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钱明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58,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1%。
?公司股东钱明颖女士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8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46.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3%。本次解除质押后,钱明颖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为
股。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钱明颖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钱明颖 |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 | 7,8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6.00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93 |
| 解质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
| 持股数量(股) | 16,958,354 |
| 持股比例(%) | 10.7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钱明颖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