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证券简称:久日新材公告编号:2025-065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额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5,415.74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70,929.30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适用,11,387.22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 | 已终止 | |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95.17 | 2022年3月 | |
| 年产24,000吨光引发剂项目 | - | 已终止 |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 | 96.06 | 2025年1月 | |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8,340吨/年光固化材料及光刻胶中间体建设项目 | 21.01 | 2026年6月 | |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光固化材料改造项目 | 100.00 | 2023年10月 |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 | 88.72 | 2024年11月 | |
|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 | 14.75 | 2026年4月 | |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 0.00 | 2026年10月 | |
| 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 13.92 | 2026年1月 | |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 6.36 | 2025年12月 | |
| 久日半导体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 | 100.72 | 2024年5月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3 | - | |
| 原项目终止后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 - | -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四)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情况,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169,900.00 | 169,900.00 | 487.51 | 0.00 |
| 2 | 定期存款 | 37,000.00 | 37,000.00 | 814.00 | 0.00 |
| 3 | 其他:通知存款 | 5,000.00 | 5,000.00 | 1.04 | 0.00 |
| 合计 | 1,302.55 | 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75,4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29.49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1402.51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80,00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0.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80,000.00 | ||||
注: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额,“实际收益”为四舍五入所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二)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