100.00 | 出资设立 |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泰国 | 570,606.90千泰铢 | 泰国 | 光通信产品制造 | 100.00 | 出资设立 | |
| ACTTECHNOLOGYSGPTE.LTD. | 新加坡 | 3,000千美元 | 新加坡 | 海外管理平台 | 100.00 | 出资设立 | |
| ACTTechOntarioCo.,Ltd. | 加拿大 | 100千美元 | 加拿大 | 研发及市场技术支持 | 100.00 | 出资设立 | |
| TaclinkJapan株式会社 | 日本 | 20,000千日元 | 日本 | 光通信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维护及售后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在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均相同。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激光器芯片、器件、模组及系统研发和制造 | 15.00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持有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并向其派驻1名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流动资产 | 12,690.44 | 16,433.73 |
| 非流动资产 | 15,451.49 | 17,415.84 |
| 资产合计 | 28,141.93 | 33,849.58 |
| 流动负债 | 2,043.33 | 2,455.47 |
| 非流动负债 | 4,015.20 | 4,842.50 |
| 负债合计 | 6,058.53 | 7,297.9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083.40 | 26,551.6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312.51 | 3,982.74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2,400.00 | 2,400.00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712.51 | 6,382.7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2,310.92 | 1,237.99 |
| 净利润 | -4,468.20 | -3,781.6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4,468.20 | -3,781.6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7,585.93 | 1,773.30 | 2,818.84 | 6,540.40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7,585.93 | 1,773.30 | 2,818.84 | 6,540.4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3,828.78 | 22,241.40 |
| 合计 | 3,828.78 | 22,241.4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2.83%(2024年12月31日:50.7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3.60%(2024年12月31日:60.38%)。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应付票据 | 132,419.57 | |||
| 应付账款 | 333,765.55 | |||
| 其他应付款 | 1,569.9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50.64 | |||
| 租赁负债 | 592.07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合计 | 468,905.70 | 592.07 | ||
(续上表)
|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应付票据 | 95,014.51 | |||
| 应付账款 | 200,958.97 | |||
| 其他应付款 | 1,990.5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7.39 | |||
| 租赁负债 | 1,150.64 | 592.07 | ||
| 合计 | 299,071.37 | 1,150.64 | 592.07 |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除本公司设立在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欧元、泰铢、日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详见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564.40 | 终止确认 | 应收款项融资中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汇票由于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564.40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564.40 | |
| 合计 | / | 564.40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948.97 | 90,948.97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0,948.97 | 90,948.97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90,948.97 | 90,948.97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8,351.69 | 18,351.69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 | 1,445.85 |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66.96 | 95,785.27 | 115,552.23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766.96 | 90,948.97 | 115,582.81 | 226,298.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已上市的被投资企业,取其资产负债表日近二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计量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内容 | 202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948.97 | ||
| 理财产品 | 90,948.97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利率合同利率反映发行人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的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股权投资,自公司投资之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技术未成熟,未实现市场化落地及商业化变现,仍处于依赖外部融资维持运营、持续投入研发与市场探索的阶段,鉴于其业务可行性、盈利模式及未来现金流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估值主要基于融资阶段的市场谈判定价,缺乏成熟的市场化价值参考依据,为避免未成熟阶段的估值波动对财务报表信息的公允性造成误导,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后续将持续跟踪被投资单位技术研发进展、市场化推进情况及估值变动的可持续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司参股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多处于前期培育、研发推进或市场验证阶段,其估值主要依赖内部评估模型或阶段性融资谈判定价,缺乏成熟的市场化交易价格作为可靠参考,且未来现金流、盈利前景及退出路径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未成熟阶段的估值波动对财务报表信息的公允性造成误导,所以公司对于未上市的被投资企业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后续将持续跟踪被投资单位技术研发进展、市场化推进情况及估值变动的可持续性。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无锡 | 股权投资 | 151,748.00 | 24.38 | 24.3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8,596,592股,占公司股本的24.38%,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桂桑、渠建平、张劭。2019年2月桂桑、渠建平、张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一致行动关系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截止2025年12月31日,桂桑直接持有公司1,129.426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渠建平直接持有公司858.00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张劭直接持有公司845.52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38,596.592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8%。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41,429.538千股,占公司总股本26.17%。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500.00 | 否 | 27.12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5.17 | 2,000.00 | 否 | 194.02 |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405.66 | 5,000.00 | 否 | 1,132.08 |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507.57 | 30,000.00 | 否 | 2,558.1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17.66 | 25.75 |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9,883.18 | 2,800.43 |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3,951.01 | 230.06 |
|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94.23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90.00 | 5,332.05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7.43 | 0.95 | 544.56 | 51.84 |
| 应收账款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2,210.81 | 212.11 | 2,042.82 | 20.43 |
| 应收账款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2,977.01 | 29.77 | 42.01 | 0.42 |
| 应收账款 |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 95.38 | 0.95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1.04 | 219.24 |
| 应付账款 | 江苏芯融半导体有限公司 | 17,867.55 | 4,242.3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千股金额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1,124.66 | 11,161.15 | 50.18 | 535.47 |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 30.55 | 1,660.95 | ||||||
| 合计 | 1,124.66 | 11,161.15 | 80.73 | 2,196.42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18.55元/股 | 1年 |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 18.55元/股 | 1年 | ||
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以2024年1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30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50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0元/股,按40%:30%:30%的比例分批逐年归属。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12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209.40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55元/股,按50%:50%的比例分批逐年归属。
根据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后历次的利润分配方案,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最新行权价为18.55元/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共计完成1,124.66千股登记;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后根据员工陆续离职情况,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累计作废50.18千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累计作废30.55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累计作废80.73千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公司员工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票市场价格、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到期年限、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激励对象人员变动、业绩考核情况等后续信息确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206.77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生产人员 | 3,925.02 | |
| 销售人员 | 4,317.80 | |
| 管理人员 | 2,515.27 | |
| 研发人员 | 6,448.68 | |
| 合计 | 17,206.77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构建长期资产承诺 | 45,397.81 | 132,595.7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为光通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47,155.00 | 211,974.55 |
| 1至2年 | 20,638.12 | 11,725.11 |
| 2至3年 | 3,583.47 | 20,539.54 |
| 3年以上 | 17,334.40 | 7,461.03 |
| 合计 | 288,710.99 | 251,700.2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8,710.99 | 100.00 | 23,349.91 | 8.09 | 265,361.07 | 251,700.24 | 100.00 | 20,870.53 | 8.29 | 230,829.71 |
| 其中: | ||||||||||
| 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57,552.65 | 89.21 | 23,349.91 | 9.07 | 234,202.74 | 240,336.20 | 95.49 | 20,870.53 | 8.68 | 219,465.67 |
| 组合2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应收账款 | 31,158.34 | 10.79 | 31,158.34 | 11,364.04 | 4.51 | 11,364.04 | ||||
| 合计 | 288,710.99 | 100.00 | 23,349.91 | 8.09 | 265,361.07 | 251,700.24 | 100.00 | 20,870.53 | 8.29 | 230,829.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15,996.66 | 2,159.97 | 1.00 |
| 1-2年 | 20,638.12 | 2,063.81 | 10.00 |
| 2-3年 | 3,583.47 | 1,791.73 | 50.00 |
| 3年以上 | 17,334.40 | 17,334.40 | 100.00 |
| 合计 | 257,552.65 | 23,349.91 | 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70.53 | 2,479.39 | 23,349.91 | |||
| 合计 | 20,870.53 | 2,479.39 | 23,349.9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9,548.90 | 29,548.90 | 10.23 | 295.49 | |
| 第二名 | 28,235.90 | 28,235.90 | 9.78 | ||
| 第三名 | 17,698.81 | 17,698.81 | 6.13 | 176.99 | |
| 第四名 | 16,305.55 | 16,305.55 | 5.65 | 163.06 | |
| 第五名 | 13,133.88 | 13,133.88 | 4.55 | 615.43 | |
| 合计 | 104,923.05 | 104,923.05 | 36.34 | 1,250.96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9,958.99 | 67,329.83 |
| 合计 | 59,958.99 | 67,329.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607.07 | 62,345.15 |
| 1年以内小计 | 1,607.07 | 62,345.15 |
| 1至2年 | 58,105.19 | 2,209.20 |
| 2至3年 | 287.51 | 689.90 |
| 3年以上 | 1,209.55 | 3,534.25 |
| 合计 | 61,209.32 | 68,778.4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其他应收款 | 58,248.83 | 65,678.98 |
| 员工备用金 | 32.62 | 102.40 |
| 押金保证金 | 2,174.31 | 2,286.87 |
| 员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753.57 | 710.24 |
| 合计 | 61,209.32 | 68,778.4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5.94 | 832.73 | 600.00 | 1,448.67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74 | 6.74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74 | 6.74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6.88 | -205.22 | -198.34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6.07 | 634.26 | 600.00 | 1,250.3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0.00 | 6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8.67 | -198.34 | 650.33 | |||
| 合计 | 1,448.67 | -198.34 | 1,250.3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57,973.31 | 94.71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其他应收款 | 1-2年 | |
| 第二名 | 747.36 | 1.22 | 员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1年以内 | 7.47 |
| 第三名 | 600.00 | 0.98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600.00 |
| 第四名 | 405.00 | 0.6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3年以上 | 375.30 |
| 第五名 | 275.52 | 0.45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其他应收款 | 1-2年 | |
| 合计 | 60,001.19 | 98.03 | / | / | 982.77 |
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涉及商业秘密,本报告对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单位名称,已按规定履行了豁免披露相关内部程序。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3,713.40 | 163,713.40 | 77,161.98 | 77,161.98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12.51 | 5,712.51 | 6,382.74 | 6,382.74 | ||
| 合计 | 169,425.91 | 169,425.91 | 83,544.72 | 83,544.72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5,556.11 | 4,216.07 | 59,772.18 | |||||
| TaclinkGermanyGmbH | 96.07 | 96.07 |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
| ACTTECHNOLOGYSGPTE.LTD. | 21,509.80 | 82,431.42 | 103,941.22 | |||
| 合计 | 77,161.98 | 86,647.49 | 96.07 | 163,713.4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联营企业 |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 小计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 合计 | 6,382.74 | -670.23 | 5,712.51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了减值,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928,597.94 | 703,295.09 | 822,406.81 | 571,847.26 |
| 其他业务 | 15,354.87 | 10,269.28 | 51,332.17 | 42,481.02 |
| 合计 | 943,952.81 | 713,564.37 | 873,738.98 | 614,328.2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传输类 | 648,455.37 | 481,765.26 |
| 接入和数据类 | 280,142.57 | 221,529.83 |
| 其他 | 15,354.87 | 10,269.28 |
| 合计 | 943,952.81 | 713,564.3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784,356.36 | 601,922.24 |
| 境外 | 159,596.45 | 111,642.13 |
| 合计 | 943,952.81 | 713,564.37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43,952.81 | 713,564.37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销 | 917,850.18 | 697,242.24 |
| 经销 | 26,102.62 | 16,322.14 |
| 合计 | 943,952.81 | 713,564.37 |
| 合计 | 943,952.81 | 713,564.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0.23 | -567.24 |
| 股权转让收益 | 386.35 | |
| 现金管理收益 | 19,342.60 | 25,221.05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利息支出 | -120.29 | |
| 合计 | 18,672.37 | 24,919.87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7.1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28.7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658.5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3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66.9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32,678.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4 | 0.45 | 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0 | 0.25 | 0.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渠建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30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