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及5%整数倍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41.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40.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王翊心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李伟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 丁纯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刻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翊心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9,49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2,048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2,800,004股,与其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861,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00%减少至4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王翊心 | 2,597.1542 | 8.19% | 2,280.0004 | 7.19%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09/03-2025/09/017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李伟 | 7,585.7933 | 23.92% | 7,585.7933 | 23.92% | / | / |
| 丁纯 | 2,820.3590 | 8.89% | 2,820.3590 | 8.89% | / | / |
| 合计 | 13,003.3065 | 41.00% | 12,686.1527 | 40.00%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王翊心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2025年9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王翊心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2,048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5,971,542股,与其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0,033,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70%减少至41.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