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证券简称:卓越新能公告编号:2025-046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7,190,795股
2、发行股票价格:41.7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67.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3,590,541.04元
?预计上市时间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7,190,795股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120,00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190,7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至127,190,795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叶活动和罗春妹夫妇及其女儿叶劭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4年5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024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认了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2025年4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7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等事宜。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年8月18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95号)。
2025年8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于2025年9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190,795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7月1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36.13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1.72元/股。其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5.47%。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67.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409,426.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590,541.04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59,830 | 136,000,107.60 | 6个月 |
| 2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98,465 | 49,999,959.80 | 6个月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0,680 | 42,999,969.60 | 6个月 |
| 4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19,079 | 29,999,975.88 | 6个月 |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3,662 | 10,999,978.64 | 6个月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7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8 | 董易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合计 | 7,190,795 | 299,999,967.40 | - | |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8、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卓越新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5]第B0015号),截至2025年10月15日止,华福证券已收到共8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299,999,967.4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柒元肆角)。
2025年10月16日,华福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费、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5]第B0016号),截至2025年10月16日止,发行人已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90,795股,发行价格4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67.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6,409,426.3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590,541.0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7,190,795.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86,399,746.04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7,190,795股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华福证券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8名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59,830 | 136,000,107.60 | 6个月 |
| 2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98,465 | 49,999,959.80 | 6个月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30,680 | 42,999,969.60 | 6个月 |
序号
| 序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4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19,079 | 29,999,975.88 | 6个月 |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3,662 | 10,999,978.64 | 6个月 |
| 6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7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8 | 董易 | 239,693 | 9,999,991.96 | 6个月 |
| 合计 | 7,190,795 | 299,999,967.40 | - |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
| 法定代表人 | 裴长江 |
| 注册资本 | 52,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0924515X |
| 经营范围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3,259,830 |
| 限售期 | 6个月 |
2、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名称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楼16层01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福州市台江区鳌头路10号海荣财富中心5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辉 |
| 注册资本 | 42,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683054912H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1,198,465 |
| 限售期 | 6个月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1,030,680 |
| 限售期 | 6个月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公司名称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8号2层D042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四川双创基地 |
| 法定代表人 | 江兴杰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7MAD8RDUE6M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719,079 |
| 限售期 | 6个月 |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传辉 |
| 注册资本 | 760,584.551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26335439C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获配数量(股) | 263,662 |
| 限售期 | 6个月 |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239,693 |
| 限售期 | 6个月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名称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15楼 |
| 法定代表人 | 严晓珺 |
| 注册资本 | 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062562113E |
| 经营范围 |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239,693 |
| 限售期 | 6个月 |
、董易
| 姓名 | 董易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 | 320105**********13 |
| 住所 | 南京市玄武区****** |
| 获配数量(股) | 239,693 |
| 限售期 | 6个月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均已作出承诺: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各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通过
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认购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认购对象认购资金不存在从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发行人利益相关方接受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目前也不存在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 1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58,500,000 | 48.7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 2 | 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1,500,000 | 26.25 | 境外法人 | - |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4,230 | 1.05 | 其他 | - |
| 4 | 殷小明 | 1,090,000 | 0.91 | 境内自然人 | - |
| 5 | 张建芳 | 880,000 | 0.73 | 境内自然人 | -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6,196 | 0.53 | 其他 | - |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1,652 | 0.34 | 其他 | - |
| 8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 405,769 | 0.34 | 其他 | - |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246 | 0.26 | 其他 | - |
| 10 | 上海松熙私募基金管理 | 305,424 | 0.25 | 其他 | - |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松熙小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合计 | 95,303,517 | 79.41 | -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 1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58,500,000 | 45.9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 2 | 香港卓越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31,500,000 | 24.77 | 境外法人 | -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3,790 | 1.26 | 其他 | 1,481,741 |
| 4 |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198,465 | 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98,465 |
| 5 | 殷小明 | 991,567 | 0.78 | 境内自然人 | |
| 6 | 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19,079 | 0.57 | 其他 | 719,079 |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6,849 | 0.55 | 其他 | 214,852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5,749 | 0.42 | 其他 | -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3,760 | 0.34 | 其他 | - |
| 10 | 卢盛林 | 388,688 | 0.31 | 境内自然人 | - |
| 合计 | 96,567,947 | 75.93 | - | 3,614,137 | |
注: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新增股份登记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
据为准。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控股股东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使得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从而被动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披露标准。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 58,500,000 | 48.75 | 58,500,000 | 45.99 |
| 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31,500,000 | 26.25 | 31,500,000 | 24.77 |
| 合计 | 90,000,000 | 75.00 | 90,000,000 | 70.76 |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7,190,7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7,190,795 | 5.65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94.35 |
| 合计 | 120,000,000 | 100.00 | 127,190,795 | 100.00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7,190,795股,公司控股股东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5.99%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活动和罗春妹夫妇及其女儿叶劭婧,通过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卓越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9,000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70.76%,仍保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对公司产能的重要扩充,有利于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发生变化。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六、为本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座8层
法定代表人:黄德良
联系电话:021-20655317
传真:021-20655300
保荐代表人:周建武、洪斌
项目协办人:胡阳杰
项目组其他人员:徐淼、刘亚、高可正、林弘晟、黄建博、陈欣婷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亮马桥外交办公大楼D1座19层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詹昊
联系电话:010-85675988
经办律师:赵明清、詹昊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事务所负责人:黄锦辉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满根、陈虹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